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张表看完五项费用
以下均为 2026 年现行口径,适用于沪深 A 股(含科创板、创业板)。
| 费用 | 向谁收 | 方向 | 现行费率 | 收取方 | 依据与生效时间 |
|---|---|---|---|---|---|
| 佣金 | 投资者 → 券商 | 买卖双向 | 上限为成交金额的 3‰,且不得低于代收的规费;实际费率由券商公示 | 证券公司 | 证监发〔2002〕21 号《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现行有效) |
| 最低收费 | — | — | A 股、基金每笔佣金不足 5 元按 5 元收;B 股不足 1 美元/5 港元按该金额收 | 证券公司 | 同上 |
| 印花税 | 投资者 → 税务 | 仅卖出单边 | 成交金额的 0.5‰(万 5) | 税务机关(券商代扣代缴) | 《印花税法》(2022 年 7 月 1 日施行)税目税率表为 1‰,经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3 年第 39 号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减半征收 |
| 过户费 | 投资者 → 登记结算机构 | 双向 | 成交金额的 0.01‰(万 0.1)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券商代收) | 《中国结算关于降低股票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由 0.02‰ 下调 50%,沪深北及新三板统一 |
| 经手费 | 投资者 → 交易所 | 双向 | A 股、B 股、存托凭证 0.0341‰ | 证券交易所 | 上交所上证发〔2023〕136 号、深交所深证上〔2023〕768 号,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 |
| 证管费(证券交易监管费) | 投资者 → 监管部门 | 双向 | 股票 0.02‰;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免收 | 证监会系统(交易所代收)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证券交易监管费收费标准的规定(2012 年 7 月起由 0.04‰ 降至 0.02‰) |
其中经手费 + 证管费常被合称"规费",A 股单边合计约 0.0541‰。
二、算一笔账
以 10 元/股买入 1,000 股、11 元/股卖出 1,000 股,佣金按万 3 为例(费率仅为示例,请以自己券商公示为准):
| 环节 | 金额 | 计算 |
|---|---|---|
| 买入佣金 | 3 元 → 按 5 元收 | 10,000 × 0.0003 = 3 元,不足 5 元按最低收费 |
| 买入过户费 | 0.10 元 | 10,000 × 0.00001 |
| 买入经手费 | 0.34 元 | 10,000 × 0.0000341 |
| 买入证管费 | 0.20 元 | 10,000 × 0.00002 |
| 卖出佣金 | 3.3 元 → 按 5 元收 | 11,000 × 0.0003 |
| 卖出印花税 | 5.50 元 | 11,000 × 0.0005(仅卖出单边) |
| 卖出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 | 0.11 / 0.38 / 0.22 元 | 同上口径按 11,000 元计 |
成本结构观察:在这笔小额交易中,印花税(5.5 元)和双向最低佣金(10 元)占了绝大部分成本,过户费与经手费的量级都在几角钱。所以小额、高频交易的成本主要来自"每笔最低 5 元"的门槛与卖出端的印花税,而不是费率本身。
三、"全佣"和"净佣"的区别
监管要求佣金不得低于代收的规费(证监发〔2002〕21 号)。因此同是"万 2.5",有两种报价方式:
| 报价方式 | 含义 | 实际总成本 |
|---|---|---|
| 全佣 | 报价里已包含经手费、证管费等代收费用 | 报价即总价 |
| 净佣 | 报价不含规费,规费另计 | 报价 + 约 0.0541‰ 的规费 |
比较券商费率前,先确认对方报的是哪一种——这是"看起来一样低、实际不一样"的常见原因。券商的佣金与代收费用需在营业场所或官网公示,可直接索取公示口径。
四、其他品种的费用差异
| 品种 | 印花税 | 经手费(沪市口径) | 过户费 | 备注 |
|---|---|---|---|---|
| 证券投资基金(含 ETF、LOF、封闭式基金) | 不征 | 0.04‰;货币 ETF、债券 ETF 暂免 | 不收 | 佣金上限同股票 3‰,每笔不足 5 元按 5 元 |
| 公募 REITs | 不征 | 0.045‰(试点期暂免) | 不收 | — |
| 债券现券、资产支持证券 ABS | 不征 | 0.001‰且单笔不超过 100 元;2022-07-01 至 2026-12-31 暂免 | 不收 | 佣金上限由交易所规定(沪、深公示为不超过 0.02%、起点 1 元) |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 | 不征 | 0.04‰(非上市可转债及回售交易同期暂免) | 不收 | 佣金上限沪、深公示为不超过 0.1% |
| 国债逆回购 | 不征 | 按期限分档收取(交易所公示口径) | 不收 | 适合作为闲置资金短期安排 |
| B 股 | 0.5‰(同股票) | 0.0341‰(同股票) | 按中国结算规定 | 沪市最低佣金 1 美元、深市 5 港元 |
| 北交所股票 | 0.5‰(同股票) | 0.125‰(2022—2023 年两次各降 50%) | 0.01‰ | — |
五、常见误解
- "买入也要交印花税" —— 印花税只对卖出方单边征收。
- "印花税还是千分之一" ——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减半为 0.5‰。
- "过户费给券商赚了" —— 过户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券商只是代收。
- "规费是券商的额外收费" —— 经手费给交易所、证管费给监管部门,都由券商代收。
- "可转债、ETF 也要交印花税" —— 均不征,只有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在证券交易印花税范围内(《印花税法》第 2 条)。
六、口径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减半征收,2023-08-28);《中国结算关于降低股票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的通知》(2022-04-28 发布、4-29 起执行);上证发〔2023〕136 号、深证上〔2023〕768 号(经手费);北证公告〔2023〕54 号;证监发〔2002〕21 号(佣金标准);上交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览表"(2026 年 10 月更新)、深交所收费公示、上交所《股票交易等业务收费标准》。
各券商的佣金费率、最低收费与全佣/净佣方式以其公示与合同约定为准;站内已有买卖股票涉及的税费征收标准与主流证券公司佣金费用一览表可作对照,股息红利的个税另见红利税与持有期限:三档税率与"卖出时才补税"。
声明:本文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