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育种、曾祖代种鸭繁育、祖代种鸭繁育、父母代种鸭扩繁、 鸭苗销售、商品鸭养殖、屠宰加工及高低温熟食制品的生产与销售、饲料加工等。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对制造业、采矿业、房地产业、建通运输业投资,经营本企业、成员企业市场开发与连锁经营及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从事种鸭繁育,鸭苗销售,商品鸭养殖,商品鸭屠宰加工、销售及熟食加工、销售和饲料加工等业务的现代化肉鸭全产业链大型企业. 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鸭肉育种孵化、养殖、屠宰加工等技术的研发,目前已掌握祖代种鸭、父母代种鸭的现在化育苗技术和父母代种鸭、商品代鸭的精细化养殖技术、养殖、屠宰、加工等领域的优势,逐步完善产业链,已建立了集祖代种鸭繁育、父母代种鸭扩繁、商品鸭养殖、饲料加工、屠宰加工、熟食制作、市场销售于一体的农牧有效结合的产业链。
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完整涵盖从祖代种鸭养殖到屠宰加工各产业链环节的养殖加工企业之一,全产业链经营使得公司在行业内具有显著地竞争优势。
塞飞亚肉鸭产业链带劲了10个乡镇、23个村,10多万个种植户、2,000多个养殖户、1,000多个运输户、200多个体户(服务业)增收致富;直接、间接安排10多万农牧民就地、就近就业;年收购农户玉米10多万吨,解决了农民卖粮难的问题。
整个肉鸭产业链年实现社会效益4亿多元,有效地推进了农村新型现代农牧业示范性小区的建设,肉鸭全产业链的不断推进,除较高程度的地保证食品安全和上万农牧民稳定就业增收外,还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较大的贡献;现实了“打造一个支柱产业,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标。
2016年1-6月,公司董事会坚持“回归品质、推动创新”的经营理念,根据公司实际,确定了“强两端、精中间”(即“强育种、强终端、精加工制造”)实施方案,为企业升级转型发力,通过半年的努力,经营成果与同行业相比虽不理想,企业升级转型工作初见成效。
1、营业收入:2016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2,142.7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1,854.23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88.50万元;2015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0,850.3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0,553.96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96.40万元;同比营业收入增长6.20%,主营业务收入增长6.33%,其他业务收入下降2.66%。
2、营业成本:2016年1-6月营业成本21,928.0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21,708.66万元,其他业务成本220.25万元;2015年1-6月份营业成本19,084.9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18,857.38万元,其他业务成本227.52万元;同比营业成本增长14.90%,主营业务成本增长15.12%,其他业务成本下降3.20%。
3、主营业务毛利率:2016年1-6月为0.67%,2015年1-6月份为8.25%,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是上期经营活动中物资储备变现、本期正常经营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增加,主要是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减少,主要是归还交通银行4000.00万元贷款所致。
三、其他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产品和服务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001年11月24日,塞飞亚集团、李旭、李槟全、司马寿良、白坤5名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内蒙古塞飞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畜禽养殖、加工、销售;肉类食品深加工、销售;饲料加工、销售。
2001年12月12日,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六合正旭评报字(2001)第08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塞飞亚集团拟用于出资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
2001年12月13日,中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2011)中地评(总)字第075号《土地估价报告》,对塞飞亚集团出资的资产中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2001年12月14日,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天华正(京)验[2001]2006号”《验资报告》,对塞飞亚食品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出资足额到位。
2001年1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内政股批字[2001]63号”《关于设立内蒙古塞飞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塞飞亚集团和李旭等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组建塞飞亚食品,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01年1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向塞飞亚食品核发注册号为150000210537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