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从事金属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金属纤维及制品、织物;金属纤维毡、导电塑料、电磁屏敝材料、金属材料制品、化工材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其专控物资),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燃烧器、燃烧机、锅炉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储能技术服务;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始于1983年,公司前身是长沙矿冶研究院金属纤维厂。
根据国家计委会计高技【2001】487号文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的相关要求,2002年从长沙矿冶研究院分离,成立了湖南惠同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惠同新材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目前拥有国内优秀的研发技术团队及遍布全球的客户资源,秉承“持续创新,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通过多年的努力,金属纤维及制品多项产品和技术已达到国内先进、世界先进水平。
公司注册地为湖南省益阳市,在益阳高新区内拥有生产基地,占地100余亩;长沙设有分公司,位于麓谷高新技术开发区,占地100余亩,主要为研发,办公,销售及新产品生产。
2015年11月16日,公司在新三板成功挂牌,2023年7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登陆中国A股市场。
公司拥有完整的金属纤维产业链。
主要产品有:直径1∽100μm的各种金属纤维(包括不锈钢纤维、铁铬铝纤维、镍纤维、钛纤维、铜纤维和钽纤维等)及金属纤维制品(纯金属纤维织物、金属纤维混纺织物、金属纤维烧结毡、金属纤维复合材料,导电混纺纱,导电塑料及燃烧器等)。
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石油、化工、通讯等领域。
公司研发与创新团队秉承科研院所(长沙矿冶研究院)的深厚技术积淀,连续攻克了国内金属纤维产业化的多个重大技术难题,目前已逐步形成完整的金属纤维及制品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体系。
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技术及规模先进的金属纤维及其制品生产企业。
公司系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湖南省金属纤维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拥有金属纤维及制品领域的多项核心专利和技术,奠定了公司在业界的先进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21.51万元,同比增长12.64%;实现净利润3,960.33万元,同比增长14.32%,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1,212.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128.53万元。
2001年12月21日,长沙矿冶与自然人杨应亮、陈本忠、吴晓春、郭柯、龚卫红、李伟、冯小竹、张全胜、景丽莉、李鸿、黄俊杰、黄凯、韩晓建签署《共同设立惠同有限协议》,约定设立惠同有限,股东出资额共计500.90万元。
经益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2月27日出具的益中会师(2001)验字第161号的《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1年12月27日,惠同有限已经收到其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共计人民币500.90万元。
2002年1月10日,湖南惠同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9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其中,长沙矿冶出资3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68%;陈本忠、龚卫红、吴晓春、景丽莉、冯小竹、郭柯、张全胜、李伟、杨应亮、李鸿、黄凯、韩晓建、黄俊杰等13名自然人股东出资合计176.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32%。
2002年1月10日,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惠同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1月23日,惠同有限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会,全体股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06年9月1日,惠同有限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审议并通过了《将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准日定为2006年6月30日》的议案。
2006年9月2日,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托以200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深南财审报字(2006)第CA1-142号《审计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6月30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63,167,833.48元。
2006年9月30日,中国高新投、广州新力、长沙矿冶、上海理欧美与自然人陈本忠、杨应亮、李敬华、景丽莉、黄俊杰、郭柯、钟黎、李鸿、谢青、褚淑霞、吴晓春、冯小竹、黄凯、汪洪、张景鹏、曹向松、谢祖全、胡瑞华、马远华、齐文川、邵杨、张全胜、祖小林、王立民、邓亿庄、蓝忠、唐沛来、周海红、唐剑、张革非、钟凯荣、冯小桃、李清昀、彭小春签署《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该协议约定:根据2006年9月2日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0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深南财审报字(2006)第CA1-142号《审计报告》,将净资产63,167,833.48元按照1.263:1的折股比例将惠同有限整体变更为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份总数5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总计股本50,000,000.00元,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13,167,833.48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
2006年10月18日,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湘)名称变核转私字(2006)第0288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核准惠同有限名称变更为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2日,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数4,88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97.6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设立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选举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授权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公司登记等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06年10月31日,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深南验字(2006)第YA-012号”的《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各发起人的出资已全部缴清。
2006年11月3日,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并颁发了注册号为43090010007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