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CNG/LNG、城市燃气、设施安装以及综合能源等业务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和管理安徽省天然气支干线管网;参与城市天然气管网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代表安徽省向上游购买天然气资源,向城市管网和大用户销售天然气;开发天然气、煤层气以及其他能源应用和相关项目,包括液化气(LNG)、压缩天然气(CNG)、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从事其它与上述业务相关或辅助的业务。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天然气”)是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国有能源企业。
公司前身为成立于2003年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安徽省政府批准的天然气管道运营商。
公司于2012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制公司,017年1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03689。
公司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和管理全省天然气支干线管网;参与城市天然气管网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向上游购买天然气资源,向城市管网和大用户销售天然气;开发天然气、煤层气及其它能源应用和相关项目,包括液化气(LNG)、压缩天然气(CNG)、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从事其它与上述业务相关或辅助的业务。
皖天然气是安徽省内以天然气长输管网建设运营为核心、集下游分销业务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天然气供应商。
2023年,公司实现年输售气量38.82亿方。
截至目前,公司建成天然气长输管线1533公里,覆盖全省16个地级市,其中40个县通上管道天然气,实现“西气”和“川气”在省内的互联互通。
在全省设立了12家城网子公司,为属地居民生活用气和工商业用户用气提供保障。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建全覆盖全省的管网输配系统,形成“南北互通、川西气互供”的安全供气格局,力争实现“气化安徽”的目标。
同时,公司高效承接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和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一张网建设任务,全面推动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和省级充换电服务平台建设。
2025年上半年,公司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公司全体员工砥砺奋进、攻坚克难,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一流企业迈出坚实步伐。
1.经营数据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输售气量19.56亿方,同比下降15.6%;营业收入26.74亿元,同比下降8.49%;利润总额2.48亿元,同比下降3.99%。
各项经营指标基本稳定。
2.发展成果(1)锚定发展方向,推动动能转换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完成《天然气产业“十五五”发展思路》报告,梳理公司“十五五”规划思路。
积极拓展天然气上游资源地项目,推进合资合作,深挖下游市场;加速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2)强化成本管控,提升运营质效深挖潜能持续增强天然气管输创效实力,完成托运商年度管容分配;多措并举,开拓贸易市场,城网子公司非居民价格联动全面实行。
深化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持续推动存量资产整合与盘活,助力盘活存量资产。
(3)深化国企改革,激发内生活力强化经营层考核激励,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制订经理层个人差异化考核指标,签订经理层业绩责任书,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推进“双百企业”三年工作目标,制定“坚持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标提升行动方案。
(4)聚焦技术攻关,增强核心实力统筹研发与科创项目管理,推动技术监督体系建设,成立技术监督标准专项编制小组,独立开展燃气设计业务。
(5)加速数智赋能,提升竞争优势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智慧燃气综合运营平台上线输配管理、管道巡检等功能,实现所有城网子公司业务板块线上化运营。
取得天然气综合运营管控平台发明专利,实现基于物联网设备在线数据采集和实时使用。
3.防范风险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年度安全目标为总体要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
公司扎实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承包商安全管理、防汛工作等专项安全检查,提升整体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水平;加强安全教育,通过征集应急宣传作品、开展安全文化创意作品设计大赛等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浓厚氛围;强化“三基”建设,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分层分级开展天然气泄漏事故等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公司应急处置能力。
公司天然气城燃市场受特许经营权限制,可拓展空间有限,新项目开发获取、落地步伐缓慢,公司通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高效运营;努力打开发展空间,持续推动天然气产业延链强链补链。
公司前身系于2003年2月14日成立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28日,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2012年8月31日的净资产扣除现金分红和账面专项储备后的余额689,773,121.54元,按1:0.3653的比例折为25,200万股,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华普天健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2]2363号《验资报告》。
2012年12月28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34000040000267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