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等。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8日揭牌开业的马鞍山农商银行是全国地级市农商银行,其前身是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与2005年12月20日成立(改制前为马鞍山农村信用联社)马鞍山农商银行组建后,坚持“立足地方、服务三农、支持中小”的市场定位,牢牢抓住业务发展这跟主线,通过构筑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入和创新世界一流的服务产品、全面实施人才战略、加快科技建设步伐、打造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等有效措施,走出了一条既切合实际,又高效快速的发展之路。
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银监会“全国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最佳微型创业金融产品创新奖”,中国银行业协会“全国金融产品创新奖”,安徽省政府“支持小企业贷款先进单位”、“金融产品创新先进单位”,马鞍山市委市政府“服务发展十佳窗口单位、“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于2005年12月20日揭牌开业,是在整合原马鞍山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及所辖分支机构的基础上,经股份合作制改造而成立的一家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是安徽省最先挂牌的农村合作银行,也是全国以地市命名的农村合作银行。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09]203号)的批准,安徽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更名为"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英文名称变更为"ANHUIMAANSHANRURALCOMMERCIALBANKCO.,LTD",简称"MAANSHANRURALCOMMERCIALB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