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天然气供应和燃气管网安装。
经营范围:燃气管网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燃气输配;燃气销售;燃气设施、设备的设计、建设、安装、维护;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生产与销售;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供应;加气站的建设、运营;燃气工程的设计、开发、施工与技术咨询;燃气设施与燃气器具的批发和零售、检验、维修和安装;燃气业务服务咨询、商务服务咨询;设备租赁;燃气设备材料采购与销售,相关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利用;自由商业房屋租赁;厨房设备、采暖设备、照明设备、厨房用具、整体橱柜、家用电器、智能家具产品、卫生洁具、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销售、安装和维修服务;冷能、热水、蒸汽、电的生产和销售(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为天然气,包括管道天然气、 LNG和CNG。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645.61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3.50%;营业成本 17,633.97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9.44%;利润总额 5,408.01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96.3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962.66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96.74%。
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35.25 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57.33%。
本报告期末公司 总资产为 81,427.61 万元,比上期末增长 58.1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8,986.62 万元,比上期末增长 77.03%。
2002年2月26日,宣城市人民政府以宣政秘[2002]20号文件批复同意由宣城市市政建设总公司以国有资本金出资1,000万元组建宣燃有限。
2002年3月20日,宣城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会事验字[2002]74号)验证,截至2002年3月20日止宣燃有限已收到宣城市市政建设总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均为实物(房产1)出资。
2002年3月22日,宣城市工商局核准宣燃有限成立并为其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宣燃有限设立时经营范围为“天然气储存、储配、销售”;注册资本1,000万元,宣城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持有100%股权。
2015年5月13日,众华会计师出具众会字(2015)第4532号《审计报告》,确认宣城燃气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214,533,934.20元。
2015年5月20日,宣燃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宣燃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事宜。
2015年5月20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
2015年6月20日,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486号《宣城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确认宣城燃气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27,157.24万元。
2015年7月20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全部发起人(包括授权代表)出席了创立大会,会议同意以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14,533,934.20元折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90,000,00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90,000,000股,其余124,533,934.2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5年7月22日,宣城市工商局核准股份公司设立,并向股份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342500000011565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