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自动售货机、智能机器设备的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材材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备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备电线电缆缆五金配件研发发制造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动售货机机智能机器设备的研发发设计计销售;软件系统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动)(具体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公司于2015年9月9日正式成为新三板企业,于2015年10年10日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16年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审核。
公司主营自动售货机、智能机器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LED产品、开关电源、智能售货机的生产与销售。
2017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9.89万元,去年2803.01万元,同比下降39.35%;净利润-792.21万元,去年同期50.88万元,同比下降2122.09%;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为1165.94万元,去年同期为-635.27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比下降283.5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315.47万元,去年同期5896.83万元,同比下降9.86%。
根据公司设立时的工商登记材料,江苏派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由颜志金、高新阳、朱天明和陈孟祥4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取得南通市海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2011】第05170063号核准号为320000M081484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011年7月4日取得了南通市海安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62100024418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7月1日,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海中信验【2011】53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全体股东分期缴足,截至2011年7月1日止,已收到颜志金缴纳的货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015年3月20日江苏派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了如下决议:同意将江苏派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为江苏派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一致同意现有2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经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12069号《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2月28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29,962,051.87元;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30019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2月28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账面净资产值为32,840,094.44元。
2015年4月20日,公司发起人颜志金与高新阳签订了《江苏派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明确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015年5月5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召开,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同意以江苏派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2月28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按1.0054:1的比例折股2,980万股,共计形成股份公司的股本2,980万股,其余净资产162,051.87元作为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各股东将按截至2015年5月5日其对江苏派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相应地持有股份公司股份。
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
2015年4月20日,中兴财光华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1201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4月20日,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2,980万元,均系以江苏派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2月28日止的净资产29,962,051.87元折股投入,共计2,98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162,051.87元转为资本公积。
2015年5月20日,公司在南通市海安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注册号为32062100024418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