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服装、服饰的代加工,目前采用OEM业务模式为安踏、斐乐、迪卡侬等知名运动品牌提供户外服装、服饰的代加工生产服务。
经营范围:服装、服饰生产、加工、销售;服装印花、绣花、镭射等各类辅助加工。一次性工业、医疗用隔离、防护用品的制造与销售,以及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服装、服饰加工的大型生产企业。
主要采用OEM为主体、ODM为辅助的业务发展模式,向安踏、斐乐、迪卡侬、阿迪达斯、波司登等国内外知名户外知名运动品牌提供服装、服饰的代加工生产服务。
星星服装自2007年设立之初起,立足于户外服装、服饰的OEM生产,经过9年多的发展,依托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生产团队以及一流的生产设备,公司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规模逐年攀升,由最初48条加工生产线,日均不足6,000件、年均不足200万件的生产量,逐步积累成为60条加工生产线,日均达20,000件、年均500万件的生产规模。
2015年度公司实现收入2.79亿元。
此外,星星服装凭借一流的产品质量、产品供货量、生产规模等诸多优势在众多户外服装、服饰供应商中脱颖而出,得到了知名户外、运动品牌安踏、迪卡侬的高度认可,并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目前公司是安踏、迪卡侬在中国梭织服装产品中最主要的供应商之一。
公司于2013年、2014年、2015年被安踏评为年度优秀供应商,于2015年度获得由安踏颁发的《2015创新奖》,于2016年9月正式与迪卡侬签订《迪卡侬工业合作伙伴协议》。
公司于2017年挂牌上市新三板,至今已连续5年入选安徽省民营企业100强。
2019年获得国家级高新科技企业认证,成为安徽省第一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制造业公司。
2021年获得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称号。
目前,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与省内外高校以及科技公司展开合作,大力推进企业数字化进程,推动探索数字化服装和设计研发产业相结合的领域。
以“创新、务实、探索”为三大发展方向,不断加大“数字研发、物联网仓储、智能工厂生产”三项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始终保持行业优势地位,持续高质,高效,高产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在过去几年中,星星服装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随着纺织服装业的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优化,增强企业竞争力,包括:①探索式的向ODM转型,提高企业核心利润率。
目前公司技术开发部有三十九余人,均为具备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在制版、打样环节中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目前公司缺乏服装设计型人才,难以形成自主的设计样板,因此公司计划从外部引进设计人才,提高产品设计、产品制作的能力,从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探索式的向ODM转型,提高公司核心利润率;②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量,目前公司已有72条代加工生产线,年产能近1,100万件,已不能满足客户的产量需求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因此公司计划在未来期间内,提高的产能,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对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进行改造,提高产量和产品的产出效率,有效地保证公司的利润总额;③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④塑造企业文化、增加企业凝聚力,员工是公司提高产能、产出利润的基础和来源,公司公司为了提升企业文化和增加员工的福利,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每年均会组织优秀员工、班组长去云南等各地旅游,每个节日均有福利发放,当前公司将通过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归属感,避免员工大幅流动,保证企业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加强了公司的管理和控制,优化公司结构,规范各项制度及流程,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6,682,360.60元,较上年增长32.19%;实现净利润43,968,295.12元。
公司超额完成了年初预定的业务发展目标。
主要客户上海莘威运动品公司的全球供应商中,星星服装获得优质供应商的荣誉;2018年度同时,另一主要客户安踏公司授予我公司为卓越供应商奖第一名。
预计2019年度收入继续保持增长,经营利润平稳增长。
2018年度,星星服装在各个客户的支持和全体员工的努力下,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以及新客户的不断开拓,为未来几年的业绩打下坚实的基础。
2007年9月28日,公司20位股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以货币形式共同出资1,000.00万元发起设立星星服装,同时对各发起人的出资、公司的股份总额和股本结构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2007年10月15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编号为(皖工商)登记名预核准字[2007]第10606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安徽星星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8日,六安才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编号为六才兴验字(2007)第180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共计1,00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07年10月23日,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年9月28日,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将其持有的8.00%的股份转让给张一鸣,将其持有的28.00%的股份转让给管蕾,将其持有的10.00%的股份转让给陆吉天,将其持有的7.00%的股份转让给江鑫,将其持有的2.00%的股份转让给管良中;同意股东陆峰将其持有的4.00%的股份转让给陆吉天;同意股东赵蓬将其持有的4.00%的股份转让给江鑫。
2009年12月10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1年5月23日,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股东管蕾、陆吉天、张一鸣、江鑫、管良中分别将其持有的28.00%、10.00%、8.00%、7.00%和2.00%的股份转让给星星(集团)有限。
2011年5月24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1年12月8日,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股东张一鸣将其持有的18.00%的股份转让给张军;股东管蕾将其持有的8.00%的股份转让给管传玉;股东江鑫将其持有的4.00%的股份转让给赵蓬;股东陆吉天将其持有的4.00%的股份转让给陆峰。
同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股东张军将其持有的18.00%的股份转让给现有股东管传玉。
同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6年4月23日,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朱斌将其持有公司0.20%的股份转让于管传玉;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2,260.00万股,新增1,260.00万股,其中,管良中、王祥珍新增90.00万股、18.00万股,张军等46名新股东新增1,152.00万股;新增股份每股1.6元,其中1元计入注册资本,0.6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同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