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及与大气环保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修理;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是一家由海归博士团队创立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专业从事汽油、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并提供专业的排放检测与标定技术服务。
产品与技术适用于汽车、摩托车、通机、工程机械、船用动力、发电机组、农业机械等。
公司总部坐落于我国生态经济示范区-安徽省池州市,北临黄金水道长江,东向三十公里毗邻四大佛教名山之九华山,境内机场、高铁、高速、水运四通八达,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建设有“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内燃机排放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等。
公司主导和参与制定了多项行业、团队、地方及企业标准,承担和参与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安徽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等多个政府类科研项目,如《面向国VI的重型柴油车后处理集成技术研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
公司的主要产品先后被授予“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安徽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安徽省重点新产品”、“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安徽省专利优秀奖”等称号或奖项。
(一)报告期内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属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发动机尾气后处理应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源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等领域。
近年来,随着发动机尾气对环境影响的加剧及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处于快速发展中。
报告期内,公司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主要应用于道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等领域,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2026年1-6月,中国车市呈现清晰的结构性特征:内需承压与出口高增、乘用车下滑与商用车增长、传统燃油车收缩与新能源车扩容三组分化态势并存。
今年上半年,汽车产销累计分别完成1499.3万辆、1501.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4.1%。
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272.1万辆和127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9%和6%;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27.2万辆和229.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2%和8.3%。
出口方面,今年上半年汽车整体出口509.6万辆,同比增长65.3%。
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数据,2026年1-6月,我国造船完工量3650万载重吨,同比增长51.2%,占世界总量的62.2%;新接订单量12106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73.1%,占世界总量的82.3%;截至6月底,手持订单量36325万载重吨,同比增长54.9%,占世界总量的71.2%。
我国造船三大指标全面增长,国际市场份额保持全球领先。
(二)公司主要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及与大气环保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包括符合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和汽油机尾气净化产品、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国IV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尾气净化产品,以及符合船舶国II排放标准的尾气净化产品。
公司的核心技术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配方及涂覆技术、电控技术、匹配及标定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四大核心技术。
在四大核心技术的基础上,通过不同技术的综合应用,逐步布局形成了多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产品,产品符合道路柴/汽油机国VI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国IV标准、船舶国II标准及IMOTierIII排放标准。
此外,公司以核心技术能力及储备资源为基础,围绕绿色和智慧两个核心主题,陆续在相关细分领域和垂直化应用方面进行了产业拓展和布局。
其中,在道路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公司客户涵盖了全柴动力、常发农装、玉柴集团、中国重汽、江西五十铃、奇瑞汽车、凯翼汽车等客户。
在船舶领域,公司已取得多国船级社认证,与广柴股份、陕柴重工、玉柴船电、中船动力、中船安柴、宁波中策等多家龙头企业开展项目合作。
在发电机组领域,公司已获得多家龙头企业的项目配套订单。
在海外业务领域,公司实现了多家客户配套项目的开发及转产。
(三)经营模式1、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进行配套,以及用于在用车船的尾气治理改造。
公司的下游客户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主要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公司的生产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计划进行排产,生产完成后运送至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库。
公司为满足客户需要,必须根据客户需求量提供安全库存保障。
下游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客户采取“上线结算”模式,在上线装机结算前,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公司。
2、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泵体材料、载体、贵金属、衬垫、化学材料等。
公司一般会综合考虑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安全库存等以制定采购计划。
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原材料如贵金属,公司一般根据市场走势,在价格较低的情况下结合当期生产计划加大采购量。
此外,部分进口原材料的运输周期较长,公司也会根据订单计划制定备货计划。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供应商选择、开发和管理的制度和体系。
公司需要先对供应商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定,确认其具备供货的资质后双方签署开发协议,然后进行样件的提交认可、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和现场审核、小批量试制和验证,从而确定其批量供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公司不定期抽查供应商的现场管控水平,以及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绩效评定,评定内容涵盖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创新等多方面的内容,根据评定的结果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措施,如限期整改、调整配套份额、移出供应商体系等。
3、生产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提供的年度、月度采购计划制定生产预测计划,并根据每周订单制定每周实际生产计划。
公司也灵活采用委托加工模式,比如将电子元器件的贴片工序以委托加工方式完成。
