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高温工业耐火材料及冶金辅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能够为客户提供材料应用方案、施工、维护的整体配套服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嘉耐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的耐火材料及冶金辅料产品提供商与综合服务商,主营业务为高温工业耐火材料及冶金辅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能够为客户提供材料应用方案、施工、维护的整体配套服务。
公司是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无锡市智能制造标杆。
公司始终坚持走科技创新发展之路,积极开展自我创新研究及产学研合作,先后创建有“东大-振球冶金材料研究所”、“武科大-嘉耐特钢精炼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大学-洁净钢关键工艺智能模拟研发中心”、“重庆大学-冶金熔剂和保护渣联合实验室”。
公司创新能力得到了市场的较高认可,被授予“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江苏省特钢用精炼耐火材料及辅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绿色工厂”、“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
公司创新能力较强,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授权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
2010年12月24日,黄振球、黄正君、黄振兴兄弟三人以及三义投资共同签署公司章程,约定设立嘉耐有限。
嘉耐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其中黄振球认缴出资5,200.00万元,黄正君认缴出资2,500.00万元,黄振兴认缴出资300.00万元,三义投资认缴出资2,000.00万元。
2010年12月28日,宜兴达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宜华师内验字(2010)第903号),经其审验,截至2010年12月28日,嘉耐有限(筹)已收到黄振球、黄正君、黄振兴和三义投资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2,0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12月27日,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宝会验(2011)第N346号),经其审验,截至2011年12月27日,嘉耐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本期实收注册资本8,00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连同首次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
2010年12月29日,嘉耐有限经无锡市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
2019年11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52514号),经其审计,嘉耐有限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36,054.60万元。
2019年11月22日,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4077号),经其评估,嘉耐有限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51,146.83万元,不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2019年11月23日,嘉耐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嘉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嘉耐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同日,嘉耐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嘉耐有限截至审计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6,054.60万元中的10,000.00万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余额26,054.60万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9年12月1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555号),经其审验,截至2019年12月10日,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10,000.00万元,均系以嘉耐有限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10,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019年12月18日,公司完成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2023年12月25日黄振球与共启投资、丁小芳、史伟明、朱双龙、陈钧娣签订《股权代持解除协议》,共启投资将所持嘉耐股份全部股份转回给黄振球,解除股权代持。
2024年1月23日,黄振球、黄倩钰与伊犁苏新及南京道丰签署回购协议,回购伊犁苏新及南京道丰所持公司股份。
2024年3月,上述价款已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