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从事新型采暖散热器、电热毛巾架、深井泵、智能采暖控制一体化设备及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金属卫生器具、泵、烘炉、锅炉、非制冷设备用压缩机、毛巾架、电热水器、塑料制品、汽车零部件、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作为一家智能暖通设备的综合性服务商,公司主要从事新型采暖散热器、电热毛巾架、智能采暖控制一体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在研发上,公司一直秉承技术进步创造价值的理念,建立起一支资深的研发团队,团队中的核心技术人员均长期致力于产品外观、实用性等方面的研究。
近年来,公司累计获得国家专利24个,其中,实用新型专利7项,外观设计专利17项。
此外,公司尚有7项实用新型专利和2项发明专利正在申请中。
此外,公司采暖散热器产品先后通过欧盟CE认证、中国CQC认证,并达到IPX4安全标准。
丰富的研发成果为公司核心产品占据市场有利地位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公司主营产品的生产规模、产品质量和研发技术水平位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自主研发的水电两用散热器弥补了该领域的市场空白,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目前,公司产品已形成了七大类26个产品系列,畅销欧洲、北美、中东及俄罗斯等地,以高档、豪华、时尚、个性化、智能化等优点受到广大客户的青睐。
在生产方面,公司具有10多年新型采暖散热器、电热毛巾架的生产经验,已形成了优良的生产工艺体系。
公司拥有远程多终端室内控温系统、全自动无人操作下料机、表面精细加工自动处理系统、智能双排冲压系统、自主研发的国内首台全自动胀管机、意大利全自动无缝焊设备、英国进口瓷性表面喷涂系统、内腔可视化成像检测系统、国家级全方位水泵检测系统等先进生产设备及系统,大大优化了加工生产的精度。
公司成功研发和应用了四点同步精密定位技术、扁管德式封压技术、旋压式瞬间密封工艺、全自动伺服挤压固定技术、三维管端密封工艺、宋氏同心双孔位一次成型冲压技术、DOUBLE同步管端成型技术等众多国内领先的先进制造技术及工艺,并建立起了由清华大学全权设计的热工性能测试实验室和全套产品检验设备系统,确保宏倍斯对产品的加工、焊接、抛光、喷塑、电镀等各环节及生产工艺的严格把控。
在销售方面,公司具有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产品远销欧美发达国家以及非洲、东南亚地区的发展中国家。
在国内市场,公司已构建了清晰的发展路径,将重点以上海、武汉、重庆等城市为着力点,以宏倍斯品牌为抓手,大力开发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的潜在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加强团队管理,鼓励技术创新,在提高产量的同时,不断提升产品转换效率,公司增强了细分市场领域的竞争优势,合理配置资源,注重风险防控,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随着社会公众节能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扩大。
(一)、财务状况: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2,163.36万元,相比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9,997.43万元,增长了21.66%;公司负债总额7,661.78万元,相比2016年6月30日负债总额5,553.93万元,增长了37.95%;净资产4,501.58万元,相比2016年6月30日净资产4,443.50万元,增长了1.31%。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2.99%,相比2016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55.55%有所增长,主要在于本期末短期借款5,000.00万元,相比2016年6月30日短期借款3,750.00万元,增长了33.33%;应付账款1,771.53万元,相比2016年6月30日应付账款932.83万元,增长了89.91%。
(二)、经营成果: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4.80万元,相比2016年6月30日3,392.23万元增长了25.43%,主要因为公司深井泵产品经过两年的培育得到了市场的肯定,销售收入得到较大提高;2017年1-6月份水泵类产品收入为1,316.99万元,较2016年6月30日的销售收入598.59万元增长了120.02%。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7.39万元。
相比2016年6月30日的净利润153.85万元减少了88.70%。
造成2017年1-6月份净利润下降的原因是因为2017年1-6月份公司整体毛利率较2016年6月30日降低了7个百分点,是由于报告期内水泵产品的毛利率相比2016年6月30日下降了10个百分点所致。
主要原因在于:(1)今年水泵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应客户强烈要求将售价下调。
(2)公司在今年上半年开发了多款新产品,在批量投产初期,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导致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加。
(三)、现金流量状况: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期减少684.02万元,下降141.0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出现较大增长,本期末2,936.36万元,相比去年同期1,991.43万元,增长了47.45%;本期末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08.55万元,相比去年同期951.98万元,增长了5.94%;本期末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019.82万元,相比去年同期953.70万元,增长了6.93%。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98.03万元,本期末-11.58万元,相比去年同期-109.62万元,增长89.43%,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基本持平。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03.84万元,增加了1097.90%,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融资的还款金额相比去年同期减少48.51%。
(四)、研发创新:公司较为重视研发和技术改进,设置了技术开发部门,负责新产品的研发、工艺的改善,技术储备较丰富。
