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提供发动机管理系统、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混合动力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及标定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气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菱电电控,股票代码:688667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高科技企业,成立于2005年,是本土自主汽车动力控制系统开发品牌。
公司秉承自主创新的理念,一直专注于发动机管理系统(EMS)、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控系统及汽车智能网联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产品包括汽油发动机管理系统、纯电动车动力电控系统、混合动力电控系统、智能网联平台和产品。
2026年上半年,虽然我国汽车行业运行总体平稳,但呈现出内需承压明显,销量两位数下滑。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6年1-6月,汽车产销累计完成1,499.3万辆和1,501.7万辆,同比分别下滑4%和4.1%。
其中,国内汽车累计完成销量992.1万辆,同比下降21.1%。
受下游汽车行业影响,公司2026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45,455.13万元,同比下降28.05%,实现归母净利润6,469.79万元,同比增长50.39%,公司归母净利润增长主要系(1)受益于公司毛利率提升,公司收入下滑未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的大幅下降,(2)本期公司开发的收费技术项目较多导致本期计入研发费用的金额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增长主要系(1)产品收入结构变化的影响。
报告期内,高毛利率的海外产品收入增长和本期项目结题验收增多、确认的技术服务收入增加,与此同时毛利率较低的GCU等电动化和部分低毛利率的乘用车EMS收入下滑所致。
(2)公司持续降本增效叠加自制喷油器产能提升,部分产品的毛利率有所提升。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主要经营亮点如下:1、深耕“客户乘用车化、产品电动化”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低空应用场景和开拓海外市场”公司紧抓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转型趋势,依托发动机电控系统技术积淀,发挥油电协同开发优势,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拓展新应用场景。
乘用车市场方面,公司EMS产品批量供应理想、江淮、零跑、广汽、长安等车企,并与吉利、长城、一汽、东风等多个主流乘用车企进行技术交流,多个定点开发项目稳步推进中。
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深度参与主机厂海外本地化项目,同时成功进入多家海外主机厂供应链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海外销售收入3,046.27万元。
新产品推广落地提速,公司的GECU三合一产品在某主机厂开始批量供应,应用国产芯片的ECU控制器在部分客户车型持续量产。
积极探索EMS在低空领域的应用,公司与多家低空飞行器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布局电控系统在低空领域的创新应用,报告期内,某客户的搭载公司电控系统的R10TE气道喷射涡轮增压双转子发动机顺利完成首次点火。
多个低空飞行相关的项目正在开发中。
2、战略并购切入BMS赛道,强化电动化战略,完善电控布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收购议案,以2.4亿元自有及自筹资金收购标的公司30%股权,正式参股第三方BMS企业,补齐BMS业务空白,打通EMS、VCU、MCU、BMS全链条动力电控能力,强化公司电动化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在电控领域的布局。
标的公司BMS产品覆盖乘用车、商用车、两轮电动车、储能多场景,双方在客户、研发、供应链、生产制造具备高度协同:客户端可实现主机厂动力核心部件一站式配套、双向共享客户资源;研发端在混动系统、功能安全、域控集成协同方面开发动力域一体化方案;供应链端集中采购芯片、PCB提升议价能力;生产端共享通用制造工序降本增效,长期打开全新利润增长曲线。
同期公司同步推进新能源电控产业园扩建项目,规划配套相关产线,实现并购与产能建设闭环落地。
3、坚持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效率,持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自主研发作为核心竞争力,持续研发投入,以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576人,占员工总数的58.24%,形成了一支专业扎实、经验丰富的技术队伍;研发费用(含股份支付费用)投入4,992.0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0.98%。
通过持续优化研发管理体系,公司不断提升研发效率,确保技术领先性和产品竞争力。
公司已构建较为完整的电控系统产品矩阵,涵盖EMS、HCU、VCU、MCU、GCU等核心部件,并成功开发了电机电控二合一、四合一、动力车身域控、GECU三合一等集成化产品,满足从传统燃油车、混合动力到纯电动车型的全场景需求。
同时,公司具备平台软件持续迭代升级的能力,可快速响应客户定制化需求,提升产品适配性。
截至报告期末,不包括已到期失效的数量,累计获得专利及软件著作权162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软件著作权79项,整体研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持续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使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增强公司业务发展后劲。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菱电有限成立于2005年1月,由王和平、蔡得庆、侯宏伟、黄爱华、詹清平、张民康、余俊法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0万元。
2005年1月5日,武汉信源出具《验资报告》(武信验字[2005]第50105号),审验截至2005年1月5日菱电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出资152.00万元,以实物资产出资48.00万元。
实物资产由武汉信源评估,并于2005年1月5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武信评报字[2005]第50105号)。
2005年1月7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菱电有限成立于2005年1月7日。
2015年8月28日,经菱电有限创立大会通过,菱电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是以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菱电有限账面净资产3,481.35万元为基数,按照1.1604:1的比例折为3,000万股,超出股本部分的净资产余额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菱电有限全体股东以其各自在菱电有限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资比例不变。
2015年8月2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5WHA10118),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
2015年8月28日,公司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12768092336G的《营业执照》。
