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聚酰亚胺纤维及其后道制品的研发、生产。
经营范围:聚酰亚胺高性能纤维及其后道制品的研发、生产;上述生产工艺技术的研发、设备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咨询服务;产品相关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销售;纺织原料、纺织面料及辅料、服装服饰、纺织品、高分子材料、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位于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聚酰亚胺材料的研发、生产,拥有干法纺聚酰亚胺纤维完全知识产权,是全球领先的高性能聚酰亚胺材料制造商。
公司主要产品为甲纶Suplon"高温耐热型、甲纶Fitlon"中温可染型、甲纶Hyplon"高强型聚酰亚胺纤维,树脂及聚酰亚胺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高温过滤、特种防护、电子电工、航空航天、光伏发电、交通运输、轻量化建筑等领域。
我们的发展方向是:从纤维产业主导向纤维及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转变。
聚酰亚胺作为综合性能突出的有机高分子材料,被誉为“解决问题的能手”,其独特的性能特点在部分高端、特种领域有着无可比拟的应用优势。
作为高性能纤维,它是关系到国防建设、支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关键基础材料。
未来,公司要放眼全球,坚定围绕“聚酰亚胺纤维及聚酰亚胺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运营主业,不断为聚酰亚胺材料产业链注入活力。
公司已通过GJB9001C-2017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国标1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致力于环境和生命的保护,专注于高性能聚酰亚胺材料的创新研发,汇聚多方资源,立志成为行业的引领者。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实现如下:资产总额362,714,456.77元,负债总额391,725,077.45元。
实现营业收入40,934,861.52元,营业成本43,129,111.25元,净利润-29,576,264.40元;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1.86%,因管理费用增加,净利润同比减少22.26%%。
基本完成经营计划。
(二)行业情况全球范围内聚酰亚胺纤维的成熟客户主要集中在高温烟气过滤领域,但公司生产的聚酰亚胺纤维在烟气市场拓展仍需时日,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终端用户经营困难导致聚酰亚胺高端滤料市场成长困难。
适合聚酰亚胺纤维应用的高温烟气主要集中于钢铁、水泥、有色冶炼行业。
近1-2年,这些行业目前景气度正在回升,但速度较缓慢,在烟气除尘方面的投入极为敏感。
尽管聚酰亚胺纤维制作的高温滤袋具有良好性能,但由于一次性投入大,而终端用户出于初期资金压力,仍然倾向与选择使用时间短,但初期投入小的高温滤袋。
二是进口同类产品仍然占据较大份额。
迫于国产聚酰亚胺纤维的压力,以及欧元贬值,进口聚酰亚胺纤维价格大幅下降,加之进口产品多年积累的固有品牌优势,及国内终端用户对国产聚酰亚胺纤维认知仍有个过程,导致公司在烟气过滤市场拓展面临一定困难。
尽管如此,公司在报告期内市场开发进展迅速,国内知名滤料企业大多已经开始批量使用公司纤维产品,并且也成功批量出口德国,以及美国,韩国等市场。
聚酰亚胺纤维在阻燃防护面料市场具有先天优势,但市场亟待开发。
目前阻燃防护中低端市场仍以国产芳纶为主,杜邦等进口产品占据中高端市场,PBI纤维则占据最高端市场。
对比这两种材料,聚酰亚胺纤维不发烟,耐光照,阻燃性能比芳纶更加优异,是具有很高性价比的优秀原料,但芳纶有多年的市场积累,我们的市场仍需要时间培育,更需要引领性的开发、推广,这也是公司近期的重点工作。
上述两个方面的应用将在未来1-2年内占据公司绝大部分销售份额,围绕这两个重点市场,我们正在采取的应对策略包括:1、进行纤维制备技术优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2、扩大产能,迅速达到经济规模,确保产品具有明显成本优势;3、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展示公司聚酰亚胺纤维所做滤料的优异性能和总体成本优势;4、在已经突破原液着色纤维制造工艺的基础上,迅速建成具有柔性切换能力的色丝生产线;5、与后道标杆客户合作开发高端阻燃防护面料并进行推广。
雾霾压城,排放标准日趋严格的大环境下,高温过滤领域的应用案例不断增加,产品的市场影响力逐年扩大。
同时,随着森林武警、城市消防等特种防护领域的客户要求不断提升,聚酰亚胺纤维相关产品正通过试装-检测-应用的通道逐渐推广开来,上述各类应用市场迎来放量拐点,公司经营情况将逐渐向好。
2010年11月17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连开复字〔2010〕252号),有限公司申请备案的年产3,000吨聚酰亚胺纤维生产线项目符合《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准予备案。
项目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开发区,总投资:50,000.0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厂房及办公楼80,000平方米,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形成年产聚酰亚胺高温滤料纤维1,500吨、聚酰亚胺高温防护纤维1,000吨以及聚酰亚胺高强高膜纤维500吨的生产能力。
2011年1月17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连开复字〔2011〕18号),有限公司申请备案的年产1,000吨高性能耐热型聚酰亚胺纤维生产线项目符合《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准予备案。
项目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开发区,总投资:15,000.0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厂房及办公楼8,000平方米,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形成年产1,000吨高性能耐热型聚酰亚胺纤维生产能力。
2011年1月19日,有限公司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号为320000M74758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使用“江苏奥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
2011年2月12日,连云港道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连道勤验字(2011)第008号《验资报告书》,对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截止2011年2月11日,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500.0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1年3月3日,经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准登记,股份公司前身江苏奥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注册号为32079100005118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500.00万元,实收资本:3,50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法定代表人:王士华;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东至胜恒型钢、南至大浦路);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聚酰亚胺高性能纤维及其后道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上述生产工艺技术的研发、设备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咨询服务;产品相关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销售。
2015年1月29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以2015年1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后以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2015年2月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5]301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58,046,427.99元。
2015年2月6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0043号《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1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6,874.81万元。
2015年2月9日,连云港市国资委作出连国资产[2015]8号《关于江苏奥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批复》,同意公司股东奥神集团上报的《江苏奥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
2015年2月6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以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照1:0.8939的折股比率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折股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为5,189万股,注册资本5,189.00万元。
2015年2月10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以2015年1月31日为基准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中的58,046,427.99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5,189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的净资产6,156,427.99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按其对有限公司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
2015年2月26日,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对与股份公司设立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2015年2月26日,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江苏省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791000051189《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大浦路20号;注册资本:5,189.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士华;经营范围:聚酰亚胺高性能纤维及其后道制品的研发、生产;上述生产工艺技术的研发、设备的设计与制造,技术咨询服务;产品相关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