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各类环形锻件轧制、自由锻件以及模锻件的生产,涉及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不锈钢等各种材料类型,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石化和新能源等多个行业领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铸钢件、锻件的制造、加工、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锻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主营产品涵盖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镁合金、不锈钢、耐热钢、合金钢、碳钢等各类环形锻件、自由锻件和模锻件,应用于航空航天、能源电力、石油化工及机械等多个行业领域。
公司通过了AS9100航空国防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取得了特种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以及ABS/CCS/DNVGL/LR/KR/NK/RINA/BV/RS世界九大主要船级社认证和欧盟TUV认证,根据客户特殊过程管理要求,还通过了热处理/无损检测/试验室的NADCAP认证和热处理/无损检测的TPG认证。
凭借在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方面的能力与优势,科技研发能力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认可。
公司已进入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哈电集团、中船重工、中船集团、双良集团、森松工业、振华集团、中石化、无锡化工装备、中铁工业等国内各领域龙头企业或其下属单位的供应链体系,并已通过英国罗罗、日本三菱电机、德国西门子等国际高端装备制造商的供应链体系认证,与国内外众多大型优质客户形成了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迎难而上,继续坚持“外拓市场、内修内功”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新的业务领域,优化产品结构。
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保证公司队伍目标一致。
在营销管理方面,梳理优化营销全流程,建立客户数据库,强化客户管理,建立完善的营销体系;在市场开拓方面,营销部门与公司技术研究院联合,积极开展行业研究,将“自主可控”、“进口替代”、国家“双碳”政策等作为指导方向,在继续深耕航空、航天市场的基础上,持续关注风电、核电、水电等行业的发展态势,持续探索低空经济、深海装备、商业航天等高端装备领域;同时,在强化海外市场布局的出海战略下,24年全年海外订单增长较快。
模锻业务持续向好,按计划有序进行。
在内部管理方面,持续对各道生产工序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升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加大对各个产品领域里新产品、新工艺的科研力度,完成多项新品评审;基于问题解决导向、责任导向,聚焦“提质、降本、增效”开展持续改善,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
搭建了信息贯通、资源集成、集中管控、协同高效的ERP业财一体化平台、供应链及成本精细化管理项目,为出海战略奠定基础。
公司积极拥抱AI,未来将利用AI技术更进一步实现公司内部的提质增效。
发行人前身为派克有限,派克有限成立于2006年6月29日,注册资本555万元,其中张凤玲以货币出资500万元,派克贸易以货币出资55万元。
2006年6月27日,无锡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方正【2006】验字449号),验证上述注册资本已由各股东足额缴纳。
2006年6月29日,派克有限在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2021121116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张凤玲,住所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
2008年12月22日,派克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派克有限注册资本由555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此次增加注册资本4,445万元,其中宗丽萍以货币出资2,500万元、张凤玲以货币出资1,945万元。
2008年12月22日,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信会所内验【2008】第202号),验证本次增资已由各股东足额缴纳。
2008年12月31日,派克有限在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2015年12月1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审字【2015】第110ZB5003号”《审计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5年10月31日,派克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9,066.35万元。
2016年1月10日,中水致远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1275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1日,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在持续经营及其他假设前提下,派克有限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净资产账面价值19,066.35万元,评估值23,447.43万元。
2016年1月30日,派克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派克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全体股东在改制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按各自出资比例持有的派克有限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将派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派克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6年3月9日,派克新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由宗丽萍、是玉丰、派克贸易共同发起设立派克新材。
发起人以派克有限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9,066.35万元为依据,折为股本6,555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3月1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110ZB0172号”《验资报告》,对派克有限净资产折合股本情况进行审验。
经审验,截至2016年3月10日,公司已经收到各发起人股东投入的出资6,555万元。
2016年3月31日,派克新材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1790871547J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