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中高档轻型越野汽车整车的制造和销售。。
经营范围:轻型越野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销售;提供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主营:中高档轻型越野汽车整车的制造和销售。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1996]后生字第331号—关于设立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后勤部工厂管理局“[1996]后工管字第172号—关于同意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起人的批复”、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湘体改字[1996]53号—关于同意设立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由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日本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汽车”)、湖南华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湖南新华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发起人发起设立。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11月13日颁发了注册号为企总股第00119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于2004年5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59号文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800万股并上市流通,股票代码6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