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1、高空作业平台经营租赁;2、挖掘机设备经营租赁(已于2022年3月31日剥离)。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2亿元,系通冠投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通冠投资系集策略投资和经营管理为一体的管理型公司,现为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代理商委员会副会长单位。
通冠机械企业定位为“专业设备及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与国内外知名设备制造商中联重科、星邦智能、临工重机、捷尔杰、浙江鼎力、吉尼、徐工机械、山东临工、沃尔沃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凭借优质服务和设备,公司拥有着稳定的客户群体。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拓展高空作业设备租赁业务,为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机械设备租赁供应商之一,服务网点已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川渝等主要经济发达地区。
2021年,公司被全球工程机械50强峰会组委会评选为“中国高空作业设备租赁商10强”和“中国工程机械租赁商10强”;2020年,公司被全球工程机械50强峰会组委会评选为“中国高空作业设备租赁商10强”。
2015年8月10日,公司全体发起人通冠投资、杨峰、张华、段红霞、谢华和张福根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州机场分局核发(郑机场工商)登记名称核准字[2015]第1027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河南通冠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全体发起人股东签署了《河南通冠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载明:(1)公司股份总数3,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通冠投资以货币出资认购2,640万股,杨峰以货币出资认购120万股,段红霞、张华、谢华、张福根分别以货币出资认购60万股;(2)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设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2名由股东代表担任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并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董事会聘任,可连选连任。
2015年8月1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1)通过《公司章程》;(2)成立董事会,成员5人,选举段志军、杨峰、张华、段红霞、李慧为公司董事;(3)成立监事会,成员3人,选举谢华、张福根为公司监事;(4)确认股东出资方式及缴纳期限,全体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分三期出资,首期出资20%(600万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缴纳完毕)、二期出资30%(900万元于2016年12月31日前缴纳完毕)、三期出资50%(1,500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缴纳完毕)。
2015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职工大会,会议选举王成杰为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首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选举段志军为公司的董事长,聘任李慧为公司的总经理。
201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首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选举谢华为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2015年8月18日,郑州市工商局郑州机场分局出具(郑机场工商)登记内设字[2015]第856号《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决定准予河南通冠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2015年8月18日,公司在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了注册号为410195000022119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