通过上述模式,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受托方的技术优势和规模效应,满足市场需求、减少前期投入、提高供货效率。
4、销售与结算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配套,以及用于在用车船尾气治理改造。
上述产品均采用直销模式。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实现了由轻柴向重柴、由道路向非道路、由陆运到船舶、由传统内燃机到混动等领域的横向拓展,并积极开拓发电机组后处理相关业务,客户涵盖全柴动力、玉柴动力、中国重汽、江西五十铃、常发农装、广柴股份、中船安柴、宁波中策等众多知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核心单位之一,参与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型枢纽港口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与技术示范”项目、“船舶尾气超低排放控制及监测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美丽城市绿色甲醇高效利用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项目、浙江省科技计划“船舶甲醇发动机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
同时,公司作为重点参与单位,参加了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中“近零排放汽油车及油电混合车后处理关键技术及集成”项目和“近零排放高效能柴油车排放控制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
此外,公司参与的“在用机动车高污染成因诊断与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项目已进入结题阶段。
这些项目均为国内相关领域的前沿技术的开发及示范应用,公司通过参与上述国家级前沿技术开发及示范项目,在相关领域实现了关键技术突破。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0,570.76万元,同比增加35.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7.18万元,同比减少11.51%。
公司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主要系定制化智算服务器组装销售等新拓业务的规模增长所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主营业务尾气后处理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成本上涨所致,同时,定制化智算服务器组装销售业务当前毛利率尚处于较低水平,产生的利润增量占比较低,叠加尾气后处理产品受到客户降价和材料成本上涨压力影响,毛利率较上期有所降低。
2009年1月8日,金桥公司与刘屹、ZHUQING(朱庆)、周洪昌签署《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以及有限公司章程,成立艾可蓝有限,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合同书》、有限公司章程以及2009年1月20日签订的《中外合作企业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补充合同》约定,金桥公司以货币出资24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刘屹出资115.9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56.80万元,技术出资59.10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23.18%;ZHUQING(朱庆)出资69.5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4.10万元,技术出资35.45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13.91%;周洪昌出资69.55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4.10万元,技术出资35.45万元,合计占公司注册资本13.91%。
2009年1月20日,池州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作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池商发【2009】9号),批复同意设立有限公司。
同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向艾可蓝有限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证序号:3400008372)。
2009年1月21日,池州市工商局对有限公司依法予以设立登记,并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700400001892)。
2015年11月6日,艾可蓝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艾可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艾可蓝有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均由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7月31日账面净资产66,192,099.39元,按1:0.9065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艾可蓝有限原股东在艾可蓝有限中享有的全部所有者权益相应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份。
艾可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超过净资产总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由艾可蓝有限全体股东按当时持有艾可蓝有限的股权比例分别持有。
同日,艾可蓝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5年12月3日,安徽省商务厅下发《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商办审函[【2015】909号),同意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证序号3400014496)。
2016年1月6日,艾可蓝取得了池州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7006836379072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刘屹 | 2025-10-14 | -50000 | 36.81 元 | 287463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10-13 | -83600 | 36.92 元 | 287963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10-10 | -218800 | 37.87 元 | 288799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10-09 | -42000 | 37.27 元 | 29098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30 | -29000 | 37.23 元 | 29140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9 | -212000 | 37.02 元 | 29169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6 | -21000 | 37.6 元 | 29381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5 | -11000 | 37.75 元 | 29402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4 | -51800 | 38.16 元 | 29413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3 | -39000 | 36.81 元 | 294655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22 | -24200 | 37.43 元 | 295045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9-17 | -5000 | 39.2 元 | 29528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8-11 | -964800 | 31.2 元 | 29533700 | 董事 |
| 刘屹 | 2025-08-08 | -610000 | 28.46 元 | 30498500 |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