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基础化工、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品制造的现代化、综合型化工企业,为化工制造、生物医药、金属冶炼、农业环保、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湿电子化学等下游行业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已同一批行业头部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产品有液氨、硝酸系列(浓硝酸和稀硝酸)、过氧化氢系列(27.5%、35%、50%过氧化氢及电子级过氧化氢)、碳酸氢铵(含工业级)、硫酸系列(98%硫酸、105%烟酸、107%烟酸、三氧化硫、65酸、精制硫酸)、三聚氰胺、氨基模树脂系列(密胺粉、基料、光粉)、吗啉系列(吗啉、N-甲基吗啉、N-乙基吗啉)、苯二胺系列(间苯二胺、邻苯二胺、对苯二胺)、环己胺、二环己胺、甲醛、氨水、硝酸钠、亚硝酸钠、硫酸铵、二氧化碳等。
公司前身为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的上海“小三线”军工企业,1985年移交地方,2000年注册成立,2021年9月29日在深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001217。
公司先后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就业先进企业、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中国石油化工企业500强、安徽省制造业百强企业、安徽省民营企业税收贡献50强企业、安徽省上市公司“业绩发展十强”等荣誉称号。
(一)经营情况概述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聚焦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在行业内积累了扎实的技术储备与运营经验。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化工行业与宏观经济走势关联紧密,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影响,下游建筑、汽车、纺织等行业对化工产品的需求增速有所回落,一定程度上对公司产品的销售规模及市场价格形成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呈现“营收增长、利润调整”的特征:实现营业收入10.04亿元,同比增长21.68%,市场拓展成效明显;净利润2,932.29万元,同比减少58.75%,主要系总投资15.28亿元的“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于报告期内顺利验收并投产达效,该项目机器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加速折旧,短期折旧金额对利润形成阶段性影响。
此项目的落地,实为公司优化产能结构、提升节能环保水平的战略性布局,长期将为降本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从行业层面看,当前我国化工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处于低位,随着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未来新增产能对市场供给的冲击有望减弱;国内“反内卷”政策持续强化,叠加海外部分产能退出,行业结构性优化进程加速,优质企业竞争环境将持续改善。
基于此,公司正从多维度发力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一是优化采购策略与供应链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二是强化生产装置运行管理与工艺改进,降低产品单耗,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三是依托海关AEO高级认证优势,拓展海外市场及进出口业务;四是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入,严格落实合规要求;五是借助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等平台,聚焦精细化工与新材料领域,抢抓新兴产业发展机遇,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二)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化学品,进一步生产出各种化工产品。
公司产业链总体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础化工产业,以煤制合成气(主要成分CO+H2),生产合成氨、硝酸、双氧水等,以硫磺生产硫酸系列产品;二是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以合成气与自产基础化工产品、外购大宗化学品等为原料,生产三聚氰胺、甲醛、密胺树脂、吗啉、环己胺和二环己胺、苯二胺等。
(三)主要产品及用途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产品大致可分为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产品两大类,基础化工产品包括合成氨(氨水)、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硫酸(三氧化硫)、双氧水(电子级)、碳酸氢铵产品等,精细化工产品主要包括三聚氰胺、甲醛、密胺树脂、吗啉、环己胺和二环己胺、间苯二胺、邻苯二胺、对苯二胺等,主要产品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四)主要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盈利模式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投资建设大型成套化工生产装置,采取规模化连续生产,并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或贸易商客户的方式来获得收入。
由于化工产品存在一定的销售区域半径,以及行业产能扩张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而在产品市场供不应求时利润率较高,而随着行业产能规模不断扩大,产品技术相对成熟,通常单吨产品的毛利会逐步下降;公司会通过持续的工艺改进,降低单耗,来维持合理的利润空间。
同时,具备一定规模实力的化工企业会充分运用区域优势、规模优势,通过产品多元化的途径,不断研发新产品及新工艺、投资建设新产品装置,以成为区域内的重要供应商、获取先发优势,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
同时,在生产布局上,积极采取产业协同、资源综合利用的模式,通过完善产业布局,实现成本节约、效益提高和环境保护的综合目标。
利用蒸汽等辅助生产系统,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利用各个产品线间有机的连接,实现循环经济。
2、生产模式基于化工产品具有批量化生产及难储存的特点,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保存难度更大,为确保生产安全、降低损耗和单位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总体采用以销定产及维持高产能利用率的策略;通过与主要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合同、市场订单及实时跟踪的市场需求与售价的情况,来动态调节生产计划,以保证产量合适和交付及时,确保在保证合理库存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提高产能利用率及实现产销平衡。
同时,根据不同型号产品的市场行情波动情况,择机调整不同产品的型号结构,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
3、采购模式化工产品企业对大宗商品和能源的需求较大,为形成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来源,往往通过与大宗商品生产厂家直接签订年度合同来保证基本供应量,零星采购作为辅助以适应产量的上下波动。
公司定期根据经营计划制定大宗商品和机物料的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商品及时到库。
同时,通过供应商评估体系和有效内部审批制度规范各项采购环节,保证采购价格和原材料质量可控。
4、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根据客户类别可分为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
向终端客户与贸易商的销售均为买断方式,采用随行就市定价的方式来确定产品的价格。
