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风电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的风力发电设备的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农业机械、港口机械、环保机械生产、销售;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钢材销售;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作为海力风电集团的母公司,坐落于江苏省。
自2009年成立以来,海力已深耕海上风电零部件制造领域近15年,并于202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在风电行业中占据领先地位。
作为早期的高科技创新者与全国性的试点企业,海力的业务范围广泛,业务核心聚焦于风电设备零部件的制造、销售与服务。
海力的产品线涵盖塔筒、单桩、导管架、升压站、漂浮式风机基础、过渡段及套笼等。
满足客户需求,海力在江苏省、山东省及其他地区运营着超过10家工厂。
目前,海力的年生产能力已达到100万吨,并计划在2025年前提升至150万吨。
海力的制造能力覆盖最大外径达15米的组件,并充分利用港口资源实现全球产品配送。
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并严格落实公司的质量方针: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凭质量出效益。
海力的全体员工将质量视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通过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优化流程管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确保产品与服务达到甚至超越客户的期望标准。
同时,我们积极引入先进的质量管理系统和技术,比如,海力采用智能云管理系统对焊接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实现可视化、监测、预警及跟踪,确保产品质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精度产品,以科学的方法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此外,海力还注重质量文化的培育,通过培训、交流、表彰等方式,营造一种追求卓越、持续改进的质量氛围,让每一位员工都成为质量的守护者,共同推动企业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益的目标迈进。
海力团队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提升产品技术,维持高质量标准。
正是因为这份对风电行业的执着与热忱,海力在国内外积累了广泛的客户群体。
展望未来,我们期待与各界伙伴深化合作,共筑互信,携手前行。
(一)公司业务及产品(1)主要业务公司以“海上+海外”双轮驱动战略为指引,构建设备制造、新能源开发、施工及运维三大业务板块。
作为国内领先的海上风电装备供应商,主营业务聚焦风电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风电塔筒、桩基、导管架及升压站等,尤以海上风电设备零部件产品为主,目前产品全覆盖国内外12MW以上大功率等级产品。
同时,公司以技术创新驱动“两海”战略落地,重点研发布局深远海市场产品,包括深水导管架、海洋牧场、换流站、漂浮式基础等。
此外,公司还将持续拓展在新能源开发和风电场施工、运维领域的布局发展。
(2)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主要产品简要情况如下:风电塔筒(二)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及其关键影响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竞争优势与劣势1、竞争优势2、竞争劣势(1)国外市场尚需拓展现阶段,公司主要客户多以国内市场为主,海外业务仍处于接洽阶段,但公司重视海外市场的巨大潜力,坚定实施“两海”发展战略。
以此为导向,公司计划依托已建成的启东吕四港(一期)基地和拟投建的海南儋州基地、广东湛江基地及启东吕四港(二期)基地,布局面向出口的重装码头,旨在拓展海外市场,这些基地的投产将为公司的出口业务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公司也将加大必要投资和确保技术标准接轨,以满足国内外客户的产品需求;并积极寻求国际合作伙伴,加强同全球知名风电企业的合作,逐步开拓海外市场,以期实现公司海洋装备国际化集团的目标。
(2)总体规模有待提升尽管在国内风电设备零部件供应商中,公司已通过规划布局使得规模提升,具备一定实力,海上风电设备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但随着中国乃至全球海上风电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现有规模仍无法满足海风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速度,且新投建产能投产尚需时间。
如果新基地产能得以顺利释放,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将显著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3)销售区域仍待开发公司凭借从业多年的先发优势,深耕华东区域。
报告期内,尽管公司对部分沿海省份进行合理布局,销售区域辐射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福建、海南等省市,已取得良好成绩,但仍不满足公司覆盖全国的战略目标。
为了进一步提升发展空间和市场占有率,公司需要持续提升现有区域市场风险管控能力,同时加快其他区域市场开拓速度,公司多区域市场覆盖能力、开拓能力和稳定性尚需提高。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1、政策的积极指引和规划目标的确立风电是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之一,具有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好、经济竞争力较强、环境影响微小等优势,是最有可能在未来支撑世界经济发展的能源技术之一。
全球主要经济体将海上风电纳入能源战略核心,以减排刚性目标与能源安全诉求双重驱动,形成“装机目标-财政补贴-产业投资”政策闭环。
截至2030年,欧美及亚太国家规划海上风电装机总量超400GW,对应设备零部件需求市场空间逾2.5万亿元。
欧洲《可再生能源指令》(REDIII)强制要求成员国简化海风项目审批,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提供全产业链税收抵免,政策工具从单一装机规划向全生命周期降本深化。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风电增量市场,通过政策合力推动风电发展:自2018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扶持政策鼓励风电发展;同时,习近平主席提出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重目标,更加奠定风电快速发展的基调。
2021年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两份重要文件,明确对海上风电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目前主要海上风电开发省份均已发布正式版本的“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整体规划海上风电新增并网规模超过60GW,同时,深远海开发规划和漂浮式示范项目也已提上日程,行业前景巨大。
