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户外广告服务。
经营范围:电视、报刊、户外各类传播媒体的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大型文艺活动、文化项目的策划;会务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户外广告服务,公司基于自己拥有的广告发布平台,运用累积多年的广告发布经验和广告资源,面向广告主和专业的广告公司,为其提供从广告策划与制作、广告投放地点选择到广告实际投放的全方位一体化服务。
公司自有或代理的户外广告发布媒体主要有公路单立柱广告牌、高速公路天桥广告牌、动车电子阅读器、候车室刷屏机、座椅等。
(一)经营计划2018年计划销售收入1500万元,实际销售1309.47万元,受政府针对户外高立柱广告牌的整顿影响,拆除了海口、三亚市区及东线高速两侧的部分高立柱广告牌,使营业收入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未能实现销售目标。
(二)行业情况政府持续对户外高立柱广告牌进行整顿,对海口、三亚市区以及全岛高速公路两侧的高立柱广告牌进行拆除,行业受到较大冲击,我司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但是公司拥有较多的高速公路天桥广告媒体,并积极开拓社区媒体与大型商圈媒体,故不影响经营之根本。
2007年9月13日,吴坤权、吴文等2名自然人股东合计出资100万元共同设立了海南信立传媒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出资100万元。
2007年11月26日,海南荣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荣德诚会验字[2007]第B01121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11月26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出资100万元。
2007年9月13日,有限公司取得了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6000000000322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2015年9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净资产1,515.1843万元,按照1:0.66的比例折合股份1,000万股,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将信立有限整体变更为海南信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5)BJ02-145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信立有限账面净资产为1,515.1843万元。
其中:实收资本为1,0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0万元,盈余公积48.2612万元,未分配利润为466.9231万元。
2015年9月2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铭评报字[2015]第0051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6月30日,信立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903.88万元人民币,评估增值率为25.65%。
2015年9月24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5)BJ02-3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9月24日,信立有限已将经审计的净资产1,515.1843万元折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1,000.00万股,超出部分计入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5年9月29日,公司取得了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6000000000322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