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产品类别涵盖特色中药、化学药等,已构建起以儿童药为主打品牌,与成人药相结合的产品规划,围绕儿童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类、补益类产品进行布局。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健康中国娃”为企业使命,为中国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致力于打造中国儿童药民族品牌。
葫芦娃药业集团是以海口为总部的集团化上市企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集团在儿科用药领域精耕细作,紧紧围绕打造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全品类产业链,现已成为专业儿科制药领域领军企业之一,并入选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儿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儿科分会副会长单位。
集团专注于科技创新、智能制造、品牌塑造、专业化服务,现已在海南海口、广西南宁建成两大生产基地;共有34个在产在销的儿童药品种,主打产品包括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系列、复方赖氨酸颗粒等,在研产品约120个;销售网络覆盖境内的所有省份共2300多个县市。
葫芦娃药业集团是海南省首批高新技术领军企业、高成长型总部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荣登2022海南省企业百强、制造业企业40强榜单,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中药企业第40位,中国非处方药生产企业综合排名第24位,中国中药研发实力10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和中国儿童药物研发与产业化联盟成员单位,引领中国儿药品牌发展。
此外,集团相继成立了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与国内知名研发企业共建儿童高端制剂研发国际化创新平台,荣获世界卫生组织亚太合作中心“量身定制儿童药物”突出贡献奖。
集团将各项管理工作融入到ESG治理之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每年通过各类行业学会、协会的儿童专委会投入大量资源用于保障儿童安全用药科普教育活动,发起了捐资女童入学的“春蕾班”等公益项目,连续8年到海口市社会福利院捐助慰问,2021年荣获中国红十字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特殊贡献奖,2023年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获得“中华慈善奖”。
葫芦娃药业集团坚持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托海南自贸港建设历史机遇,专注高质量医药健康产品创新研发和智能制造,努力成为中国儿童健康领域守护者,助力中国从医药制造大国向医药创新强国迈进,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贡献葫芦娃力量!
2025年上半年,在复杂多变的医药市场环境中,行业竞争加剧与需求调整,公司紧密围绕发展战略规划,积极应对挑战,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公司始终坚持以儿童健康为核心,在儿童药、成人用药及营养补充剂等领域不断深耕,通过强化研发创新、优化生产运营、拓展市场渠道等举措,努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
受行业竞争格局调整及市场需求阶段性变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承压,销售收入出现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767.09万元,同比下降4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98万元,同比下降94.14%。
营业收入的下降主要源于市场需求波动与行业竞争加剧等综合因素影响,进而导致利润下滑。
(一)持续推进研发创新2025年上半年,公司围绕“精准研发”战略,公司将研发资源集中投向核心治疗领域与高潜力创新项目,为产品创新与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药品研发方面,公司持续聚焦儿童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核心领域。
目前,公司拥有341个药品批文,在研项目推进有序;公司有7款1类创新药、9款2类新药(含3个中药、6个化药)处于不同研发阶段,其中,3款创新药处于III期临床阶段,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正在开展III期临床前期工作且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属于中药改良型新药2.3类的肺热咳喘颗粒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对现有经典方剂的二次开发与优化,增加“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者”适应症,同时增加“成人”适用人群,有望提升药物的市场覆盖范围;属于1类新药的百苓止咳颗粒,已进入II期临床试验阶段,正在按计划入组;中药经典名方易黄颗粒已提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评审批。
这些产品通过现代创新研发与经典名方的转化,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满足不同儿童患者的治疗需求。
在研发剂型上,公司注重将传统剂型优化为更适合儿童使用的新型制剂,如口服液、雾化吸入剂及口溶膜等。
这些新型制剂可以增加儿童用药的便捷性和舒适度,公司研发管线更加丰富,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了充足的增长动力。
报告期内,研发成果转化见成效,公司及子公司成功获批4个药品注册批件,分别为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骨化三醇软胶囊、普瑞巴林口服溶液,涵盖了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及神经系统等多个治疗领域,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储备。
同时,有3个品种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提升了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此外,公司还提交了25个品种的生产申请,为后续商业化上市奠定基础。
(二)优化市场布局,力争改善业绩公司围绕“管理精细化、服务专业化”的目标,持续优化营销体系,努力对冲市场下行压力。
在公立医疗端,稳步加大对县域医疗市场的培育力度,通过学术推广、专家讲座等活动,稳步提升产品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认可度与覆盖率。
在OTC市场,持续与各大KA头部连锁深化战略合作,着力提高终端开发率、产品上架率和市场覆盖率。
坚持以巩固现有份额为基础,加大对新兴市场和空白区域的攻坚力度,力争逐步提升产品市场占比。
加强与医疗机构、连锁药店、电商平台等各类终端的合作,努力扩大产品的市场渗透率与覆盖率。
在新零售业务方面,公司以用户为中心,积极探索新媒体时代下的品牌推广与流量转化策略。
通过组建专业化团队,深耕第三终端的乡镇卫生站、社区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市场。
虽在局部区域实现了一定突破,有效缓解了部分市场下滑压力,但受整体行业环境影响,尚未能完全对冲业绩下行趋势。
同时,公司同步拓展线上渠道,除了在阿里、京东等头部电商平台设立直营店外,还与其他O2O、B2C平台建立紧密合作关系,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策略,实现全渠道覆盖,努力挖掘增量空间。
公司注重产品的差异化推广,针对不同产品的特点与优势,制定个性化的推广方案。
通过面向店员培训、开展学术推广活动等方式,提升产品的市场知名度与美誉度,强化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和忠诚度。
例如,在儿科药品领域,公司以核心产品“小儿肺热咳喘颗粒”为引领,开展全国儿科名医学术交流会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产品在儿科领域的专业影响力,加深与儿科医护人员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从而推动产品在临床的合理应用与推广,巩固其在儿童感冒用药市场的领先地位。
在消化系统药品领域,“肠炎宁颗粒”通过基层医疗市场学术推广和连锁药店联合营销,持续稳固市场份额。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颗粒双双荣获“2024中国药店甄选品牌”称号。
公司已针对重点产品制定专项推广计划,结合产品适应症特点,重点向呼吸科、儿科等科室进行学术推广,力争进一步提升产品在市场的渗透率。
(三)深化数字化转型,提升运营效率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已全面达产,为公司儿童药生产提供了强大产能支撑。
南宁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稳步推进,液体车间生产线通过GMP现场符合性检查并顺利投产,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生产能力与产品剂型。
