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中间件软件的研发、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销售及维修服务;计算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服务;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及人员培训(以上须国家规定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中间件”)成立于2002年,是国家基础软件中间件骨干企业,国家“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承担单位、自主创新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评选“自主可靠企业核心软件品牌”。
(一)经营情况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983.65万元,同比下降1.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5.68万元,同比减少501.52%,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和研发投入,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增加,同时应收款项余额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二)市场方面报告期内,面对国家信创战略深入推进带来的机遇,以及各行业信息化投入持续加大的市场趋势,公司在持续巩固和深化党政军、能源、金融、交通等传统优势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与服务的同时,大力拓展信息技术、电信、医疗、教育等具有广阔前景的新兴市场领域,成功构建了更加多元化、抗风险能力更强的业务版图。
随着信创战略的全面铺开,为国内基础软件生态重塑创造了巨大空间,中间件国产化替代范围显著扩大。
为公司核心产品线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极大地拓宽了市场边界与应用场景。
公司凭借在相关领域长期积累的技术底蕴、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对客户个性化需求的深入理解等优势不仅有效满足了存量市场对国产化替代产品的迫切需求,也有效提升了客户粘性与满意度,直接推动了公司定制化开发业务收入的显著提升和持续增长。
(三)研发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221.06万元,同比增加23.42%;牵头编制两项中间件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11月实施;新增发明专利申请7项,软件著作权申请5项;获授权发明专利9项,软件著作权5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165项,软件著作权240项。
公司持续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与南京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深度紧密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共同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共建“雄安数字城市创新研究院”。
该机构在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指导下,重点面向数字城市、低空经济等领域,聚焦人机物融合创新场景,贯通科研与产业应用体系,强化人工智能、可信安全等核心技术攻关,支撑雄安数字城市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用服务器中间件、负载均衡器、分布式缓存、消息中间件等主要基础中间件产品进行持续升级改造,在性能表现、用户体验及可靠性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的提升,有力地增强产品竞争力,为公司在基础中间件领域实现全栈式替代解决方案的市场拓展,提供坚实支撑。
公司持续推进系列产品与国产主流软硬件生态的深度融合,实现生态链的深度兼容,有力强化产业链协同,支撑联合解决方案的落地,为加速信创生态成熟和全栈国产化替代提供了关键支撑。
(四)人才建设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人才体系的健全与发展,坚持外部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内部人才梯队培养并重,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服务效能,为新技术时代的战略布局、技术创新与人才储备提供坚实保障。
发行人前身为中间件有限,系中创公司、高新投、程建平、姚克荣、刘靖、王珍、郭鲁伟、邵乐天、刘伯哲、刘理勇、王飚于2002年12月27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山东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鲁华所验字【2002】第106号),对上述出资予以验证。
2002年12月27日,中间件有限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07年6月15日,中间件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中间件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深华(2007)审字672号),截至2007年4月30日,中间件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3,972.66万元。
根据湖北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信评报字(2007)第049号),截至2007年4月30日,中间件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328.58万元。
发行人以中间件有限截至2007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972.66万元折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本为3,90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华验字[2007]62号),截至2007年7月5日,发行人已收到各发起股东缴纳的出资额,其中股本3,900万元,其余转入资本公积金。
2007年7月20日,发行人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