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涵盖移动语音、短彩信、无线上网、有线宽带、物联网等连接服务,数据中心、云计算、内容分发网络、算网融合等算力服务,以及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力的平台、应用和解决方案。
经营范围: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本公司」,包括子公司合称为「本集团」)于1997年9月3日在香港成立,并于1997年10月22日和23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
公司股票在1998年1月27日成为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
纽约交易所于2021年5月7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交会」)提交表格25,本公司美国存托股票于2021年5月18日退市生效。
2022年1月5日,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人民币股份」或「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2023年6月19日,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股份(「香港股份」)增设人民币柜台交易。
本集团在中国内地所有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提供通信和信息服务,业务主要涵盖个人、家庭、政企和新兴市场的语音、数据、宽带、专线、IDC、云计算、物联网等,是中国内地最大的通信和信息服务供应商,亦是全球网络和客户规模最大、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领先、排名位居前列的世界级通信和信息运营商。
目前,本公司的债信评级等同于中国国家主权评级,为标普A+/前景稳定和穆迪评级A1/前景负面。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438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670亿元,同比增长0.7%。
总连接数达到38.15亿,净增1.45亿。
CHBN中HBN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47.6%,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
数字化转型收入达到人民币1,569亿元,同比增长6.6%,占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33.6%,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2亿元,同比增长5.0%;EBITDA为人民币1,860亿元,同比增长2.0%,EBITDA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为39.8%,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盈利能力继续保持国际一流运营商领先水平。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为人民币838亿元,自由现金流为人民币255亿元。
为更好地回馈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充分考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决定2025年中期派息每股2.75港元,同比增长5.8%,2025年全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比例较2024年进一步提升,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1997年9月3日,经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发行人根据《公司条例》在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取得公司注册证书。
发行人设立时的名称为“中国电信(香港)有限公司(ChinaTelecom(HongKong)Limited)”,法定股本为10,000港元,由每股面值为0.10港元的100,000股股份组成,其中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股且相关股款已缴足。
发行人分别于2000年6月28日和2006年5月29日先后更名为“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ChinaMobile(HongKong)Limited)”和“中国移动有限公司(ChinaMobileLimited)”。
在2014年3月3日现行《公司条例》生效前,香港注册公司的法定股本为其公司章程载明可发行的最高股本金额。
于2014年3月3日生效的《公司条例》强制香港注册公司采用无面值制度,废除全部股份的面值,法定股本的概念亦被取消。
1997年9月3日,发行人注册成立时的法定股本为10,000港元,由每股面值为0.10港元的100,000股股份组成。
1997年9月27日,发行人股东特别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法定股本由10,000港元增加至1,600,000,000港元,公司最高可发行股份数量由100,000股增加至1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0.10港元。
1997年10月21日,发行人董事会下属委员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以每股11.68港元的价格发行2,600,000,000股股份(包括以ADS形式代表的股份)。
1997年10月22日和1997年10月23日,发行人在纽约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1997年11月7日,发行人以每股11.68港元的价格发行超额配售股份。
发行人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实际共发行2,770,788,000股股份(包括以ADS形式代表的股份),募集资金合计约323.63亿港元。
发行人于香港联交所和纽约证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后,已发行股份总数增加至11,780,788,000股。
2000年11月13日,发行人完成本次股份发行及收购交易。
公司最终以每股48.00港元的价格向中国移动BVI发行3,779,407,375股股份,作价1,814.12亿港元,其余746.09亿港元的交易对价以现金形式支付。
同时,发行人向其他投资者发行1,068,396,405股股份及47,247,440股超额配售股份(包括以ADS形式代表的股份),募集资金合计约535.51亿港元。
2000年3月21日,财政部出具《关于中国电信(香港)有限公司配发员工认股期权实施方案的批复》(财管字〔2000〕106号),同意发行人配发员工认股期权计划实施方案。
2002年3月18日,发行人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终止公司于1997年10月8日采纳的认股权计划,并同意采纳新认股权计划(以下简称“新认股权计划”)。
2002年6月24日,发行人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上述事项。
1997年收购两省移动通信资产和业务,1998年4月28日,发行人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以现金对价向中国移动BVI收购江苏省移动通信公司的全部股权,交易对价为29.00亿美元(约合224.75亿港元)。
发行人与中国移动(香港)集团、中国移动BVI等相关各方签署协议,就本次收购事项作出约定。
1998年6月3日,发行人股东特别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上述交易。
1998年6月3日,发行人完成本次收购交易。
2015年11月27日,发行人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收购铁通集团相关资产和业务。
同日,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移铁通与铁通集团签订收购协议,约定中移铁通向铁通集团收购其与固网电信运营相关的资产、业务及负债并接收相关从业人员。
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完成本次收购交易,最终交易对价为319.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