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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加新材 - 830853.NQ

天加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4-07-14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Suzhou Tipack Co.,Ltd
成立日期
2008-05-06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天加新材
股票代码
830853.NQ
上市日期
2014-07-14
大股东
冯春
持股比例
33.8 %
董秘
蒋祖超
董秘电话
0512-63013600
所在行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刘永、王益兰
律师事务所
江苏德策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天加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0000674890003Y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2008-05-06
法定代表人
冯春
董事长
冯春
企业电话
0512-63013600-8201,0512-67990605,0512-63013600
企业传真
0512-63013900
邮编
企业邮箱
xu.ejian@tipack.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多层共挤PVDC高阻隔热收缩包装膜研发、制造与销售。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塑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塑料薄膜、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自营和代理上述相关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多层共挤PVDC高阻隔热收缩包装膜研发、制造与销售,并为客户提供技术解决方案、产品包装、使用培训等一系列的服务。

产品涉及牛肉、羊肉、猪肉、鸡、鸭、鹅肉的畜禽肉包装材料,以及各种海产品、奶酪、肉制品等包装材料。

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三类,即家畜产品系列包装袋、鱼类和海产品系列包装袋以及家禽产品系列包装袋,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具有的突出特性不同。

商业规划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18.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9.96%;净利润-319.94万元、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总资产13239.38万元,比上年末增加了12.51%;净资产6260.89万元,比上年末减少了4.86%;2、2018年1月汾湖工厂举行开工庆典,当年完成卫星式柔版印刷设备安装调试,彻底突破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印刷瓶颈;3、公司汾湖工厂于2018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11月通过国家QS认证,自此公司汾湖工厂具备全面正式生产的所有条件。

发展进程

(一)有限公司成立苏州天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苏州天加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8年5月6日,经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有限公司成立。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自然人冯春出资480万元,闵燕霞出资400万元,张文芳出资120万元。

有限公司注册号为320594000116969,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新型塑料包装膜、农用多层薄膜、电子包装材料;研发:新型包装机械;并提供相关服务。

股东冯春与闵燕霞系夫妻关系。

有限公司章程第九条约定:2008年3月15日前首期出资480万元人民币,其中冯春先生出资48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8%;2010年3月15日前全部出资完毕。

2008年4月11日,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瑞华会验字[2008]第0148号),验证截至2008年4月3日公司已收到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80万元。

(二)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年6月1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闵燕霞将其持有的5%公司股权即认缴出资额50万元转让给张文芳。

同日,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6月23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三)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2008年6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股东冯春增加出资96万元,股东闵燕霞增加出资70万元,股东张文芳增加出资34万元。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每一元出资作价1元,价格为股东协商后确定。

同时,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48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

2008年6月19日,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瑞华会验字[2008]第0304号),验证截至2008年6月18日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08年9月1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增资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四)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2010年5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闵燕霞将其对有限公司全部出资额420万元转让给冯春,其中350万元为实缴出资额,剩余70万元认缴出资由冯春缴纳。

同日,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6月7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五)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验资2010年6月2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200万元,其中冯春出资166万元,张文芳出资34万元。

2010年6月23日全部出资完毕。

2010年6月24日,苏州德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德富信会验字[2010]第195号),验证截至2010年6月23日公司实收资本为1200万元。

2010年6月30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实收资本变更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六)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2011年3月2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张文芳将其对有限公司204万元出资中60万元中转让给新股东吴晓征。

同日,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该次出资转让每一元出资的转让价格为1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无关联关系。

股权转让后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至1868万元。

股东冯春增加出资480.9986万元,吴晓征增加出资30万元,新增股东9名,马杏华出资225万元,张跃军出资50.0007万元,严成棋出资5.0007万元,蒋国庆出资100万元,沈文伟出资80万元,郭兰翎出资15万元,刘琼华出资5万元,谢景泉出资5万元,苏秀国出资6万元。

本次增资价格为每一元出资作价1.5元,总计增资1002万元,其中66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3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股东协商后确定。

新增股东与原股东无关联关系。

2011年4月21日,苏州瑞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瑞(2011)B285号],验证截至2011年4月19日公司实收资本为1868万元。

2011年4月29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七)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1年9月25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利安达审字[2011]第A1488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6月30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9,009,257.61元。

2011年9月27日,北京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长评报字[2011]第1133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认定截至2011年6月30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944.27万元。

2011年9月27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截至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照1:0.9827的比例折合为股本1,868万元,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329,257.61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9月28日,发起人各方正式签署了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2011年10月12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A109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10月12日,整体改制中以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2011年10月12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并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非职工监事。

2011年11月22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594000115969。

(八)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2012年4月2日,股份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868万元增至1900万元,由新股东史保利出资48万元,其中3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1.5元/股,价格为股东协商后确定。

2012年5月23日,苏州瑞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瑞(2012)B106号],验证截至2012年5月23日公司实收资本为1900万元。

2012年5月31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增资事项准予变更登记。

(九)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2012年11月26日,冯春与史保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冯春将其持有公司的68万股股份作价102万元转让给史保利,转让价格为1.5元/股,价格为转让双方协商后确定,转让双方无关联关系。

2013年9月16日,股份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900万元增至2000万元,由新股东张昱出资200万元,其中1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2元/股,价格为全体股东协商后确定。

2013年9月22日,苏州瑞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苏瑞(2013)B106号],验证截至2013年9月18日公司实收资本为2000万元。

2013年9月26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准予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