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游船客运、景区旅游业务、酒店、公路旅行客运、出租车业务。。
经营范围:游船客运、旅游观光服务;旅行社业务经营、旅游工艺品制造、销售、卫星定位产品的销售及监控服务(无线电发射及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除外);文化艺术活动策划、文艺创作与表演、机票、车票、景区门票代理;房屋、场地租赁,车、船、机械设备租赁;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业服务。以下经营范围仅分支机构使用(漓江码头管理、旅游餐饮服务及其他旅游服务,汽车出租、酒店、客运站,停车场管理服务,食品生产、经营)。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股份”)成立于1998年4月。
2000年5月,旅股份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旅股份是桂林旅游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国家5A级景区——两江四湖景区、国家4A级景区——银子岩、丰鱼岩、龙胜温泉、贺州温泉、资源天门山等桂林主要的旅游景区,与桂林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七星景区和象山景区;拥有国家级5A景区——漓江上市场份额领先的游船企业、五星级酒店--漓江大瀑布饭店以及旅游汽车公司和出租汽车公司。
近年来,旅股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砥砺奋进,锐意进取,实现了资源、资本、客源的优势互补,现已发展成为集景点景区、车船客运、出租汽车、宾馆酒店、码头场站、管道燃气、在线旅游、文化演艺、医疗康养等经营于一体、具有完整旅游概念、涵盖大桂林旅游圈的大型旅游集团上市公司,荣获“广西服务业品牌”、“桂林优秀旅游企业”、“桂林服务业10强”等多项殊荣。
展望未来,旅股份在十四五期间,通过夯实基础管理,抓好优质资源整合,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到十四五末,实现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市值翻一番的目标,实现从“景点旅游”向“景区度假”到“全域旅游”的转变,打造桂林文旅产业的“航空母舰”,跻身国内先进文化旅游企业行列,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在国际有知名度的旅游上市公司,助力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及与旅游服务相关的业务,主营业务包括:游船客运、景区旅游业务、酒店、公路旅行客运、出租车业务等。
公司拥有桂林地区核心旅游资源两江四湖景区、银子岩景区、龙胜温泉景区、丰鱼岩景区、资江天门山景区的经营权,并与公司控股股东桂林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桂林市区著名景区—七星景区;公司拥有五星级酒店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100%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漓江星级游船41艘,共4,126个客位,约占桂林市漓江星级游船总数的30.15%;公司拥有出租汽车59辆,约占桂林市出租汽车总量的3.47%;公司拥有大中型旅游客车127辆,约占桂林市旅游客车总量的3.74%。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作为桂林旅游业龙头企业,是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主力军,也是推动桂林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核心产品具有资源垄断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在现阶段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大趋势下,公司产品在桂林地区的核心地位及市场份额将维持稳定态势。
公司本报告期主要的收入来源于漓江游船客运业务、两江四湖景区、银子岩景区及漓江大瀑布饭店。
1、概述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及与旅游服务相关的业务,主营业务包括:游船客运、景区旅游业务、酒店、公路旅行客运、出租车业务等。
本报告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67.51万元,同比下降7.58%,营业成本31,295.92万元,同比下降4.36%,营业利润-17,433.56万元,同比减少18,542.6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46.31万元,同比减少21,627.70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共接待游客568.34万人次,同比下降8.12%。
其中,公司景区(两江四湖、银子岩、贺州温泉、龙胜温泉、丰鱼岩、资江天门山景区)共接待游客317.80万人次,同比下降11.52%;公司漓江游船客运业务共接待游客75.61万人次,同比增长18.20%;漓江大瀑布饭店共接待游客22.78万人次,同比增长2.89%;旅游汽车公司共接待游客23.46万人次,同比下降14.72%。
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1)本报告期,受区域市场竞争加剧、桂林特大洪水等因素影响,公司游客接待量568.34万人次,同比下降8.12%;实现营业收入43,167.51万元,同比下降7.58%;(2)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2,516万元;(3)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5,167.06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43,167.51万元,同比下降7.58%。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31,295.92万元,同比下降4.36%。
本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1,702.26万元,同比下降24.41%。
本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9,990.34万元,同比下降1.58%。
本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3,436.66万元,同比下降5.53%。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37.77万元,同比下降29.41%。
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15.99万元,上年同期-2,191.2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本报告期收到参股公司桂林漓江千古情演艺发展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2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414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76.10万元,上年同期-7,712.5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本报告期取得银行借款及偿还的债务同比减少。
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1998〗40号文批准,由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国国际旅行社、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四家发起设立.经1998年12月21日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批准,本公司以199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股份回购:用股份公司所属全资附属企业漓江饭店(含土地使用权)经评估的净资产和少量现金向发起人总公司和五洲公司定向协议回购10,200万股股份,并按法定程序注销,减少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总股本由18,000万股缩减为7,8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