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六氟磷酸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生产六氟磷酸锂、氟铝酸钠、氟化盐系列产品(氟硼酸钾、氟钛酸钾、氟锆酸钾)、盐酸、氯化钙;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锂离子电池用电解质——六氟磷酸锂的高科技生产企业。
由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投资创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总投资1.6亿元人民币。
公司坐落于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内,东距上海100KM,南距苏州、西距无锡各50KM,北与南通隔江相望。
沪宁/苏嘉杭/沿江高速公路网、铁路网、长江/望虞河水系等运输网都非常发达,与上海虹桥机场、无锡硕放机场仅有1小时的路程,交通运输十分便捷。
公司占地面积4万多平方米,员工总人数60余人。
主要产品有六氟磷酸锂、氟硼酸钾、氟铝酸钠和盐酸等,并拥有相关的发明专利。
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已申请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公司遵循“求实、创新、高效、奉献”的企业精神,不断开拓进取,永创一流。
致力于为新能源、清洁能源事业的发展提供更优异的原材料。
1、2014年、201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是1,666.80万元、7,602.64万元,增长幅度达356.12%,主营产品的销售规模大幅提升,主要得益于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公司产能的扩充。
2、2014年、2015年,公司的营业利润分别是-1,273.75万元、1,837.75万元,实现了扭亏为盈,表明公司盈利能力获得较大提高,主要得益于销售规模的增加和产品销售价格的增长。
3、2014年、2015年,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170.49万元、1,921.54万元,表明公司通过日常经营活动获取现金流的能力显著增强,主要得益于盈利能力的增强和销售策略的改变。
4、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是79.12%、47.72%,负债比率下降幅度较大,表明公司的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主要得益于盈利能力的增强和股东的增资。
报告期内,受下游应用市场快速增长的影响,国内六氟磷酸锂市场供需状况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供需缺口进一步扩大,这直接拉升了六氟磷酸锂产品市场售价的快速上涨。
随着公司年产108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二期于2015年11月顺利投产,公司产品的生产规模扩充了一倍。
借助于行业的发展机遇期和产能的扩充,公司2015年主营业务规模、营业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资产负债率等主要财务指标较上年有了非常显著地改善。
根据公开的行业资料分析,预计公司2016年销售规模、盈利能力、现金流等关键财务指标将进一步改善。
2011年3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选举了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
根据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深圳市中孚怡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同各股东分期出资,其中首期出资1,000万元于有限公司设立时缴纳,其余4,000万元分别于2011年9月、2011年9月、2012年5月和2012年7月以货币方式缴纳。
2011年8月30日,常熟新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常新会验(2011)内字第298号),经审验,截止2011年8月29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2011年8月31日,苏州市常熟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81000271612,核准有限公司设立。
2015年3月4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XYZH/2013NJA1074),经审验:截至2015年1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7,936,860.50元。
2015年3月5日,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苏银信评报字(2015)第003号),经评估:截至2015年1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329.91万元。
2015年3月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以经审计的2015年1月31日净资产为基础折股5,500.00万股。
2015年3月12日,有限公司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015年3月12日,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出具了《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文号:XYZH/2013NJA1074-1),经审验,截至2015年3月12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500.00万元。
2015年3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决议以发起方式设立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