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北京火焰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柒号传媒 - 430756.NQ

北京火焰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4-05-30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Beijing S&S Cultural Media Co.Ltd
成立日期
2007-06-23
注册地
北京
所在行业
娱乐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柒号传媒
股票代码
430756.NQ
上市日期
2014-05-30
大股东
叶茜
持股比例
90 %
董秘
闫梦娜
董秘电话
010-64370061
所在行业
娱乐业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吴琴洁、张甜甜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北京火焰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103026637219411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北京
成立日期
2007-06-23
法定代表人
李汉雄
董事长
李汉雄
企业电话
010-57065768,010-64370061
企业传真
010-57065768
邮编
102200
企业邮箱
544519856@qq.com
企业官网
暂无
办公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南一街12号院2号楼21层2101-2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互联网电商直播服务。

经营范围: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化妆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赛事策划,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礼仪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辅料销售;鞋帽零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租赁音响设备、服装;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影视策划;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表演;电影摄制;演出经纪。(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火焰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艺人经纪相关和影视剧投资、制作的文化娱乐业务。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保持稳定,经营团队经验丰富,公司未来向着更专业、规范、多元化商业模式的目标发展;公司各方面均具备充分的人才储备;经营团队高度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并且具备持续创新的能力,能够较好地应对竞争对手的竞争。

公司积极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与经营管理与执行力等方面相关的培训,在自身发展的同时,更注重人才梯队的建设与储备,以确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应对市场竞争的风险能力。

2018年公司转型摸索阶段中,公司积极扩大规模,进行市场化拓展,业务逐渐增多,实现了营业收入地稳步增长。

1、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749.38万元,较上期末的653.93万元增加了473.37%,主要原因是经纪收入增加、年末资金回笼较快,银行存款增加,同时公司存货增加了1,542.72万元,较上年度增925.48%,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较多项目,部分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3,556.42万元,较上期末的152.86万元增加了2,226.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开展艺人经纪业务,预收了部分客户的广告代言费合计1,990.02万元,同时部分项目应付给艺人的报酬期末尚未与艺人工作室结算,使得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大幅增加。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总额为192.96万元,较上期末的501.07万元下降了61.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亏损308.10万元、致使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

2、经营结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93.33万元,比上年度增1,389.07%;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成本5,179.62万元,比上年度增1,237.17%。

报告期内公司艺人通过录制真人秀、出席广告代言、签约影视剧等,使得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时根据艺人片酬和约定的佣金比例等结转相应成本。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艺人经纪收入,该类型业务的艺人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同时公司处于大力开拓业务的初期,成本及费用支出较多,导致本期净利润亏损308.10万元。

3、现金流量情况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6.41万元,较上期的1,087.81万元增加46.75%,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入增加、同时报告期内预收客户的广告费款项1,990.02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3万元,为购建公司办公设备产生的费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筹资活动。

发展进程

2007年6月19日,陈吉辉、庞会慧2人共同设立北京科电瑞通科技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号为110111010294040;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号D-217;法人代表为陈吉辉;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实收资本200万元;其中陈吉辉以货币出资120万元,庞会慧以货币出资80万元。

经营期限长期。

2011年11月1日经股东会决议:股东庞会慧同意将在北京科电瑞通科技有限公司80万元的货币出资转让给陈吉辉。

同时,同意北京科电瑞通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吸收新股东于风利,于风利以货币出资300万元。

增资后,陈吉辉拥有40%的股权;于风利拥有60%的股权。

2011年11月4日,经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京润验字(2011)-22477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2011年11月1日,公司已收到股东于风利300万元人民币的货币出资。

2011年11月1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变更公司经营住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18号A座四层406-2室。

2012年9月30日,经股东会决议:股东于风利同意将在北京科电瑞通科技有限公司300万元的货币出资分别转让给陈吉辉和张谷阳,转让金额分别为275万元和25万元。

股权变更后:陈吉辉出资47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95%;张谷阳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

2012年11月14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陈吉辉将其在北京科电瑞通科技有限公司货币出资475万元中的450万元转让给北京中电科汇科技有限公司;同意股东陈吉辉将其在北京科电瑞通科技有限公司货币出资475万元中的25万元转让给段博;同意股东张谷阳将其在北京科电瑞通科技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5万元转让给段博;同意吸收段博、刘国一、周勇、北京中电科汇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12年11月14日,经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京润验字(2012)-21996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2012年11月14日,公司已收到股东段博100万元人民币的货币出资;公司已收到股东刘国一300万元人民币的货币出资;已收到股东周勇100万元人民币的货币出资。

201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同意周勇将在公司100万元出资转让给北京中电科汇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段博将其在公司150万元出资转让给北京中电科汇科技有限公司;免去张谷阳监事职务、免去刘国一执行董事职务、解聘陈吉辉经理职务。

2013年11月02日,根据本公司2014上半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将公司以2013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10,896,461.00元折股整体变更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变更后的名称北京科电瑞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上事项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1月02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3)第70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完公司全程变更及证券简称变更的备案手续,并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自2017年12月11日起公司名称由"北京科电瑞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灿亮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科电瑞通”变更为“柒号传媒”,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自2025年7月2日起,公司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名称变更,变更前公司全称为“北京灿亮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全称为“北京火焰柒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柒号传媒”变更为“火焰传媒”,证券代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