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及销售微生物药物及其衍生物产品。
经营范围: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含青霉素类)、原料药、精神药品(地西泮注射液),预混剂、食品及保健品原料的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研发生产微生物药物为主的综合性制药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首批技术创新型企业、安徽省产学研示范企业。
公司占地300亩,总资产10亿元。
公司产品以盐酸林可霉素原料药及衍生物为主,主要产品为盐酸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磷酸酯、盐酸克林霉素、硫酸新霉素、莫西克丁、弗拉菌素、富马酸替诺韦酯、那西肽预混剂、恩拉霉素预混剂药。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所有生产线均通过了国家GMP认证。
公司被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为药品GMP实践培训基地。
盐酸林可霉素原料生产线通过了美国FDA认证、德国GMP认证、西班牙、加拿大、日本等国注册;克林霉素磷酸酯获得CEP证书。
公司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发展。
设有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微生物药物工程研究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省级研发机构。
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3项,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等方式研究开发项目20项,取得18项科技成果并成功实施产业化。
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5项,承担省核心专利产业化示范项目1项,主产品盐酸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磷酸酯原料药专利技术分获安徽省优秀专利奖。
那西肽预混剂获“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克林霉素磷酸酯原料药获“安徽工业精品称号”。
公司坚持市场导向,经营为中心,严格推行标准化管理工作。
产品生产水平和市场占有率位于国内前列,拥有稳定的国内优质客户、高端的国外客户。
客户遍布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00年3月1日,皖北制药厂制定了《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2000年3月10日,宿州市体改委出具了《关于皖北制药厂进行股份制改组的批复》(宿体改[2000]01号),同意皖北制药厂进行改制并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孟新华等20名自然人共同组建股份制企业。
2000年3月20日,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安徽省皖北制药厂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国信评报字(2000)第174号),以2000年2月29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对皖北制药厂拟投入皖北药业的经营性资产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皖北制药厂拟投入皖北药业的经营性资产总额为10,557.13万元、负债总额6,973.14万元、净资产3,583.99万元。
2000年3月22日,皖北制药厂等发起人签署了《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共同发起设立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688万元。
2000年3月27日,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了《关于安徽省皖北制药厂拟出资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批复》(皖国资评字[2000]第533号),确认上述评估结果有效。
2000年3月28日,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了《关于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皖国资工字[2000]534号),同意皖北制药厂以其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出资,联合孟新华等20名自然人(以下简称“20名自然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筹建皖北药业,并对其股本总额、股权性质、发起人的出资形式及出资金额、持股数量及比例等进行了批复。
其中,皖北制药厂以其经评估的3,583.99万元经营性净资产对皖北药业出资,孟新华等20名自然人分别以186.1万元自有资金和皖北制药厂拟发放的681万元奖励金共计867.1万元出资。
2000年3月29日,安徽省体改委出具了《关于同意设立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体改函[2000]43号),同意皖北制药厂与孟新华等20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皖北药业,并对其股本总额、股权性质、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比例等进行了批复。
2000年3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皖北药业核发了《安徽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皖府股字[2000]第13号)。
2000年3月31日,皖北药业召开创立大会,决议同意设立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4月18日,皖北药业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设立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年11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1,100万元,由3,9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实收货币资金6,897万元,其中:南海成长以货币资金增资3,135万元,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63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国元投资以货币资金增资2,006.40万元,3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86.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无锡德联以货币资金增资1,755.60万元,28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475.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1月12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0017号),经审验,公司已收到上述三股东缴纳出资合计人民币6,897万元,其中增加股本1,100万元、资本公积5,797万元。
2011年2月9日,上述增资扩股事项在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9月9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名称由“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公司在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名称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