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净化设备及实验室装备的生产与安装。
经营范围: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智能化控制系统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空气净化工程施工;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施工。(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实验室设备、家具生产销售;实验室规划设计;洁净设备、通风管道设备、气路水电设备的技术服务;仪器、耗材、家具的销售(增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净化工程、建筑节能、智能通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医疗器械设备销售、实验室装备研发、生产、安装为一体的多元化工程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壮大,形成以董事会为核心,总经理分管的管理模式,以净化配套设备工厂、销售中心、工程技术中心、财务采购中心、后勤保障中心为支撑的现代化综合性企业。
公司拥有专业的设计、施工团队,在实验室、洁净手术部、ICU、智能通风、节能、消毒供应中心、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净化厂房等方面的领跑者,并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人民医院、河南省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 有专业的顾问团队。
在“质量铸就经典、科技成就未来”的质量理念指导下,凭借超前的设计构思,精良的施工工艺,先后为省内外知名单位服务,铸就出一批批经典工程。
公司现有工厂面积16000多平方米,拥有三条生产流水线,现有中高级技术人员200多人,拥有河南省重质量创品牌优秀示范单位荣誉证书、“质量放心、售后服务满意”产品荣誉证书、2012年河南省质量诚信A级工业企业荣誉证书、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证书,并拥有多项技术发明专利,成为集科研、生产一体化的设备生产基地。
公司本着以“真诚服务、创造感动”的服务理念,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开通400电话方便客户咨询。
为每个客户简历客户档案,定期进行质量跟踪服务,解决客户的后顾之忧。
1、财务状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7,709.72万元,比上年末增长0.55%,波动不大;负债总额12,071.74元,比上年末下降0.23%,波动也较小;净资产额5,637.98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2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实现盈利所致。
2、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80.4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3.86%;营业成本6,756.9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37.08%;实现净利润125.3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2.79%。
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出现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项目施工力度,使得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实现盈利大幅提升。
3、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7.7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0.71%,主要是上年度缴纳的保函保证金本期即将到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7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3.64%,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核心团队、关键技术、收入模式等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与往期一致,未发生变化和调整;公司的研发项目按照公司计划在正常推进。
报告期内,随着医疗行业对服务环境的进一步重视及新建医院的不断增加,公司所处的医疗净化行业发展趋势良好,公司加大了项目施工力度,多数项目在报告期完工并验收,因此,报告期营业收入出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单体规模较大项目意向数量较多,该趋势对公司后续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005年4月4日,经河南省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公司前身“郑州瑞孚实验室装备净化工程有限公司”设立,领取编号为41010022149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由自然人晋明洁、陈利涛、王利娟分别出资200万元、150万元、15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根据河南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豫世会验字(2005)3-94号),截至2005年3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晋明洁、陈利涛、王利娟缴纳注册资本合计500万元。
2014年10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公司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CHW京专字[2014]044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合计为25,798,672.29元。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郑州瑞孚实验室装备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拟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4)第113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667.20万元。
2014年12月10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按1.0462:1的比例折股,折合股份总额为2466万股,每股面值1元,经审计的净资产超过股本部分1,138,672.29元计入资本公积。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CHW京专字[2014]0446号《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4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为2466万元,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股本2466万股,各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以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自然人股东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整体变更完成后,已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备案变更,办理过程中主管税务部门未要求公司就整体变更事项缴纳税款。
2014年11月2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郑州瑞孚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5日,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对发起人认缴股份数额、方式、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进行约定。
2014年12月29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股份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10100100009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