1、2008年4月,菱电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年4月13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王和平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76%股权(152.00万元出资)以152.00万元价格转让予宁波德斯科,蔡得庆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10%股权(20.00万元出资)以20.00万元价格转让予宁波德斯科,黄爱华及侯宏伟分别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4%股权(8.00万元出资)以8万元价格转让予宁波德斯科,张民康、詹清平及余俊法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菱电有限2%股权(4.00万元出资)以4.00万元价格转让予宁波德斯科。
2008年4月13日,股权转让方王和平、蔡得庆、黄爱华、侯宏伟、张民康、詹清平及余俊法与股权受让方宁波德斯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4月23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0年7月,菱电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2010年5月27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宁波德斯科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100%股权(200.00万元出资)以200.00万元价格转让予王和平。
2010年5月27日,宁波德斯科与王和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7月21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11年10月,菱电有限第三次增资2011年9月28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天津丰禾出资1,000.00万元认缴菱电有限200.00万元出资,增资完成后菱电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500.00万元。
2011年10月12日,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1)100号),审验截至2011年10月12日,菱电有限已收到天津丰禾缴纳的货币出资1,00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剩余8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10月20日,菱电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12年6月,菱电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2012年6月1日,天津丰禾与自然人龚本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天津丰禾将其持有菱电有限的40%股权(600.00万元出资)以2,300.00万元价格转让予龚本顺。
2012年6月6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天津丰禾将其持有菱电有限的40%股权(600.00万元出资)以2,3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龚本顺。
2012年6月14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13年2月,菱电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2013年2月18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龚本顺将其持有菱电有限40%股权(600.00万元出资)以2,300.00万元价格转让予北京泽泰。
2013年2月18日,龚本顺与北京泽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2月25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2013年3月,菱电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2013年2月16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王和平将其持有菱电有限的11.00%股权(165.00万元出资)转让予武汉灵控。
2013年3月20日,王和平与武汉灵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262.40万元。
2013年3月28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2013年3月,菱电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2013年2月16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王和平将其持有菱电有限的11.00%股权(165.00万元出资)转让予武汉灵控。
2013年3月20日,王和平与武汉灵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262.40万元。
2013年3月28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2013年7月,菱电有限第四次增资2013年6月20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1,540.00万元,由武科投出资2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
2013年7月17日,武汉海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海验字[2013]第006号),审验截至2013年7月16日,菱电有限已收到武科投缴纳的货币出资200.00万元,其中40.00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剩余1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7月24日,菱电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2015年4月,菱电有限第八次股权转让2015年3月22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北京泽泰将其持有菱电有限的38.96%股权(600.00万元出资)转让予自然人龚本和。
2015年3月22日,北京泽泰与自然人龚本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2,300.00万元。
2015年4月14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2015年4月,菱电有限第五次增资2015年4月15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89.00万元,其中龚本和以货币出资5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96.30万元,吴章华以货币出资9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73.40万元,宣路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9.30万元。
2015年4月27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5WHA10047),审验截至2015年4月20日,菱电有限已收到龚本和缴纳的货币出资500万元,其中96.30万元为注册资本,剩余403.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吴章华缴纳的货币出资900.00万元,其中173.40万元为注册资本,剩余726.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收到宣路缴纳的货币出资100.00万元,其中19.30万元为注册资本,剩余80.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4月30日,菱电有限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4、2015年6月,菱电有限第九次股权转让2015年5月20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王和平将其持有菱电有限0.87%股权转让予龚本和。
同日,王和平与龚本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和平将其持有菱电有限0.87%股权(16.00万元出资)以16.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龚本和。
2015年5月25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武科投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2.19%股权(40.00万元出资)转让予王和平。
