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与公司资质相适应的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 EPC) 和包括生产运营业务在内的全过程服务。。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城乡规划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代理;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及咨询;委托加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承办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批发、零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建材。
公司为国家甲级工程设计机构,高新技术企业。
1971年由北京煤炭规划设计总院部分技术人员成建制迁至河南的基础上组建,1986年1月,经国家计委核准,首批认定为甲级工业设计院;1998年由国家煤炭工业部划归河南省管理,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改制为科技型企业。
2012年5月完成股改,整体变更为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具有矿井设计、选煤厂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轻钢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煤炭工程咨询、岩土工程咨询、建筑工程咨询、火电、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矿山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安全评价等近20项甲级资质;露天矿设计、火力发电设计、新能源发电设计、市政热力设计、市政给水设计、市政排水设计、市政道路设计、环境工程设计、冶金矿山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招投标代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10余项乙级资质以及节能评估、清洁生产审核、压力管道设计等专项资质。
可提供从项目前期咨询、可行性研究、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设备采购直至交钥匙全过程的优质服务。
公司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完善的质量控制、人本化的服务理念、丰富的经验业绩。
曾先后培养了包括全国设计大师在内的工程技术专家30余人,现有教授级高工8人,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212人,128人次获得国家注册工程师资格。
公司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三体系管理覆盖各专业生产服务全过程,并通过认证。
成立以来,共完成矿区总体设计20余部;各种类型矿井、选煤厂设计2000余部;高层(超高层)建筑设计1000余部;电厂设计80余部;矿区、矿井及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900余部;公路、铁路专用线及各类桥梁设计100余部;大型、复杂场地及高层建筑等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1800余项;其他单项工程设计及咨询5000余项,完成的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总投资已超过300亿元。
业务范围遍及河南、北京、上海、深圳、山西、青海、新疆、内蒙、贵州等20多个省区,并承担了印度、几内亚、老挝、菲律宾、泰国、印尼、越南等10余个国家的设计咨询项目。
曾获得包括全国优秀设计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全国总承包奖、全国项目管理奖、全国工程质量奖在内的各类省部级以上奖励200余项,多次被授予全国优秀设计院、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杰出贡献单位、河南省十佳科技型企业等光荣称号。
(一)公司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87,309.94万元,比上年末增长0.86%;负债总额43,197.84万元,比上年末上升2.24%。
资产、负债总额与上年末相比略有增长;净资产总额44,112.10万元,比上年末相比基本持平仅下降0.45%,主要是报告期实现的净利润与拟分派的现金股利影响所致。
公司资产负债率47.55%,比年初上升1.13个百分点,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继续保持良性运行状态。
1、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142.27万元,下降41.10%,主要是设备到货结算所致。
2、报告期末存货较上年末增加2,460.54万元,增长18.09%,主要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持有待售资产71.56万元,系公司持有的赛金电气25%的股权。
本公司于2018年6月与自然人丁森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将持有的赛金电气25%股权转让给丁森浩,截至目前,该股权尚未进行交割。
4、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减少73.23万元,下降92.90%,主要是本公司将持有的赛金电气25%股权的投资成本分类调整至持有待售资产所致。
5、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657.82万元,增长15.07%,主要是报告期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进度款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增加1,287.25万元,增长43.33%,主要原因是计提的职工薪酬暂时未发放所致。
7、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926.76万元,下降50.97%,主要是201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应缴纳的增值税在报告期支付所致。
8、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1,649.39万元,增长48.35%,主要是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已于2018年7月18日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现金红利1,260万元。
(二)公司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85.23万元,同比上升10.32%;营业成本14,344.22万元,同比上升11.4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6.92万元,同比下降17.4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8.38万元,同比下降71.67%,主要是本期增加了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的变化的分析见本段第8款。
报告期每股收益为0.09元,同比下降17.45%,公司上半年总体经营状况良好。
1、营业收入: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工程咨询类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475.97万元,主要由于伴随着公司收入的增长,成本相应增长。
3、毛利率:报告期内毛利率下降0.88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收入内部结构毛利率涨跌互现总体波动不大。
4、税金及附加:报告期税金及附加166.45万元,同比上升47.14%,主要原因是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残疾人保障基金等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报告期管理费用1,476.31万元,同比增长14.05%,主要是工资及福利费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37.05万元,同比增长116.98%,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资产处置损失6.87万元,同比减少53.87%,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营业外收入880.73万元,同比大幅度增加,主要是公司将应收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工程总包款及设备款中的2,500万元债权分别平价转让给山东宁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元、河南林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予强公用设施有限公司)1,000万元、河南宏程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在转让上述债权时,本公司将在以前年度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83.73万元转入了营业外收入所致。
在前述债权的转让事项中,转让的债权账面余额与对价相同,不存在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作出让步的事项,故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由于前述债权的转让事项不属于日常经营活动,因此将前述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入营业外收入,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相关处理更有利于报表使用者理解损益的性质。
(三)公司现金流量情况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09万元,同比增加432.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支付设备采购、工程分包款较多所致。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9万元较净利润1,058.60万元低1,080.6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所得税汇算缴纳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和支付设备采购、工程分包款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9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银行借款利息65.61万元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取得银行借款1,000万元所致。
(四)企业季节性、周期性特征公司业务季节性特征不明显,公司下游的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行业发展与相关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有密切关系。
在国家宏观经济不景气时,公司的业务也将受到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团队、关键技术、主营业务等较上年度未发生较大变化。
有限公司前身系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郑煤院”),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
1971年11月9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煤炭化工局出具“(71)豫革煤化政字100号”《关于成立河南省革命委员会煤炭化工局“煤矿设计院”的通知》,经河南省革命委员会1971年10月27日批准,成立“河南省革命委员会煤炭化工局煤矿设计院”。
1994年5月19日,经煤炭工业部批准更名为“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
1994年10月,郑煤院向郑州市工商局出具《资金信用证明》,确认投入注册资金8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200万元,固定资产600万元。
1994年11月9日,郑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验字第132号”《企业注册资金审验证明书》,对郑煤院注册资本足额出资到位情况作出了验证。
经审验,郑煤院有流动资金39万元、固定资金793元万,资金共计832万元,系历年积累。
郑州市工商局于1994年11月14日向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7007190-1。
2012年9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豫国资企改[2012]40号”《关于确认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批复》,确认股份制改造合规有效。
2012年11月2日,河南省国资委下发“豫国资产权【2012】108号”《关于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确认股份公司8,880万股的总股本中河南煤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SS)持有1200万股,占总股本的13.51%;其他为社会法人股和有限合伙企业持股等。
2012年4月27日,郑煤院有限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院股份”);出资人按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折股出资,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现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按照现股权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同日,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有限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进行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8,880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郑煤院有限原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各发起人折合认购的股份数的比例不变。
2012年4月20日,信永中和出具“XYZH/2011A4004-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201,873,707.12元,其中8880万元,折合成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的普通股8,880万股,其余113,073,707.12元,计入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折股比例为1:0.439879。
2012年4月26日,中联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2】第216号”《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1年12月31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0,957.92万元。
2012年5月16日,信永中和出具“XYZH/2011A4004-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5月16日止,郑煤院有限以审计的净资产进行折股,注册资本88,800,000.00元,余款转作资本公积。
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股本8,880万元。
同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2年5月26日,公司取得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10192100007858。
2017年5月,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记载的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1001700719015。
公司中文名称由“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赟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ZHENGZHOUDESIGNANDRESEARCHINSTITUTEOFCOALINDUSTRYCO.,LTD.”变更为“ZHONGYUNINTERNATIONALENGINEERINGCO.,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