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华润新能源 - 001248.SZ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6-07-02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China Resources New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0-08-26
注册地
香港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华润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1248.SZ
上市日期
2026-07-02
大股东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81.81 %
董秘
刘倩影
董秘电话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陈子民;林启兴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组织形式
央企子公司
注册地
香港
成立日期
2010-08-26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史宝峰
企业电话
0755-82691566
企业传真
0755-82691593
邮编
518052
企业邮箱
crne-ir@crnewenergy.com.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2303-2304单元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风力、太阳能发电站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电力销售。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风力、太阳能发电站,主要产品为电力。

历经十余年发展,华润新能源已成为中国领先的大型新能源发电运营商,业务遍布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截至2025年底,华润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159万千瓦,其中风力发电2,763万千瓦,太阳能发电1,396万千瓦。

商业规划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属行业为电力生产行业中的风力发电以及太阳能发电。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风力、太阳能发电站。

公司业务已覆盖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发电站遍布风光资源丰沛区域及消纳优势区域,是国内最大的新能源发电运营商之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为4,501万千瓦,其中:风力发电项目2,92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项目1,579万千瓦。

从业务布局来看,公司全面布局新能源发电多种项目类型。

风力发电方面,公司坚持集中式陆上风电、分散式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全面发展,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不断优化项目布局。

太阳能发电方面,公司兼顾集中式、分布式光伏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牧渔、交通、生态治理等领域与光伏的融合开发,注重太阳能发电项目多样化布局。

通过全方位业务布局,公司紧紧把握“双碳”机遇,借助产业政策稳步扩大装机规模,助力国家现代能源体系建设。

(二)主要经营模式1、前期开发阶段前期开发工作主要目的为储备、开发和转化优质项目资源。

公司根据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选址要求,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科学选址,测量风能、太阳能资源,勘察土地条件,排查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限制性因素,经评估后进行立项,制定项目方案并纳入规划。

公司将评估结果、开发规划写入项目建议书,上报相关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并获得批复后,着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办理各类支持性文件。

最终,在获得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并通过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项目进入建设阶段。

各区域公司是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其按照地方政府安排进行项目开发,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资源的规划、选址、测量、评估工作。

2、采购和建造阶段项目采购与建造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完成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

采购方面,公司依照内部采购程序依法合规完成采购;公司供应商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动态评价、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和维护供应商库,建立供应商考核评价体系,培育优质供应商,不断提高采购质量。

项目工程建设方面,公司制定了工程建设管理、工期管理、竣工结算管理、竣工决算管理等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结算、决算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

区域公司负责包括前期工程设计、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在内的各方面工作,最终实现项目投产。

3、运营阶段项目经过并网、验收并正式投产后,公司从管理层面、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确保安全、合规,在此基础上开展风光场站的运营和维护。

公司严格执行年度生产计划,强化生产管理,确保生产投入科学合理,设备运行健康稳定。

公司制定了生产、运行、安全、环保等制度,确保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推进规模化、数字化运维,围绕风光资源指标、电量指标、能耗指标、设备运行水平指标、运行维护费指标等进行统计、分析,依此指导项目日常运营;同时,公司积极建设“集中监控、运检分离、自主+外委维检、场站安防少人化”的运维模式,提升运营效率,确保新能源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4、销售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相关政策规定,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原有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退出实施。

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协同各市场主体,保障新能源电力消纳,确保已达成的市场化交易合同履约执行。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公司已在全国多省区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各省市场化推进节奏、交易规则存在明显差异。

按照136号文改革框架,新能源项目实行全电量入市交易,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差价结算机制:项目全部电量参与市场竞价形成市场电价,其中纳入机制范围内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机制电价开展差价“多退少补”结算;超出机制规模的电量,收益完全由市场化交易结果决定。

政策区分存量、增量项目设置差异化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及执行期限,各地配套实施细则存在区域差异。

长远来看,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全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将成为行业常态,项目收益将同时受市场交易电价、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政策共同影响。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电力行业是关乎民生的支柱性产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基础。

工业生产和居民日常生活均高度依赖电力,因此电力行业系国家战略、政策聚焦的重点领域。

1、全球新能源行业发展格局全球地缘能源格局持续调整,叠加各国碳中和战略持续推进,保障能源安全与低碳转型两大目标共同驱动清洁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

风电、光伏依托持续下行的度电成本、成熟完整的产业链,成为全球能源转型最核心载体;氢能、地热、长时储能等新兴技术持续产业化落地,多元化新能源协同发展体系逐步成型。

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2026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统计报告》,202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规模达到692GW,再创历史新高,占全球全部新增电力装机的85.6%,同比增长15.5%。

太阳能、风电持续主导新增供给,合计贡献96.8%的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

其中太阳能新增装机511GW,同比增长27.2%;风电新增装机159GW,同比增长14.0%。

截至2025年末,全球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5,149GW。

从区域维度看,亚太地区仍是全球新能源开发核心市场,贡献全球超七成新增装机;欧美持续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推动本土新能源产能建设。

中长期行业呈现新特征:一是全球新能源产业链区域化布局趋势显现,多国出台制造业扶持政策,降低供应链外部依赖;二是新能源出力波动性倒逼储能、灵活调节电源配套同步建设。

与此同时,跨国电力贸易壁垒、区域电网基础设施滞后、气象波动带来的发电不确定性,仍是制约新能源高效利用的共性挑战。

2、国内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我国持续落实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战略部署,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地,新能源在国内电力供给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持续巩固。