公司研发出的新成果及时转化成专利,公司已在国内申请并获得授权了多项专利,技术实力雄厚,报告期内研发费用245.25万元,相比去年同期114.94万元,增长了113.37%(五)、业务拓展:公司继续做好客户群体的维护与拓宽,与客户保持良好的、长期有效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加大销售推广力度,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客户,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为公司赢得更多的客户订单。
浙江宏倍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倍斯有限”)于2003年11月18日由中资企业玉环博民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民进出口”)与英国阿特拉斯浴室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拉斯”)投资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242.00万美元。
其中,博民进出口出资132.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54.55%;阿特拉斯出资11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45.45%,法定代表人为郑秀华。
2003年1月7日,英格兰和威尔士公司注册官出具了《个人有限公司注册证书》,证明阿特拉斯系按照1985年英国公司法案注册的个人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25日,阿特拉斯的常务董事PaulKidwell向梁蓉女士出具了《授权书》,授权梁蓉女士代表阿特拉斯签署任何与合资公司有关的文件。
2003年11月18日,博民进出口和阿特拉斯签署《中英合资浙江宏倍斯实业有限公司合同》,双方就确立宏倍斯有限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资双方责任、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劳动管理、税收、会计、审计、合资期限、清算等事宜进行了详细的约定。
2003年11月27日,博民进出口和阿特拉斯签署《中英合资浙江宏倍斯实业有限公司章程》。
2003年11月27日,英国汇丰银行主管JohnRendal出具资信证明,证明阿特拉斯具有较高的资信水平,对于其所从事的领域非常熟悉,是深受尊敬且可以信赖的企业组织。
2003年12月3日,浙江省工商管理局出具(浙工商)名称预核外【2003】第607682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设立浙江宏倍斯实业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4日,玉环县发展计划局出具《关于合资经营“浙江宏倍斯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计审【2003】158号),同意博民进出口与阿特拉斯合资设立“浙江宏倍斯实业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0日,博民进出口出具《中方出资证明》,同意出资设立浙江宏倍斯。
2003年12月13日,玉环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向宏倍斯有限出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批复》(【2003】玉对外经贸资-字018号),同意博民进出口与阿特拉斯合资兴办“浙江宏倍斯实业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9日,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33100040000346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8月2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审(2015)第7008号《审计报告》。
经审计,截至2015年7月31日,宏倍斯有限的账面净资产值为43,082,570.66元。
2015年9月30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5〕550号《评估报告》。
经评估,截至2015年7月31日,宏倍斯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1,567,769.19元。
2015年10月6日,宏倍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对宏倍斯有限进行股份制改制,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拟采用名称“浙江宏倍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拟定为4,250.00万。
宏倍斯有限以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人民币43,082,570.66元,按1:0.9865折股4,250.00万股,折合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250.00万元,剩余人民币582,570.66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0月6日,郑秀华、梁领娇、梁治初、梁如欧共4名发起人就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浙江宏倍斯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浙江宏倍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5年10月21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全部发起人出席了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决议审议并一致同意《关于浙江宏倍斯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各项规则与管理办法,并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5年10月21日,公司举行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长的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作出决议,依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5年10月21日,股份公司第一届职工大会决议,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11月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验字(2015)第434号《浙江宏倍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经审验的股本为人民币42,500,000元。
2015年10月28日,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为913310007570598135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4,2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