双碳战略与能耗双控背景下,沿海省份加速发展海上风电诉求强烈。
目前广东、浙江、山东、上海先后明确出台了海上风电省补政策,为“平价上网”提供窗口期,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由补贴向平价平稳过渡。
随着各国政府和产业界对风电行业的持续投入,未来风电设备行业发展空间广阔,前景巨大。
2、风电产业链下游市场需求加强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保障了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而风电技术的不断进步也推动了效率提升和成本下降。
长期来看,减排目标和能源安全加快能源转型速度,海上风电因其资源和项目量充足的优势,已具备较好的经济性,未来市场将不断扩大。
为解决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清洁能源需求,全球风电建设将会加快,风电设备的需求也会进一步增加。
据全球风能理事会预计,2023-2027年间全球风电新增并网容量将达到680GW,即每年新增装机容量将超过136GW,年复合增长率可达到15%;其中,海上风电增速较快,预计新增装机容量将接近130GW,复合年均增长率为14.5%。
未来几年亚洲市场的成长性将最为强劲,尤其是中国,其风电需求将持续增长,全球风能理事会预测,2022-2027年,中国新增风电装机量占全球新增风电装机量的比重将保持在40%以上,海上风电新增装机中国将占比超60%,始终是全球第一大风电市场。
伴随技术不断开发成熟,海风成本逐渐下降,同时深远海漂浮式试验不断推进,商业性有望逐步开辟,风电产业链发展提速,有望迎来新的成长周期。
3、终端消纳情况不断改善较长时间以来,我国风电开发集中在三北地区,因当地用电需求量小、配套电力输送基建落后,风电产地与消纳地出现一定空间错配,制约了风电行业健康发展。
但随着政府一系列促进消纳政策的实施,以及风电远距离传输、配套储能系统、区域开发中心转移,风电产业链逐渐完善,消纳问题持续好转。
一方面,国家加大电网基建投入,并将特高压作为“新基建”重点投资建设的七大领域之一开展建设,将为风电的跨区域传输提供硬件支持,实现全面消纳成为可能;另一方面,我国逐步将风电开发中心向中东部、沿海地区转移,并大力发展海上风电,通过开发中心向用电中心靠拢,进一步解决风电消纳问题。
1、概述2024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中国经济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内部结构调整的双重压力下,展现了较强的韧性和复苏动力,实现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度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积极应对各项困难与挑战,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2024年度,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1.2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鉴于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满,公司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
同时,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组建与任命。
报告期,公司在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投建“海力高端能源装备制造项目”,成立全资子公司海力风电设备(如东)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本项目的投建有助于满足公司主营产品所涉及的相关内辅件的需求,且项目离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基地较近,能够降低采购和运输成本。
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力风电设备科技(温州)有限公司参股成立浙江海风温州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该母港公司的成立,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步,通过参与母港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海力风电将进一步增加产能、壮大主营业务、提升综合实力。
同时,这也有助于海力风电更好地抓住浙江省、温州市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政策机遇,实现互惠共赢。
报告期,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通过专线电话、专用电子信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调研会、业绩说明会等多渠道,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09年8月18日,许世俊、沙德权、朱小锋共同出资500.00万元设立海力有限。
其中,许世俊、沙德权、朱小锋分别以货币出资255.00万元、170.00万元和75.00万元。
根据南通晟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通晟会验(2009)270号),截至2009年8月17日,海力有限注册资本500.00万元已足额到位,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公司系根据海力有限截至2018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取得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514号),公司设立时的股本为15,000.00万股。
2017年11月29日,海力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朱小锋将其所持海力有限1,001.00万元出资额以1,057.9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成辰。
同日,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11月29日,海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如东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6933600247)。
2018年5月28日,海力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许世俊将其所持海力有限411.70万元、26.00万元出资额分别以568.85万元、35.92万元转让给海力投资、单业飞,沙德权将其所持海力有限96.20万元出资额以132.9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力投资。
同日,各方就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8年5月30日,海力有限完成变更登记并取得如东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6933600247)。
2019年12月20日,朱小锋与赵小兵签署《股份代持解除协议》,约定朱小锋将其名义持有的307.07万股股份转让给赵小兵,双方解除股权代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