与此同时,海南、广西两大生产基地在省级绿色工厂创建成果基础上持续深化建设,绿色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其中,海南生产基地作为国家级绿色工厂,能源管理水平持续优化,绿色工厂建设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海口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作为公司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及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在原有国际标准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控制系统、国内一流仓储设备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生产、质量、安全、办公等领域的应用。
通过优化自动化生产线,结合智能传感器与数据分析系统,实现生产过程更精准的控制与管理,智能预警系统灵敏度显著提升,可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与质量问题,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安全性持续提高,且持续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
公司全力构建更广泛的供应链协同体系,力争缩短供应链响应时间,进一步巩固了海南省工业互联网应用优秀案例及行业智能化转型标杆地位。
公司持续完善数字化管理平台,推动数字化协同水平不断提升。
同时,积极探索新的生产工艺与技术,着力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方面取得进展,以更好满足市场需求,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竞争力。
(四)强化质量管控,确保产品品质公司各生产基地严格遵循GMP标准组织生产,坚持“以销定产”原则,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满足市场需求。
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员工操作流程,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及业务水平,保障生产过程的稳定性与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持续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遵照各产品工艺标准,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到成品检验,严格执行岗位自检、QA巡检、终端抽检等过程检验制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产品审核放行制度,只有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进入市场流通,产品出厂合格率始终保持100%。
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与评估,建立稳定可靠的供应商体系,从源头上保障原材料的质量。
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基础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度,完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对消防、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生态环境知识培训以及综合应急演练等,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环保意识,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风控体系,优化内部管理因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针对报告中指出的内部控制缺陷、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流程优化与风险管理强化工作,围绕医药营销、研发费用核算、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开展离任审计和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性检查;加强法务团队建设,完善合规审查机制;持续推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整改。
2005年6月,康力元制药与龙昆上社区居委会以货币出资设立公司前身康力星制药,其中康力元制药认缴出资990万元,龙昆上社区居委会认缴出资10万元。
2005年6月22日,海口市工商局核发4601001007124号营业执照。
2005年6月,康力元制药与江南药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召开第二次股东会议,同意康力元制药将其持有的99%的股份转让给江南药都。
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江南药都、龙昆上社区居委会向康力星制药缴纳出资款。
2005年10月20日,海南中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达所验字[2005]第1001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已出资到位。
2008年2月2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龙昆上社区居委会将其持有的1%的股权转让给康迪医药。
同日,龙昆上社区居委会与康迪医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龙昆上社区居委会将其持有的1%的股权转让给康迪医药。
此次股权支付对价为10万元。
2008年2月29日,海南省海口工商局向葫芦娃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次股东会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海南新中正制药有限公司;2008年3月,公司就名称变更事宜完成工商登记。
201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江南药都向葫芦娃投资转让其持有康力星制药65%的股权;同意江南药都、康迪医药分别向御真元生物出让其分别持有的康力星制药34%和1%的股权。
2012年5月19日,江南药都与葫芦娃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江南药都将其持有的康力星制药65%的股权以650万元对价转让给葫芦娃投资。
2012年5月19日,江南药都、迪康药业分别与御真元生物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分别将其持有的康力星制药34%和1%的股份转让给御真元生物,相关对价分别为340万元和10万元。
2012年6月12日,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向葫芦娃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2月26日,葫芦娃有限召开股东会议,以2015年12月31日经海南永信德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40,252,176.86元为基数,整体折股6,000万股,剩余80,252,176.86元计入资本公积,葫芦娃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8日,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向发行人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774262258E)。
因海南永信德威会计师事务所尚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且葫芦娃有限整体变更时未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葫芦娃有限进行资产评估、未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以2015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对葫芦娃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并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补充对葫芦娃有限股改进行资产评估、验资。
2018年2月8日,天健会计师以2015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出具天健审[2018]7581号《审计报告》。
根据该报告,葫芦娃有限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值为107,377,683.88元。
2018年2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原股改方案的议案》,确认葫芦娃有限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调整为107,377,683.88元,原股改方案折股比例调整为1.7896:1,净资产折股数量仍为6,000万股,股改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仍为6,000万元。
2018年3月5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原股改方案的议案》。
2018年8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事项进行确认的议案》。
2018年8月18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8]35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2月10日,发行人已将葫芦娃有限经审计净资产折合股本6,000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