(五)产品市场地位及优劣势等公司经过近二十多年的不断开拓经营,系列化工产品受到下游客户的一致认可,特别是在华东、华中、华南市场拥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与下游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了成熟的销售网络,产品广泛应用于金属冶炼、生物医药、农业环保、高分子材料、湿电子化学等下游行业。
公司商品浓硝酸产能和市场占有率全国领先,“华硝”品牌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化工行业受到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运输半径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征,特别是硝酸、硫酸、双氧水等危化品更是具有较强的销售半径。
化工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受市场供需情况影响大,长期走势受生产成本、宏观经济影响大,行业利润水平一般随着宏观经济的变化而出现趋势性波动。
产品利润率根据化工品种、用途和技术水平不同,存在很大的差异。
特别是精细化工产品,拥有技术优势、高附加值的产品毛利率水平要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
而基础化工产品虽然一般生产工艺技术较复杂但单线产能规模通常较大,往往成本控制良好、安全环保措施执行到位、贴近目标市场或原料产地的企业竞争优势较为明显。
(六)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是按照市场有效需求,科学组织生产,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与下游产业有效需求精准对接配套,通过数智化生产方式,提升供给侧柔性管理水平,提高基础化工产业链供应链总体稳定,保障基础化工原料市场供应。
二是瞄准新的市场变化,抢抓新的市场机遇,积极开发传统产品新用途,积极开拓新产品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
及时跟进新材料等产业的蓬勃发展,研判新型市场需求的形势,根据自身产品结构特点,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挖掘市场潜力,奋力开拓市场需求,抢占市场先机。
三是狠抓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不放松,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教育警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演练,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将企业生产与安全发展有机结合,在安全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促安全。
2001年初,东至县国资与外商独资企业泰兴新浦(其股东为新加坡企业)达成合资意向,拟由县国资平台公司华业资产与泰兴新浦开展合作,将自强硝酸变更为中外合作企业并将其名称变更为“安徽华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同时自强硝酸的股东需变更为华业资产和泰兴新浦,双方股东分别出资1,000万元和600万元。
在初步合作意向达成后,泰兴新浦于2001年1~7月累计向自强股份投入资金600万元,该资金后续实际作为收购自强硝酸的股权的对价。
但因自强股份和龙江供水的出资一直未到位,因而随着合作的推进深入,在2001年7月同时完成了股东出资的资产投入与股权转让事项。
2001年6月8日,自强硝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自强股份将其持有自强硝酸94.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12万元)对外整体转让,其中37.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00万元)转让给泰兴新浦(外资企业),5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12万元)转让给华业资产(国资管理公司);龙江供水(国有企业)将其持有的5.5%股权转让给华业资产。
2001年7月19日,自强股份、龙江供水与华业资产、泰兴新浦签署《股权交易合同书》,约定前述股权转让事宜;该股权交易事项经东至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同意,并经东至县产权交易所见证。
华业资产系以630万元的对价受让自强股份持有的57%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12万元)和龙江供水持有的5.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8万元),泰兴新浦系以600万元的对价受让自强股份持有的37.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00万元)。
公司于2001年8月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2001年6月28日,华业资产与泰兴新浦签署《中外合作经营东至县自强硝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书》,约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万元,华业资产出资1,000万元、泰兴新浦出资600万元,合营期间外方享有资金利息,中方负责经营管理并承担风险,经营损益归中方所有。
2001年7月26日,自强硝酸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华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001年8月8日,华业资产、泰兴新浦签署了新的《安徽华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章程》。
2001年8月23日,华泰有限取得安徽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外经贸皖府资字[2001]128号。
2001年8月29日,华泰有限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29211000211);并于当月办理了开业税务登记手续。
2009年2月20日,华泰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经审计的2008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整体改制变更后的股本为11,200万股,剩余净资产4,099.9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9年5月26日,华泰有限全体股东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改制事宜;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安徽正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皖鼎会审字[2009]010号),截至2008年12月31华泰有限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152,999,739.86元。
依据安徽天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华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整体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天元评报字[2009]006号),截至2008年12月31日华泰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7,072.83万元。
2009年6月1日,安徽正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皖鼎会验字(2009)第134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6月1日,安徽华尔泰(筹)已收到全体股东发起人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1,200万元。
200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决议以股东尧诚集团、新加坡新浦作为发起人,以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52,999,739.86元,按照1:0.7320的比例折合11,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安徽华尔泰换发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皖府资字[2001]224号)。
2009年7月10日,华尔泰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7004000008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