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红东方 - 873777.NQ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2-08-12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保荐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Henan HDF Chemical Company,Ltd.
成立日期
2003-09-29
注册地
河南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红东方
股票代码
873777.NQ
上市日期
2022-08-12
大股东
红东方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8.9556 %
董秘
韩景岩
董秘电话
0374-5699369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管金明,安义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110007551537856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河南
成立日期
2003-09-29
法定代表人
徐书建
董事长
韩根生
企业电话
0374-5699369
企业传真
0374-5699566
邮编
461100
企业邮箱
info@xcdfchem.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精细化工园区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从事农药原药及制剂、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氨基乙酸、氯乙酸、盐酸、硫酸、亚磷酸二甲酯、氯甲烷、甲缩醛、环保融雪剂、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不含危险化学品)、农药(危险化学品及鼠药除外、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凭有关许可证及批准文件经营)的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黄磷的批发(无仓储);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中国之中”的河南省许昌市——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是集精细化学品、原料药、新能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推广、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券简称:红东方,证券代码:873777。

公司致力走科技创新、绿色循环发展之路,聚焦产业链价值高端化、结构生态化,紧紧围绕企业上下游开展延链、补链、强链,构建了更具创新力、竞争力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链群,主要产品类别包括:精细化工类、农药化工类、新能源化工类,产品畅销全国,远销欧美、澳非、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精益求精的技术、安全环保的生产、诚信可靠的品牌,先后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荣获“中国农药百强企业、河南省环保诚信企业、河南省能碳管理示范企业、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河南省成长创新型优秀民营企业、河南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许昌市市长质量奖、许昌市文明单位、纳税重点企业”等荣誉。

公司一直秉承“以人为本、诚信为先、居危思进、追求卓越”的文化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积极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构建钠磷、氯氟元素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企业由传统产业向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快速延伸,实现公司从农药化工单轮驱动向“农药化工+新能源化工”双轮驱动升级,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绿色动能,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商业规划

2017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经营业绩增幅较大,经营发展势头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97.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3.60%;实现利润总额2,832.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16.20%;实现净利润2,692.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24.71%。

本期较上年同期利润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草甘膦行业自2016年第四季度以来市场回暖,价格不断攀升;虽然2017年上半年草甘膦价格震荡下行,但仍保持在相对高位,所以本期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20.71万元,比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9.25万元明显改善,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均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且客户多以预付款为主,所以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足。

发展进程

河南东方化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是由2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9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69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3年9月24日,许昌中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达审验字[2003]12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3年9月24日,东方化工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69万元。

2003年9月29日,许昌县工商局核发注册号为411023110035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许昌东方化工有限公司;住所:许昌县张潘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于红霞;注册资本:369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氨基乙酸、三氯乙酰氯、氯乙酸、氯乙酸甲酯、原乙酸三甲酯、盐酸(化学危险品,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的生产、销售;成立日期:2003年9月29日:营业期限:2003年9月29日至2004年9月28日。

2005年1月10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2008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方化工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112,681,655.08元(其中专项储备9,930,674.67元)。

2015年1月18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08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方化工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4,828.26万元。

2015年3月31日,东方化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以2014年12月31日为审计及评估基准日,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4,828.26万元,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10,632,036.07元(其中专项储备7,734,338.91元)。

以扣除专项储备后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102,897,697.16元为依据,决定股本总额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净资产中剩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2015年4月17日,公司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及相关重要制度,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5年4月17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0200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4月17日,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全部实收到位。

2015年4月17日,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准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领取了注册号为4110231000008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