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LED光源和LED成品灯具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LED、LED产品、LED节能灯、灯具相关LED辅料生产、销售;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研发、制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安装;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LED光源和LED成品灯具的研发、生产、销售。
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照明工程施工。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 208065 号《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8,181,429.91 元、 12,526,027.66 元、 19,520,879.85 元,占公司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96.72%、 90.28%、96.48%,主营业务明确。
公司通过直销模式拉取客源、获取销售订单,以合作的方式实现盈利。
目前,公司已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和地区销售网络,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知名度。
同时,公司与采购供应商建立了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将原材料采购及相关工程施工所需成本降到最低,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也实现了公司盈利最大化。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比去年减少19.91%,增长状况下滑。
公司未来将抓住照明行业的契机,借力资本市场实现产融结合的发展。
2011年1月10日,有限公司由刘玉玲一人出资200万元,在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
2011年1月7日,新乡市鑫平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鑫会验字2011第002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11年1月7日止,河南省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1月10日,有限公司取得注册号为4107920000138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实缴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玉玲,注册地址为新乡市高新区新飞大道1789号高新区火炬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LED电子产品生产、销售。
2015年1月19日,有限公司股东作出决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万元,新增加1300万元部分由现有股东刘玉玲认缴。
2017年8月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第208073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有限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13,317,673.34元。
2017年8月2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17]第010182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3,325,441.74元。
2017年8月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拟以2017年5月31日为基准日,以不高于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全体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7年8月18日,公司26名股东作为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人以河南省容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情况的议案,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通过了公司章程及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
2017年8月2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208007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17年8月21日止,股份公司(筹)已将有限公司2017年5月31日的净资产13,317,673.34元按1:0.9506比率折股,折合1266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1266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8月25日,河南省容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0056728741XE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公司注册资本126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玉玲,住所为新乡市高新区新飞大道1789号高新区火炬园,经营范围为LED、LED产品、LED节能灯、灯具相关LED辅料生产、销售;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研发、制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安装;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限公司以上述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过程符合改制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该次整体变更真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