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园林工程施工。。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苗木、花卉、中草药的种植及销售;物业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古建筑工程施工;林木种植;林木育苗;环境治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拥有郑州市园林局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资质证书。
依据该资质证书,公司可承揽工程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设、驳岸、单跨 10 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2011年1月21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了(豫工商)登记名预核准字[2011]第817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河南省中和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4日,中和有限召开首次股东会并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公司不设董事会,选举姚伟芳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公司不设监事会,选举徐峰为公司监事;确认了股东出资方式及缴纳期限,与会股东姚伟芳、徐峰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并于2013年2月23日前分两期入资,首期姚伟芳、徐峰分别以货币出资20万元,共计40万元,并于2011年2月24日缴纳;二期姚伟芳以货币100万元、徐峰以货币出资60万元,共160万元,并于2013年2月23日前完成。
同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公司章程。
2011年2月24日,河南融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豫融会验字(2011)第B02055号《河南省中和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2011年2月24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首期实收资本合计40万元整,其中姚伟芳以货币出资20万元、徐峰以货币出资20万元。
2011年2月25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颁发注册号为4101050001651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8月18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了(郑)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1510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经审查,核准企业名称由河南省中和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省中和园林景观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7807号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8,456,149.49元。
2015年9月29日,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5]第146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中和有限于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902.25万元。
2015年9月29日,中和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决议: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以不高于经审计的净资产,不高于经评估后的评估值,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为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剩余部分转为资本公积金。
全体股东给予确认。
2015年10月22日,股份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中和园林景观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和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和第一届股东代表监事。
2015年10月22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姚伟芳为董事长,聘任徐峰为总经理,聘任陈彩丽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吴艳彬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5年10月22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于虹为监事会主席。
2015年10月22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0726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2015年10月22日,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中和有限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不高于审计值且不高于评估值的净资产折合股本人民币500万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余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5年10月30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100569813233E的《营业执照》,显示公司名称为“河南省中和园林景观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73号院11号楼22层09号;法定代表人:姚伟芳;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成立日期:2011年2月25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