2015年5月27日,武科投与王和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武科投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2.19%股权(40.00万元出资)转让予王和平的转让价格为222.00万元。
2015年6月8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9年12月30日,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出具《市科技局关于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及退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事项情况的说明》,确认:“根据《武汉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武科[2012]18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引导基金系公共财政资金,其投资形成的股权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退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人武科投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菱电汽车股权转让合法、合规;引导基金退出菱电汽车已经我局批准,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退出程序符合规定;引导基金退出菱电汽车的价格根据双方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并履行了审计程序,不存在股权争议和纠纷。
15、2015年8月,菱电有限第十次股权转让2015年7月5日,菱电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吴章华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1.00%股权转让予余俊法。
2015年7月5日,吴章华与余俊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吴章华将其持有的菱电有限1.00%股权(18.29万元出资)以94.93万元的价格转让予余俊法。
2015年8月24日,菱电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田奎 | 2026-04-22 | -3000 | 151 元 | 668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苟菁 | 2026-04-15 | -6000 | 138.9 元 | 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6-04-14 | -200 | 142 元 | 187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6-04-09 | -1000 | 114.4 元 | 189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6-04-03 | -200 | 108 元 | 199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苟菁 | 2026-03-26 | -5200 | 99 元 | 60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6-03-12 | -1000 | 100.5 元 | 201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6-02-11 | -1000 | 元 | 211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田奎 | 2026-01-23 | -4200 | 81 元 | 968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6-01-15 | -200 | 78 元 | 221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苟菁 | 2026-01-15 | -4000 | 77 元 | 112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郭子江 | 2025-12-31 | -8000 | 70.99 元 | 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5-12-31 | -500 | 70.5 元 | 223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魏胜峰 | 2025-12-23 | -8000 | 64.01 元 | 0 | 核心技术人员 |
| 郭子江 | 2025-12-23 | 8000 | 36.25 元 | 80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5-12-23 | 11600 | 36.77 元 | 228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苟菁 | 2025-12-23 | 8800 | 36.59 元 | 152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石奕 | 2025-12-23 | 17100 | 36.71 元 | 43200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田奎 | 2025-12-23 | 8680 | 36.54 元 | 13880 | 核心技术人员 |
| 王杰 | 2025-12-23 | 16200 | 37.68 元 | 34400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 郭子江 | 2025-12-12 | -4267 | 62 元 | 0 | 核心技术人员 |
| 魏胜峰 | 2025-09-08 | -1200 | 67.52 元 | 80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5-09-01 | -1000 | 70 元 | 112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田奎 | 2025-09-01 | -5000 | 71 元 | 52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5-08-15 | -500 | 65 元 | 122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郭子江 | 2025-08-04 | -2133 | 58 元 | 4267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5-07-25 | -1000 | 57 元 | 127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魏胜峰 | 2025-07-22 | 9200 | 36.02 元 | 92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郭子江 | 2025-07-22 | 6400 | 35.42 元 | 64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5-07-22 | 9200 | 36.02 元 | 137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苟菁 | 2025-07-22 | 6400 | 35.42 元 | 64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石奕 | 2025-07-22 | 17100 | 36.81 元 | 26100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田奎 | 2025-07-22 | 6400 | 35.42 元 | 102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王杰 | 2025-07-22 | 12200 | 37.02 元 | 182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魏胜峰 | 2025-07-01 | -6000 | 57.15 元 | 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连长震 | 2025-07-01 | -500 | 57.2 元 | 4500 | 核心技术人员 |
| 苟菁 | 2025-05-28 | -4800 | 56.5 元 | 0 | 核心技术人员 |
| 吴章华 | 2024-12-05 | -670000 | 33.21 元 | 203347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