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瑞华环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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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兰考瑞华环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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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瑞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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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Lankao Ruihua Green Power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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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孙文娟,乔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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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A17221.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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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32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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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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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河南致远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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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55.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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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杨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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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371-2696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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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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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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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张军书、黄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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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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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河南省兰考县华梁路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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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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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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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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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2567949280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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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乔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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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乔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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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371-2696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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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71-2696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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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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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ruihuapowe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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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河南省兰考县华梁路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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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4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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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生物质能发电及热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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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清洁能源电力开发、生产和销售;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开发、运营;热力生产、供应;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环保设备销售;电力生产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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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兰考瑞华环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工业区,紧邻陇海铁路、310国道,连霍高速、大广高速,距开封市约40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公司占地125亩,总投资2.2亿元,建设规模为两台12兆瓦热电联产发电机组,于2013年12月全部建成投产。项目每年可将30万吨农、林业废料转化为热能和电能,年发电1.68亿千瓦时,每天可供热1200吨蒸汽,年产值1.35亿元,利税4000万元,直接和间接增加产业链就业人员1000多人,能为农民直接增加收入5000万元以上。项目发电用水使用兰考污水处理厂生产的中水,每小时约120吨。秸秆焚烧后的草木灰可用于制作复合肥。该项目每年减排二氧化碳当量32.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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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有限公司由瑞华生态和华奥永通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4,275万元。2008年8月26日,瑞华有限召开首次股东会,决议瑞华生态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3,847.50万元,首期缴付900万元;华奥永通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427.50万元,首期缴付100万元;剩余投资额双方均应于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2008年8月29日,瑞华生态缴纳第一期出资款900万元,华奥永通缴纳第一期出资款100万元。2008年9月2日,河南新纪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豫新验字(2008)第12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8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2008年9月4日,公司取得兰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2251000023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电力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力环保、电力物资、节能技术改造、电力安装工程(凭资质安装)及燃料收购。2010年12月28日,瑞华有限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瑞华生态将其持有的瑞华有限55%的股权以2,351.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九龙水电,瑞华生态将其持有的瑞华有限15%的股权以641.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洁明义,华奥永通将其持有的瑞华有限10%的股权以427.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河南洁明义,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兰考瑞华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同日,上述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1年1月5日,瑞华有限召开股东会,确认股权转让后的各股东应于2011年1月31日前以货币足额缴纳认缴出资。其中九龙水电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2,351.25万元,河南洁明义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923.75万元。2011年1月5日,华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所对本次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建分验字(2011)第00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1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缴纳的第2期出资3,275万元。2017年6月12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兰考瑞华环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验资复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140003号),确认截至2011年1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额,其中:九龙水电投入第二期货币资金出资额2,351.25万元,洁明义公司投入第二期货币资金出资额923.75万元。根据瑞华有限2008年9月成立时的《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瑞华有限2008年9月成立时,公司股东瑞华生态、华奥永通分别缴纳了出资款900万元、100万元,2010年12月瑞华生态和华奥永通分别将其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九龙水电和河南洁明义,2011年1月九龙水电和河南洁明义缴纳了瑞华有限第二期出资3,275万元。瑞华有限第二期出资款的缴纳时间虽然超过了公司法规定的两年期,但未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形成实质损害,公司并没有因此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处罚。公司控股股东致远泰丰、实际控制人乔相鸣、孙文娟夫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未来瑞华股份因此次未按期完成出资,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处罚,将全额承担相关罚款。承诺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十、(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要承诺”的相关内容。