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安防系统视频监控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安防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安防监控设备、智能交通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技术咨询服务及维护、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电子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维修及运营服务;应急指挥通信系统、智能交通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城市综合治安监控系统设计、研发、生产与集成;计算机信息采集、数据处理、信息发布和报警运营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集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和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一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34,015.22元,同比下降5.58%;净利润2,199,206.51元,同比下降51.08%。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6096万元,公司总资产为261,994,485.61元,净资产为146,963,276.14元。
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业务较去年同期小幅降低,主要系2016年开始公司将更多的业务向肥东区域以外拓展,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优质项目的承接,在营业收入上较上年同期小幅降低;同时,肥东市场项目较其以外的市场毛利率更高,使得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
2011年1月26日,自然人卢青松、卜秀琴分别以货币资金认缴90万元、10万,实缴18万元、2万元作为出资共同设立了安徽超清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月21日,安徽苏明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皖苏明特验字[2011]第22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截至2011年1月21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卢青松、卜秀琴缴纳的首期出资合计人民币20万元,其中:卢青松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8万元,卜秀琴实际缴纳出资额人民币2万元。
2011年1月26日,经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有限公司取得注册号为34010000048420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卢青松,住所为合肥市庐阳区市府广场天徽大厦B座七层东半段B1。
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信息工程、安防监控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研发、销售及维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0月31日出具的大华审字[2015]006573号《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8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57,326,172.91元;2015年11月3日,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天衡平评字【2015】1204031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8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6,178.90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依据上述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股本50,800,000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10,522,342.85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11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拟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以不高于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5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安徽超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该协议对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
2015年11月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折股进行验证,确认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800,000元。
2015年11月6日,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5年11月30日,安徽超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568994263Q《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公司注册资本50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卢青松,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经济开发区荷花路,经营范围为:安防监控设备、智能交通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技术咨询服务及维护、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电子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维修及运营服务;应急指挥通信系统、智能交通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城市综合治安监控系统设计、研发、生产与集成;计算机信息采集、数据处理、信息发布和报警运营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