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非等速传动轴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1年,地处河南省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7万平方米,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并于2021年11月15日正式挂牌上市北交所。
公司拥有自己的“技术中心”,专注产品质量精益求精,技术工艺不断创新。
有40多项专利产权,开创行业用毛坯原料“空芯无废边”锻造先河,技术达优先水平。
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技术、精良的设备、高效的生产组织能力、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和出色的全程服务模式;以“追求零缺陷,让用户满意”为质量方针,将企业铸造成一个专业化传动轴服务平台。
以“向产品要利润,不向客户要利润”为经营理念,实现与客户之间的共赢合作。
公司产品已覆盖微、轻、中、重传动轴和铁路机车、石油机械、工程机械用传动轴,共计30多个系列,3800多种。
同心之轴,德载朋友,产品已遍及全国各地,与国内多家大型主机厂长期合作,并远销美国、土耳其等国家。
同心传动、承接世界,启创明天,共图未来。
我们坚持以创建一家基业长青的公司为愿景,坚持以振兴中原经济,服务全球汽车产业为使命;不断开拓进取,砥砺前行,持续发挥工匠精神,不断提升服务体系,以更优质的产品成就客户,以更加优异的经营业绩成就员工、回报投资者,为中国甚至全球汽车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推动社会进步!
公司生产的是非等速传动轴,是车辆传动系统中连接变速器和车轮驱动桥的重要部件,对主机的安全性能至关重要。
我公司生产的非等速传动轴主要应用于商用车(货车、客车)、工程机械、轨道机车、消防车、混凝土搅拌车、特种车辆及石油轧钢等特种设备。
2025年中国宏观经济呈现出“稳中有进、结构优化”的特征,经济增长韧性增强,汽车行业处于快速变革期,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智能化制造等因素驱动,传动轴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公司抓住行业的有利时机,在各大主机厂供货份额及国外客户均保持了持续增长,保障了公司全年营销业绩的稳健实现。
1、经营业绩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663,516.82元,同比上升37.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38,539.03元,同比上升6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84,207.29元,同比上升70.32%,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0.00%。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00,712,060.17元,同比上升1.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5,571,238.65元,同比下降0.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99%。
主要原因是:(1)由于2025年传动轴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公司在主要商用车客户、工程机械客户、轨道机车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均同比例有所增长,2025年度公司主要产品轻、中、重型传动轴及传动轴配件收入为7,484.51万元,同比2024年同期的5,347.20万元增长39.97%。
其他业务收入实现659.31万元,同比去年同期的419.49万元增长239.82万元,增长比例为57.17%,主要增加在公司零部件半成品销售及对供应商的三包索赔收入等。
贸易综合收入实现22.53万元,同比去年同期的153.32万元减少130.79万元,减少比例为85.31%,主要是由于2022年9月21日公司和海南盛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总价款为人民币113,022,660.00元(含税),不含税为100,020,053.10元的贸易《买卖合同》;该合同在2024年全部执行完毕。
由于现阶段俄、乌处于整体胶着状态,海南盛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业务收款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造成公司在合同完成后没有续签新的供货合同,导致其他业务收入同比降低。
后期公司将根据国际政治局势的进展再行续签新的供货合同。
综合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因素,2025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去年同期增长37.94%。
(2)2025年上半年公司所用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同比2024年同期平均价格降低,导致公司产品生产成本有所降低,但是汽车整车厂为抢占市场而主动对市场让利,并要求整车零部件供应商供货产品价格同比例降低;综合原材料降低和销售价格减少因素,2025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轻、中、重型传动轴及传动轴配件销售毛利率为29.86%,2024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轻、中、重型传动轴及传动轴配件销售毛利率为26.65%,综合毛利率提升3.21个百分点。
2025年1至6月其他收入毛利率为45.06%,2024年1至6月其他收入毛利率为60.4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其他业务收入的增加为部分零部件半成品销售,而零部件半成品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所致。
2025年1至6月份贸易毛利率为5.17%,同比2024年1至6月份贸易毛利率的6.49%减少1.32个百分点。
综合2025年1至6月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和其他业务收入毛利率因素,2025年1至6月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由2024年1至6月的28.25%提高到2025年1至6月的31.02%,毛利率增加2.77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1至6月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7.94%,产品毛利率同比提高2.77个百分点,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62.03%。
2001年9月20日自然人代建峰、徐书杰制定《许昌万向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该章程,公司名称为许昌万向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住所位于许昌市前进路11号;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代建峰以货币出资40万元,徐书杰以货币出资10万元。
2001年9月27日,河南博达会计师事务所向许昌万向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筹)出具豫博会-验字【2001】04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
2001年9月30日,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许昌万向核发注册号为411000200061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3月11日,许昌万向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许昌万向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定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承接的议案》、《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评估机构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办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许昌万向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许昌万向出具大华审字[2015]003832号《许昌万向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2月28日,许昌万向的账面净资产为7,144.69万元。
2015年3月30日,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向许昌万向出具亚评报字[2015]42号《许昌万向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涉及该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2月28日,许昌万向净资产账面值为7,144.69万元、调整后账面值8,457.16万元、评估值为8,457.16万元。
2015年3月11日,许昌万向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了《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共同发起设立同心传动,股份公司总股本拟设置为6635万元,均为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净资产与股本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3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5]00018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5年4月1日,同心传动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关于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的议案》、《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于<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关于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5年4月17日,公司在许昌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11000100000308。
根据该营业执照,同心传动股份设立时的名称为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位于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庆街南侧;法定代表人为陈红凯;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635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传动轴、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建材、机电、五金、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