2011年1月5日,瑞华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公司名称变更及缴纳二期出资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年5月14日,经瑞华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瑞华有限注册资本增至5,500万元,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增资后九龙水电出资为3,0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河南洁明义出资为1,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瑞华生态出资为1,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2011年5月28日,华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所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建分验字(2011)第00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5月26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出资。2017年6月12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兰考瑞华环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验资复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140003号),对华建分验字(2011)第007号《兰考瑞华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变更验资报告》予以确认。2011年5月30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500万元。2015年5月12日,瑞华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九龙水电将其持有的瑞华有限95%的股权转让给致远泰丰。同日,上述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5年5月14日,瑞华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2015年7月20日,中兴华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5)第HN-036号《兰考瑞华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5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经审计,截至2015年5月31日,瑞华有限净资产为人民币68,278,349.44元。2015年7月28日,瑞华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瑞华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201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截至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68,278,349.44元,按1:0.8788的比例折股为6,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面值为1元,净资产折股后的余额8,278,349.44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同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发起设立瑞华股份。2015年7月28日,经纬东元出具了京经评报字(2015)第033号《兰考瑞华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拟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该公司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15年5月31日,瑞华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6,827.83万元,净资产的评估值7,948.05万元,增值1,120.22万元,增值率为16.41%。2015年8月12日,中兴华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5)第HN-010号《兰考瑞华环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经其审验,由公司(筹)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截至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瑞华有限账面净资产68,278,349.44元,按照1:0.8788比例折股投入,其中未折股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截至2015年5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净资产折合的股本人民币6,000万元整,各发起人均已缴足其认购的股份。2015年8月12日,股份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设立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决议。2015年8月18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换领了兰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225100002318《营业执照》。2015年9月30日,瑞华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定向增发股份的议案》,公司向孙文娟、李斌国等23名自然人定向增发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3.60元,发行数量为797万股。2015年10月18日,瑞华股份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6年9月13日,瑞华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兰考瑞华环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为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每股发行价格4.5元,发行数量不超过4,00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13.50万元。2016年9月29日,瑞华股份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股票发行方案。2019年7月29日,瑞华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兰考瑞华环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为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控股股东借款、全资子公司偿还关联方借款、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兰考县产业集聚区集中供暖项目,每股发行价格5.2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2,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60.00万元。2019年8月15日,瑞华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收购了山东兰生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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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热电联产,完成了对兰生能源70%股权的收购(2018年12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变更后100%控股),收入来源得到增加,经营规模得到大幅提高,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将产生重大利好。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为合并子公司后的情况。一、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7,874.22万元,与期初的33,349.20万元相比,增加4,525.02万元,增幅13.57%。影响资产总额变动的主要项目为:应收账款增加1,617.4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3,433.1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694.79万元、商誉增加1,789.04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4,462.64万元、货币资金减少9,567.31万元,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买股权支付现金所致,其余项目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兰生能源由参股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期末资产合并所致。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5,436.54万元,与期初的924.50万元相比,增加4,512.04万元,增幅488.05%。影响负债总额增加的主要项目为:短期借款增加1,800.00万元、应付账款增加538.02万元、其他应付款增加1,916.21万元,短期借款增加的原因是因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借款所致,其余项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兰生能源由参股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期末负债合并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总额32,437.68万元,与期初的32,424.70万元相比,增加12.98万元,增幅0.04%。影响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实现净利润1,110.98万元、本期分配股利1,098.00万元所致。二、公司经营成果:报告期营业收入11,694.92万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11,814.75万元,同比变动较小;报告期营业成本10,373.56万元,上年同期营业成本9,977.64万元,同比增加395.92万元,增幅3.97%,增加原因:一是度电直接材料成本略有上升所致,二是人工成本上升所致,三是环保投入增加所致。报告期净利润1,110.98万元,与上年同期的1,567.04万元相比,减少456.06万元,减幅29.10%。净利润减少的主要是管理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增加的原因是申请上市期间的中介机构费765万元在本期列支所致。三、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3.58万元,与上年同期的3,767.19万元相比,增加356.39万元,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12,334.92万元,与上年同期-5,584.46万元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取得子公司支出的现金增加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5.97万元,与上年同期的-4,133.45元万相比,增加2,777.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短期借款所致,二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报告期公司商业模式、竞争优势、外部环境、供应商、销售渠道、成本结构、收入模式等均未发生变化。(二)行业情况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发电环节,目前专注生物质发电和供热。电力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能源产业,其发展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紧密相关。我国电力行业具有较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变动趋势与宏观经济变动趋势基本相同:一方面,宏观经济的发展要依赖电力行业提供可靠的能源支持;另一方面,国民经济增长对电力行业发展具有驱动作用。根据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发布的《我国中长期发电能力及电力需求发展预测》,2020年以前,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高级阶段向初级发达经济阶段转型的过程中,电力需求将继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年均增速不会低于6%,到2020年全国需电量将达到7-8万亿千瓦时左右。生物质发电作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高效、环保、节能、惠农、二氧化碳减排等优点,是全球继石油、煤炭、天然气之后的第四大能源。生物质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特点。同时生物质能技术成熟、应用广泛、污染小、安全性高,对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源供需矛盾、保护生态环境、惠及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是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发电行业随着宏观经济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我国生物质发电行业仍处于行业成长的初期阶段,随着化石能源供应的日益紧缺,环境保护要求的逐渐提高,对可再生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生物质发电行业未来一段时间内将继续保持高速成长。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生物质能“十三五”规划》,预计到2020年,生物质能基本实现商业化和规模化利用。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约5,800万吨标准煤。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900亿千瓦时。为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国家还将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及检测认证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1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表示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构建区域清洁供热体系,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建制镇提供民用供暖,以及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直接在消费侧替代燃煤供热,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因此生物质能发电行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