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光伏配套产品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等。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封装;太阳能电站支架生产;太阳能电站系统集成、生产、设计、安装;太阳能电站设计、研发、安装;太阳能设备生产和方案设计;LED离网照明系统生产;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投资与运营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总占地面积38983.1平方米。
公司始终坚持为市场开发、生产、设计和安装智能、高效、环保、优质的太阳能电站项目及EPC总承包,业务涉及光伏电池组件,光伏支架集成研发、生产、安装,光伏汇流箱,光伏电站工程服务,是光伏并网、离网应用系统集成厂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投资与运营服务。
公司2013年成为江苏省“3A级资信企业”,被仪征市评为“重合同,守信用明星企业”、诚信纳税大户。
2014年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2015年2月23日在北京新三板正式挂牌上市。
先后与扬州大学合作成立产学研合作基地,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六所合作成立产学研仪征基地,引进了一批高级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科技研究人员,并成功获得了两项发明专利,三项实用新型专利,四项软件著作权,五项高新技术产品认定;2016年获得注册商标两件,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成立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2017年与南京邮电大学张家港研究院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成立江苏省工程技术中心。
公司未来愿景:光伏推动绿色、清洁能源的发展,光伏改变世界;未来公司将不断地积累关键技术,加大智能电网的开发,在国家政策引召下,充分地结合新能源应用发展的趋势,引领商业模式的创新。
总体回顾: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业务目标,强化科技研发创新、提高技术专业水平,完善和拓展市场渠道,在保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合理选择优质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有效把控风险,合理进行资源配置,早谋划、深挖掘,有步骤、有规划地开展分布式发电业务,拓展光伏农业设施创新业务,在稳健发展的基础上,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做好整体规划和战略布局。
纵观国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的决心、社会各界节能环保意识的普遍增强,中国大力发展太阳能等节能环保产业势在必行,公司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公司将严格遵照股转系统的相关要求,持续规范治理公司,稳健经营不断的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一)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55,865,084.43元,比期初增加2,792,047.4元,涨幅0.79%,其中流动资产为172,730,954.70元,占总资产的48.54%;报告期内负债总额为163,840,807.96元,较上年度末减少7,360,512.26元;资产负债率46.04%,比上年度末减少2.45个百分点。
(二)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为65,357,718.64元,较上年同期的49,442,014.96元,增加32.19%;营业总成本为55,708,321.93元,较上年同期的39,635,113.17元,增加40.55%。
本期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本期拓展的储能微电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较多,该部分实现的收入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6.06%,主要系因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下调补贴金额,市场需求下降,公司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组件、清理库存,导致本期光伏配套产品及机电设备销售业务毛利下滑,带动综合毛利率下降。
(三)业务发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太阳能发电综合利用进行业务开展。
因2018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减少了光伏相关政策补贴及扶持力度,公司计划将原有光伏电站建设延伸至光储充一体化及配套产品销售业务的投入,同时计划加大光储充(双向充电桩)、电网五位一体业务的投入。
(四)公司内部管理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公司持续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完善制度流程体系,通过人才培养机制、风险控制机制等规范管理,公司在执行力、规划性、协作性、外部相应机制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升,核心技术团队大部分人员系在公司发展过程中自主培养,目前已形成了紧密的核心团队和骨干层。
(一)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公司前身为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由仪征市尚科太阳能光伏设备厂与美国加州太阳能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其中仪征市尚科太阳能光伏设备厂出资2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美国加州太阳能公司(CASolarLLC)出资400万元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
2011年10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尚慧有限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11]86589号),同意尚慧有限设立。
2011年11月1日,仪征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设立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仪商资[2011]146号),同意尚慧有限设立。
2011年11月3日,扬州市工商局向尚慧有限核发了注册号3210004000222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有限公司第一期出资:2012年1月20日,扬州新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扬会验[2012]仪01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2年1月20日,尚慧有限收到股东仪征市尚科太阳能光伏设备厂实缴注册资本78.874846万美元。
2012年1月29日,扬州新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扬会验[2012]仪01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2年1月29日,尚慧有限收到股东仪征市尚科太阳能光伏设备厂实缴注册资本16.155089万美元。
(三)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2012年6月25日,公司股东加州太阳能公司与美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加州太阳能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美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加州太阳能公司尚未对尚慧有限进行出资,经双方商定,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作为转让对价。
公司股东仪征市尚科太阳能光伏设备厂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2年7月10日,仪征市商务局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本次股权变更并换发批准证书。
(四)有限公司第二期出资:2012年9月11日,扬州新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扬会验[2012]仪37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2年9月11日,尚慧有限收到股东美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49.999999万美元。
2012年9月21日,扬州新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扬会验[2012]仪40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2年1月29日,尚慧有限收到股东美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250.000001万美元。
(五)有限公司第三期出资:2013年1月17日,扬州新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新扬会验[2013]仪01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3年1月17日,尚慧有限收到股东仪征市尚科太阳能光伏设备厂新增实缴注册资本104.970065万美元。
本次出资后,尚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六)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2014年5月15日,美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许晓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美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尚慧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许晓东。
2014年5月15日,仪征市尚科太阳能光伏设备厂与美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终止合作协议,仪征市尚科太阳能光伏设备厂同意美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尚慧有限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许晓东,并放弃优先认购权。
2014年5月19日,仪征市商务局出具仪商资[2014]11号《关于同意江苏尚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启用新章程的批复》批准此次股权转让并同意公司启用新的章程。
公司注册资本按照原股东出资时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办理注册资本登记,尚慧有限变更为内资企业。
(七)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2014年7月30日,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仪征市尚科太阳能光伏设备厂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郦湘玲,转让价格为1元/出资额。
(八)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2014年8月25日,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许晓东将其持有公司54.67%的出资额转让给郦湘玲,同意许晓东将其持有公司12.00%的出资额转让给魏声明。
转让价格均为1元/出资额。
(九)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0月18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尚慧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14年8月31日账面净资产人民币40,844,507.34元为基础,按照1.0761:1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额37,954,657.00股,剩余净资产2,889,850.34元计入资本公积,尚慧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尚慧有限上述出资出具了中汇会验[2014]314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股本37,954,657.00元已足额缴纳。
2014年10月23日,公司在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注册号为3210004000222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