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亚光股份 - 603282.SH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3-03-15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Yaguang 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日期
1996-08-13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亚光股份
股票代码
603282.SH
上市日期
2023-03-15
大股东
陈国华
持股比例
26.12 %
董秘
吴超群
董秘电话
0577-86906890
所在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龚晨艳;江晓云
律师事务所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301254496691M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1996-08-13
法定代表人
陈国华
董事长
陈国华
企业电话
0577-86906890
企业传真
0577-86906890
邮编
325025
企业邮箱
agt@china-yaguang.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从事各类工业领域中的蒸发、结晶、过滤、清洗、干燥、有机溶媒精馏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系统工程解决方案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软件开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八路558号)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公司总部位于浙江温州,致力于制药、精细化工、环保、新能源等行业领域专业设备的研发和生产,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和积累,现已发展成为拥有两个全资公司、一个控股子公司的上市公司,先后开发研制出胶塞清洗机、过滤洗涤干燥机及API生产线、MVR蒸汽压缩机及集成系统、高盐废水处理等设备装置系统核心设备,树立起行业产品细分市场的优势地位公司的主要产品有:清洗类(胶塞清洗机、铝盖清洗机及转运系统)、API原料药生产线(反应结晶罐、过滤洗涤干燥机、磨粉机、单锥混合干燥机、分装及粉料传输系统)、MVR蒸汽压缩机及集成系统、COD高盐废水处理装置、超重力精馏床系统,其中胶塞清洗机、过滤洗涤干燥机为国家行业标准独家起草单位,产品分别在国内外众多药企通过美国FDA、欧盟CGMP、日本GMP验证。

公司拥有一个省级研发中心,中心具有一、二级压力容器及ASME设计资质。

凭借着扎实的技术基础,较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优秀的企业文化,亚光公司一路稳步向前,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一流的面向全球的专业制药工艺方案服务商。

商业规划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产业形势、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贯彻“行稳致远”的经营策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技术创新和人才发展为动力,以高质量的产品为基础,充分发挥公司在制药装备和节能环保设备的经验优势,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董事会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职、规范运作、科学决策、逆势而上,实现营业收入8.73亿元,基本完成年初计划目标;优化管理体系,强化内控制度,严格控制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有效化解成本压力,提升了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根据新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形成更为完善的科学决策机制。

全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审议了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募投项目、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同时为规范运作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制订或修改了内部管理制度19项,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落实募投项目建设,提升产业制造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2025年3月,公司对乐恒节能的“年产50套MVR及相关节能环保产品建设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引进先进生产设备等,实施后将实现MVR系统年产量50套及配套的压缩机年产量50台。

项目的结项将提升乐恒节能的产品制造能力,同时将进一步推动乐恒节能的新产品开发及运用,提升乐恒节能在MVR领域的产业竞争能力。

同时公司针对温州本部“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对该项目进行了延期处理,同时增加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业务布局,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设备、人员及其他资源上所需的募集资金投入,推动该项目的建设进度。

(三)保持研发创新,坚持技术赋能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部门积极坚持研发创新,围绕产品开发、技术升级、工艺优化、智能制造四大方向推进工作。

报告期公司新增授权专利25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18项,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授权专利223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196项,外观设计4项,其中“锂电材料高效节能过滤洗涤干燥一体机”被列入2025年浙江省首(台)装备名单目录。

报告期内公司温州本部完成美国ASME认证换证工作,乐恒节能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核。

(四)提高产品交付能力,保证产品售后效率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部门借助募投项目的产能提升,积极缩短产品交付周期,公司深化ERP、CRM、PLM系统应用,优化生产排程与能耗管理;推进标准化作业与分层审核,打造公司级精益生产标杆;完善设备维保、现场6S、质量自检互检体系,生产稳定性与产品一致性持续改善。

公司温州本部报告期内共接受客户FAT验收71次,交付产品408台(套),乐恒节能接受客户FAT验收6次,交付产品52台(套)。

公司服务测试及售后部门在报告期内对客户对于产品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产生的问题进行了积极响应,全年公司温州本部共处理各项售后质量问题37起,乐恒节能共处理各项售后质量问题56起。

(五)重视投资者关系,加强交流互动以维护投资者权益为中心,围绕公司价值实现和战略目标,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E互动平台等方式,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通过各种渠道建立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关系。

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投资价值、竞争优势、发展优势、未来发展图景,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维护公司公开和透明的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发展进程

1996年6月18日,陈国华、林培高、张宪标、张宪新、王纯光5名自然人共同签署《温州市亚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

亚光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

其中,陈国华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林培高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张宪标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张宪新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王纯光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1996年8月12日,温州市瓯海区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温瓯审验字(1996)第476号),截至1996年8月12日,亚光有限股东投入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陈国华投资25万元,林培高投资10万元,王纯光投资5万元,张宪新投资5万元,张宪标投资5万元。

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25万元,无形资产6万元(专利转让费),固定资产19万元(机械设备等共计24.75万元,其中1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1996年8月13日,亚光有限完成了公司设立登记。

2015年12月13日,亚光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5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的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12月13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5)第310FB0467号),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11月30日,亚光有限的净资产为79,942,626.30元。

2015年12月13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1121156号),确认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11月30日,亚光有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5,145,421.70元。

2015年12月,亚光有限全部8名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签订《关于变更设立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书》。

2015年12月28日,亚光股份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亚光有限以2015年11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值79,942,626.30元折股。

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49,942,626.30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公司各股东按其对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持有股份公司股份。

2015年12月2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出具“致同验字(2015)第310ZB069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2月13日,亚光股份全体发起人已按照发起人协议、章程的规定,以其拥有的由亚光有限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其中3,000.00万元折合为亚光股份的股本,共计3,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

2015年12月31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亚光股份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1254496691M。

2017年8月11日,陈国华、罗宗举分别与亚光股份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公司股份总数自3,000万股增至3,250万股,其中陈国华认购160万股,认购价格每股3.2元,认购金额为512万元,其中16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5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罗宗举认购90万股,认购价格每股3.2元,认购金额为288万元,其中9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9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7年8月28日,亚光股份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2017年9月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331ZC0303号),经审验,截至2017年8月31日,亚光股份已收到陈国华、罗宗举缴纳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2,5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7年9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转系统函[2017]5689号《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进行确认。

2017年10月25日,亚光股份完成了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年12月6日,亚光股份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250万元增加至6,270万元,其中陈国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06.5万元,陈静波认缴新增注册资本846.5万元,张理威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63.3万元,陈绍龙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63.3万元,李伟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20.2万元,温州华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20.2万元。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2.1元/股。

2021年10月8日,大华所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2月7日止,亚光股份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020.00万元。

2018年12月12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亚光股份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9年2月27日,亚光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使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现有股东持股情况为基础每10股转增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270万元增至10,032万元。

2021年10月8日,大华所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2月28日止,亚光股份已将资本公积中人民币3,762.00万元转增股本。

2019年2月28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亚光股份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21年4月27日,陈绍龙与陈冠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陈绍龙将其拥有亚光股份0.9968%股份(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实缴出资额100万元)以人民币131.25万元转让给陈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