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面向“三农”为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户及小微企业等经济组织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三农”贷款应为:发放给农户的用于生产、经营、消费、扶贫等各种用途的所有贷款;发放给注册地在县域(含县城)的企业及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所有贷款;发放给注册地在县域以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及各类组织从事农、林、牧、渔业活动以及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贷款等,公司“三农”贷款发放占比为100%。
有限公司系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于2009年9月9日颁发《关于同意筹建沛县九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苏金融办复[2009]125号)筹资设立。
2009年11月1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同意沛县九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苏金融办复[2009]152号),批复有限公司设立。
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出资人均以货币出资,其中:金虹钢铁出资3,800万元,占注册资本31.67%;绿色大地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29.17%;私营担保出资3,200万元,占注册资本26.67%;伏秀梅出资420万元,占注册资本3.50%;魏文巅出资360万元,占注册资本3.00%、王军出资360万元,占注册资本3.00%;孙玉侠出资360万元,占注册资本3.00%。
2009年10月23日,徐州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徐友会验字(2009)第237号《验资报告》,对各方股东的出资进行了确认。
2009年11月18日,有限公司在徐州市沛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设立登记程序。
2010年6月4日,公司通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新增4,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金虹钢铁认缴2,250万元;绿色大地认缴1,530万元;私营担保认缴100万元;魏文巅认缴40万元;王军认缴40万元;孙玉侠认缴40万元。
2010年6月4日,徐州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徐友会验字(2010)第141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增资款4,000万元人民币。
2010年6月8日,徐州市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了《关于对沛县沛县九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对公司增资行为予以批复。
同日,有限公司在徐州市沛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2011年2月2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同意公司新增4,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金虹钢铁认缴1,898万元;绿色大地认缴1,302万元;伏秀梅认缴200万元、魏文巅认缴200万元、王军认缴200万元、孙玉侠认缴200万元。
2011年3月22日,徐州市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了《关于对沛县沛县九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批复公司本次增资行为。
2011年3月28日,徐州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徐友会验字(2011)第47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增资款4,000万元人民币。
2011年3月29日,有限公司在徐州市沛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201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章程》等议案。
根据2015年3月19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13003号”《验资报告》,有限公司以公司经审计后账面净资产额236,886,431.77元经扣除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8,493,173元及2014年度股东分红人民币16,750,000元后,折合股份公司的总股份2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计人民币20,000万元,其余人民币11,643,258.77元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
原公司股东以其所持公司的股权折价后作为股份公司中的出资额。
2015年4月1日,公司向沛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提交了《关于九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事项的请示》。
沛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做出了同意公司的整体改制方案的批示。
2015年4月8日,沛县金融办出具了《关于同意沛县九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事项备案的证明》,同意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股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