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条线一张表
2020 年 12 月退市新规确立、2024 年 4 月修订强化的框架是四类强制退市。是否需要先戴 *ST、是否有整理期,四类差别很大——这也是新手最容易混淆的地方。
| 类别 | 典型触发线 | 是否先进入 *ST | 是否有退市整理期 |
|---|---|---|---|
| 交易类 | 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市值、成交量、股东人数不达标 | 否 | 无,直接终止上市 |
| 财务类 | 组合指标(孰低为负 + 营收低于阈值)、净资产为负、审计意见非标 | 是(先 *ST,次年仍触及则终止) | 有(15 个交易日) |
| 规范类 | 未按期披露、资金占用拒不整改、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等 | 多数情形先停牌、再 *ST | 有(15 个交易日) |
| 重大违法类 | 欺诈发行;定期报告造假达量化标准;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 | 视情形(未达退市标准的造假转为 ST) | 有(15 个交易日) |
二、交易类:数值最明确,也最"没有缓冲"
以下指标在各板块的口径差异已注明(连续计数的起止以公司公告与交易所认定为准):
| 指标 | 主板(沪深) | 创业板 / 科创板 | 北交所 |
|---|---|---|---|
| 股票收盘价 | 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 | 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 | 连续 6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 |
| 总市值 | A 股及 A+B 股公司低于 5 亿元(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计算期限);纯 B 股公司仍为 3 亿元 | 低于 3 亿元 | 低于 3 亿元 |
| 成交量 | 连续 120 个交易日累计成交低于 500 万股(B 股为 100 万股) | 连续 120 个交易日低于 200 万股 | 低于 100 万股 |
| 股东人数 | 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2000 人 | 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400 人 | 连续 60 个交易日低于 200 人 |
两个容易误解的点:
- 触及交易类指标即终止上市,没有 *ST 缓冲,也没有 15 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
- 1 元面值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是逐日收盘价都低于 1 元的连续计数,中间任一日回到 1 元以上会重新计算。
三、财务类:组合指标与阈值
主板口径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以太期末净资产为负;或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未按规定披露)。
| 板块 | 组合指标中的营业收入阈值 |
|---|---|
| 沪深主板 | 3 亿元(2024 年年报为首个适用年度报告) |
| 创业板、科创板 | 1 亿元 |
| 北交所 | 按其上市规则执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口径为 5000 万元) |
程序上:触及财务类指标 → 实施 *ST → 下一个会计年度再次触及同类指标 → 终止上市。也就是说财务类退市是"两年两步走",但撤销 *ST 必须在年报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申请,逾期不申请或未获同意即终止上市。
四、规范类:治理与披露的问题
主要包括(各板块条款略有差异):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或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且停牌 2 个月内仍未改正;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占期末净资产绝对值 30% 以上或金额 2 亿元以上,被责令改正后 2 个月内未改正;
- 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或未按规定披露内控报告;
- 公司控制权争夺导致股东大会、董事会长期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有效决议;
- 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6 个月内未解决;
-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法院受理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申请。
五、重大违法类:欺诈发行没有金额门槛
- 欺诈发行:在发行上市或重组上市申请文件、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依据《证券法》作出处罚认定,或被法院依据《刑法》第 160 条作出有罪判决且生效,不设金额或比例门槛,一经认定即触及终止上市;
- 定期报告财务造假的量化标准(2024 年修订后)分三档:
- 一年虚报金额达 2 亿元以上且占资产/营收/利润比例超 30%;
- 连续两年虚假金额合计达 3 亿元以上且占比超 20%;
- 连续 3 年及以上存在虚假记载(适用于 2020 年及以后年度); 涉及 2020—2024 年度的过渡情形,仍适用原"合计 5 亿元以上且占比超 50%"的标准。
- 造假未达退市标准的,转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并要求追溯重述;
-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情形。
六、时间线:从触及到摘牌
触及指标(交易类可直接跳级)
→ 实施 *ST 或停牌(视类别)
→ 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 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类、主动退市无此步)
→ 15 个交易日届满
→ 摘牌(沪市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深市、北交所次一交易日)
→ 转入全国股转系统"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需办理股份确权)
七、四条线之外,还有主动退市
公司也可以基于股东会决议主动撤回上市(如私有化、换股吸收合并),这类情形同样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近年 B 股领域的瓦轴 B 等案例即走要约收购后主动退市路径。
八、常见误解
- "跌到 1 元当天就退" —— 需要连续 20 个交易日(北交所 60 个交易日)收盘价都低于 1 元。
- "净资产为负只是 ST" —— 主板期末净资产为负属于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次年仍未改善即终止上市。
- "退市后股票归零" —— 股份仍然存在,可在退市板块转让,但要办理确权,且流动性远低于交易所市场。
- "所有退市都有 15 天卖出的机会" —— 交易类与主动退市没有整理期。
- "营收 3 亿元是通用线" —— 3 亿元只适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为 1 亿元,北交所另有规定。
九、规则出处
沪深北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及后续修订版本)退市章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退市相关条款;证监会《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22〕31 号);两所 2024 年 4 月 30 日关于新旧规则适用的过渡期通知(其中交易类市值指标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计算)。
具体公司是否触及某条线,以交易所作出的决定公告和公司提示性公告为准。站内延伸阅读:ST 和 *ST 分别意味着什么,摘帽要满足哪些条件、退市整理期交易规则:15 个交易日、首日不设涨跌幅、谁能买、国内主要证券交易板块投资者参与资格的核心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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