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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股份 - 836832.NQ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04-22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实际控制人
刘建华
企业英文名
Jiangsu Qingquan Chemical Co.,Ltd.
成立日期
2005-05-28
董事长
朱兆火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清泉股份
股票代码
836832.NQ
上市日期
2016-04-22
大股东
浙江清泉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85 %
董秘
郑敏感
董秘电话
0515-68892605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高丽、蒋晓东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0900773765400A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2005-05-28
法定代表人
朱兆火
董事长
朱兆火
企业电话
0515-68892605
企业传真
邮编
224555
企业邮箱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呋喃、吡咯、乙酰呋喃生产、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精细化工行业医药中间体、材料中间体、新型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持续深入探索可再生资源糠醛的综合利用开发,并致力于催化加氢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应用,拥有丰富的中高压催化加氢等一系列先进技术的生产经验,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环境友好型精细化工企业。

商业规划

2017年上半年,公司紧密围绕“两全、双创、两保”为核心开展工作,紧扣重点工作任务,齐心协力,确保良好经营绩效。

(1)主要经营指标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284,824,853.6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01%,主要是由于新产品销售增加以及产品销售价格上调等因素造成;公司营业成本为211,494,719.9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99%,主要是受国家安全、环保监管形势以及持续环保督查等影响,造成化工行业整体经营状况不稳定,原材料价格波动异常、持续上涨,根据测算,采购单价同比增长达28.34%;公司净利润为24,924,926.93元,比去年同期降低4.26%,主要是由于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以及公司安全、环保设施的运行成本和管理费用持续增加,导致成本增加,利润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为598,790,056.88元,较期初增长4.64%;公司负债总额为251,786,208.66元,较期初降低20.38%;公司净资产为347,003,848.22元,较期初增长35.55%。

上述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实施了一轮股票发行,以每股4.72元的价格,向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以及核心员工发行1,400万股,募集资金6,608万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降到了42.05%。

报告期,面对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而效益下降等诸多经营困难,公司已经积极应对,实施了销售提价以及内部管理挖潜等一系列的措施,较好的化解了不利影响,基本达到了经营目标。

(2)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期,公司上下紧密围绕“两全、双创、两保”重点工作目标与方针,积极应对经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好完成了上半年的经营工作。

主要有:2017年5月,随着公司南区四期项目取得环保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并同步更新、办理完毕一系列经营资质,公司所有项目均已经完成安全、环保行政审批,对公司稳定、持续经营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结合公司2016年战略规划的制订,上半年公司开展了确保战略规划落地的系列战略分解工作,各线、各系统围绕公司总体战略,从各自职能支撑上提出了工作目标和计划。

管理咨询深入推进,针对激励体系和用人体系的改革正在进行,结合改革对公司的职位与薪酬体系等已经完成了梳理,公司基础管理更加规范、扎实。

公司安全升级、环保升级、自动化升级等一系列项目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内部投资审核,正在加紧实施。

面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外部不利因素,公司积极应对,灵活调整价格策略,不断丰富贸易品种和贸易模式,争取完成经营目标,实现业绩增长。

(3)技术研发情况技术线围绕“科技引领全面升级、创新驱动项目落地”的工作主题,高度重视技术研发,积极开展与公司战略方向一致的实力科研机构合作,为公司重大项目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报告期内完成项目申报14项,完成发明专利申报4项,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累计申请发明专利35项,公司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总数22项。

发展进程

2005年5月28日,清泉有限之前身江苏爱利思达清泉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利思达”)经盐城市滨海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依法登记设立。

爱利思达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8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由台州清泉、王平、邵建华分别出资482.8万元、56.8万元、28.4万元。

2005年5月25日,盐城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盐友信所验字[2005]8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5年5月25日,爱利思达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68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设立时经营范围为:呋喃、吡咯、乙酰呋喃生产、销售。

2014年5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泉有限截至2014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14]5607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4月30日,清泉有限净资产为155,808,017.29元。

2014年6月4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坤元评报[2014]202号的《评估报告》,认定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清泉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02,797,544.40元。

2014年6月12日,清泉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起人,以2014年4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净资产值,按照1:0.2439的比例折股。

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所代表的净资产认购,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6月28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并审核了公司筹办情况及费用开支的相关议案。

2014年7月1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天健验[2014]141号的《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4年6月27日,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55,808,017.29元,折股38,000,000.00元,股份总额为38,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折合实收资本人民币38,000,000.00元,余额117,808,017.29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7月11日,江苏省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股份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92200000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