行业当前正处于电价机制重大变革周期,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正式落地实施,风光项目传统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退出,行业正式进入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配套可持续发展价格差价调节的全新阶段,企业盈利底层逻辑发生根本性转变。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6年7月发布电力统计数据:截至2026年6月末,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40.4亿千瓦,同比增长10.8%;风电装机6.8亿千瓦,同比增长18.5%;太阳能发电装机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5.8%。

2026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3,862万千瓦,同比下降24.85%;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7,207万千瓦,同比下降66.01%。

2025年上半年受政策过渡期抢装形成高基数影响,本期风光新增并网规模同比有所回落,行业告别脉冲式抢装,进入常态化、高质量开发周期。

顶层政策持续明确行业发展路径。

按照2026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部署,全年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目标保持2亿千瓦以上,持续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布局,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结合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国内有序推进“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近海与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统筹基地外送通道与本地消纳配套工程;持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配套制度,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绿电交易、绿证市场机制,扩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助力市场主体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

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纵深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成型,中长期交易常态化、电力现货市场试点持续扩容。

各省陆续出台136号文地方实施细则,实行存量、增量项目差异化管理:所有风光项目全部电量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的电量通过差价结算实现收益平滑,剩余电量收益完全由市场交易价格决定。

不同省份在机制电量规模、政策执行周期、交易规则上存在明显区域分化,对新能源运营商区域布局、市场化交易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3、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发电项目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501万千瓦,占全国新能源发电行业市场份额的2.30%;其中:风力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922万千瓦,占全国风力发电行业市场份额的4.30%;太阳能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79万千瓦,占全国太阳能发电行业市场份额的1.24%。

4、报告期内重点行业政策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密集出台顶层文件,确立可再生能源“扩量提质、可靠替代”发展主线。

政策重点围绕中长期能源布局、电力市场化改革、新能源消纳及绿色价值体系建设三大方向统筹推进。

(1)中长期能源规划出台,引领新能源高质量扩容与系统友好转型2026年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将“未来能源”纳入未来产业培育方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产品碳足迹体系,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

2026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国能发科技〔2026〕34号),提出依托数字化手段提升新能源功率预测、电站智能运维水平,推进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建设。

2026年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884号),提出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2026年7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6〕22号),明确风电、光伏、新型储能中长期发展目标,强化重点行业绿色电力消费约束。

2026年7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1067号)。

文件提出稳步扩大风电、光伏装机规模,统筹推进“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海上风电、分布式新能源协同开发;推动新能源建设系统友好型电站,配套储能、虚拟电厂提升可调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与非电利用协同发展。

(2)电力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配套机制持续承接136号文改革落地2026年1月4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南方区域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试行)》(南方监能市场〔2025〕146号),明确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参与中长期、现货市场准入标准、预测管理、结算规则。

2026年1月2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分类完善煤电、抽水蓄能、独立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机制。

2026年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动各类电源除保障性用户外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破除区域市场壁垒,扩大跨省跨区电力资源互济,完善跨省输电权交易机制。

(3)创新消纳模式持续扩容,拓宽新能源就地利用场景2026年4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国能发安全规〔2026〕37号),规范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标准。

2026年5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统一全国绿电消费核算标准,明晰各类交易场景下绿电认定规则。

2026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允许新能源通过专用直连线路向多个法人用户供电,明确项目自发自用、用户绿电消费比例相关要求,鼓励配套储能提升负荷匹配能力。

(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良好,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装机规模实现稳步增长,利用小时数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售电量受短期气候变化及弃风弃光等因素影响存在短期波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1、报告期公司装机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并网装机342万千瓦,其中风电新增并网159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并网183万千瓦。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1,167万千瓦,其中风电638万千瓦,太阳能发电529万千瓦。

2、报告期内售电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售电量35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5%,其中:风电售电量受部分区域风资源同比下降及电网消纳约束影响而小幅下降,太阳能售电量增长主要受益于装机增长。

3、利用小时数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风电利用小时1,022小时,较全国平均利用小时高出约105小时;光伏利用小时580小时,较全国平均利用小时高出约53小时。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利用小时同比下降19.46%,光伏利用小时同比下降13.98%,主要受上半年风光资源同比下降及电网消纳约束影响。

发展进程

2010年8月26日,发行人根据《公司条例》在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成为有限公司,取得《公司注册证书》。

发行人设立时的法定股本为10,000,000,000港元,由每股面值为1港元的10,000,000,000股股份组成,其中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0,000股,由华润电力认购,相关股款已缴足。

(1)2022年9月,公司增发股份收购EliteWing2022年9月23日,公司与华润电力签订了《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增发84,853,525股股份,以收购华润电力持有的EliteWing100%的股份。

收购对价按EliteWing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价值确定,为10,958,421,496港元。

华润电力认购公司股份的价格按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确定。

华润新能源已就收购EliteWing履行相应内部审议程序。

2022年9月23日,公司向华润电力签发新的股票证书并更新股东名册。

同日,EliteWing向公司签发新的股票证书并更新股东名册。

(2)2022年9月,公司增发股份及拆股2022年9月26日,公司与华润电力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公司增发360,059,968股股份,华润电力以其对公司享有的境外债权37,500,000,000港元认购其中290,370,942股股份,以9,000,000,000港元现金认购其余69,689,026股股份。

华润电力认购公司股份的价格按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价值确定。

同时,公司将每1股股份拆为20股。

华润新能源已就本次增发股份及拆股履行相应内部审议程序。

2022年9月26日,公司向华润电力签发新的股票证书并更新股东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