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高纯砷和高纯氧化铝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出口。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砷生产并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按许可证有效期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高纯氧化铝、微纳米高纯氧化铝、锂电陶瓷隔膜涂敷用高纯氧化铝浆料、砷化镓晶体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扬州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改名为扬州中天利新材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致力于高纯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及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和30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工厂占地面积100亩。
现有员工200人,其中技术人员40人,占总人数的20%;研发人员20人,占总人数的10%。
公司主要产品为6N-7N5的高纯砷、4N5-5N5的高纯氧化铝、锂电池用微纳米粉、锂电陶瓷涂层用氧化铝胶液等。
2013年产6N-7N5的高纯砷60T,是国内最大的高纯砷供应商,产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砷化镓、半绝缘砷化镓、重掺砷单晶硅等领域,并远销日本、台湾、俄罗斯、德国等国家与地区。
年产蓝宝石级高纯氧化铝400T,产品广泛应用于蓝宝石单晶、锂电池保护膜、功能陶瓷等,并销往日本、台湾等国家与地区,2014年预计年产蓝宝石级高纯氧化铝600T。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开展全年各阶段工作,致力于新产品的研发力度,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稳定性,拓宽市场渠道,提高生产流程精细化管理,以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了较高的产品市场占有率。
1、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期末,公司总资产9,420.91万元,净资产5,322.85万元,总资产较期初减少5.84%,净资产较期初增长2.82%,变化不大;负债总额4,098.06万元,较年初减少了15.1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偿还了对供应商的欠款及对关联方的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较期初较少了866.07万元;另外,上期销售的产品实际无质量问题,本期冲回上年度无产品质量风险的预计负债362.44万元。
2、公司经营成果: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31.88万元,同比增长601.37万元,增幅31.15%。
主要原因是:公司新产品异丙醇铝、仲丁醇铝打开了销售市场,销售额为1,725.85万元,占总营业收入68.16%,成为公司新的收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
3、公司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228.62万元,较上去年同期增加了130.77万元。
主要系公司本期加强款项催收,应收账款回款较为及时;同时,公司本期加强成本控制,期间费用较去年有所减少。
(二)行业情况1、近年来,先进结构陶瓷材料一直是世界各国的重点研发方向,并在国防、航天、电子、生物医学等工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作为制造业强国,先进结构陶瓷产业更是处于领跑地位,在一些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把控了世界市场。
从陶瓷产业链和价值链上来看,我国的陶瓷企业和产品均处于中低端,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目前,虽然国内先进陶瓷粉末原料生产企业很多,但陶瓷粉末性能通常存在较大的分散性和不稳定性,因此直接影响后续批量化制备的陶瓷产品性能和可靠性。
例如高纯度易烧结的氧化铝陶瓷粉末,仍然依赖从日本大明公司、住友公司、昭和电工以及德国纳博特公司、安迈公司和法国的一些公司进口。
特别是高性能非氧化物陶瓷粉末,如氮化硅、氮化铝、碳化硅、碳化硼、硼化锆等共价键陶瓷粉末,国内尚缺乏一流的生产供应商。
我公司联合东华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联合开展“先进陶瓷用Al-O-N基高纯超细陶瓷原料粉体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获得了江苏省成果转化项目的支持,以开发高纯超细氧化铝粉体和氮化铝、氮氧化铝粉体,成为国内一流高纯陶瓷粉体原料供应商,以替代进口产品。
2、环保形势严苛。
环保政策趋严,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与环保相结合,加速高污染、高能耗、淘汰类产业退出,行业内低端的氧化铝生产企业纷纷减产、停产,产品质量好、附加价值高、生产过程环保安全的氧化铝企业才能在这轮环保风暴中生存并发展壮大。
(1)有限公司股东缴付第一期出资2006年9月26日,扬州市工商局同意核准自然人陈琦、杨华民、陆美珍投资100万元共同设立“扬州高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自然人陈琦认缴出资45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45%)、自然人杨华民认缴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40%)和自然人陆美珍认缴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5%)。
2006年10月24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佳验字[2006]第304号),验证公司股东的第1期出资已缴足,均为货币出资。
2006年10月27日,扬州市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027000027250)。
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收资本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琦。
(2)有限公司股东缴付二期出资2007年2月7日,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扬佳验字[2006]第56号),验证公司股东的第2期出资80万元缴足。
二期出资缴付后,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2007年2月9日,邗江区工商局就本期出资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年4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陆美珍将其持有扬州高能15%股权(即15万元出资额)约定以15万元价格转让给陈琦;杨华民将其持有扬州高能20%股权(即20万元出资额)约定以20万元价格转让给陈琦,将其持有剩余扬州高能20%股权(即20万元出资额)约定以20万元价格转让给张世才。
公司股东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08年4月30日,邗江工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有限公司第一次吸收合并及第一次增资2008年10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300万元,公司吸收合并扬州长城企划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及扬州古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合并后,公司承继扬州长城企划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古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民事权利和义务。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扬州长城企划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古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目的系获取上述两家公司位于扬州市维扬区(现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双塘村花庄组两块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扬邗国用(2007)第07005号和扬邗国用(2007)第07006号)及该土地上承建的建筑物。
为配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吸收合并具有必要性。
参考相应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报告》,具体内容如下:2008年12月11日,经扬州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08年11月30日扬州古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为964,568.96元(扬正会检(2008)第187号《审计报告》)。
2008年12月11日,经扬州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08年11月30日扬州长城企划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净资产为986,728.22元(扬正会检(2008)第188号《审计报告》)。
2008年11月26日,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地行土评(2008)(估)字第14号《土地估价报告》”,评估结果为扬州长城企划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受让位于扬州市维扬区甘泉街道办事处双塘村花庄组一宗地,总地价为251.27万元;2008年12月8日,江苏天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天华评报字(2008)第022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扬州古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构筑物(不含其所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1,830,960.00元;2008年11月26日,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地行土评(2008)(估)字第13号《土地估价报告》”,评估结果为扬州古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让位于扬州市维扬区甘泉街道办事处双塘村花庄组一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扬邗国用(2007)第07006号”,总地价为250.83万元。
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签订的《合并协议》约定:原扬州长城企划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古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在原公司出资的1:1比例持有扬州高能的出资(扬州长城企划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和扬州古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收资本皆为100万元)。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1)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3年12月17日,江苏省工商局出具《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编号:(10000031)名称变更【2013】第12170004号,名称核准号:321000M224683),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扬州中天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