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尚华堂
  • 企业英文名: Henan ShanghuaT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 实际控制人: 茹体伟,孔慧玲
  • 上市代码: 873439.NQ
  •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0-03-26
  • 大股东: 孔慧玲
  • 持股比例: 63.4%
  •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崔玉强、陈金金
  •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孟津县朝阳镇伯乐村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河南
  • 成立日期: 2014-06-17
  •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22395467923B
  • 法定代表人: 孔慧玲
  • 董事长: 茹体伟
  • 电话: 0379-80879101
  • 传真: 0379-65130666
  • 企业官网: shanghuatang.com
  • 企业邮箱: hnshtyy@163.com
  • 办公地址: 河南省孟津县朝阳镇伯乐村
  • 邮编: 471131
  • 主营业务: 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销售
  • 经营范围: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酒制、醋制、盐制、蜜制、姜制、油制、制碳、煅、蒸、煮、炖、煨、燀、水飞),毒性饮片(净制、煮制、切制、炒制),直接口服饮片(粉碎-仅限法定标准规定的品种)]的生产及销售;中药精制饮片生产及销售;中药饮片技术研究;农副产品收购;中药材销售(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 企业简介: 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B审字(2019)2419号”《审计报告》,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4月,公司合并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914,551.65元、42,286,366.91元和9,553,109.70元,占当期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37%、82.78%和63.26%,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更或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匠心道地药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中药饮片的批发和销售,2019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833,668.01元,该公司已于2019年7月对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 发展进程: 2014年6月2日,尚华堂有限的股东孔慧玲、茹体伟共同通过了股东会决议并签署了《河南尚华堂药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尚华堂有限,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2014年6月17日,孟津县工商局向尚华堂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年8月25日,尚华堂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公司股东茹体伟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数额200.00万元中的120.00万元转让给孔慧玲、50.00万元转让给茹广宾;2.茹广宾加入公司股东会,公司股东变更为孔慧玲、茹体伟、茹广宾;3.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本次新增加的400.00万元由股东孔慧玲以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2015年8月25日,尚华堂有限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签署了《章程修正案》,尚华堂有限股东茹体伟分别与孔慧玲、茹广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5年8月26日,孟津县工商局向尚华堂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6年8月23日,尚华堂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股东茹广宾将所持公司5.00%的股权共50.00万元全部转让给李誉萍,同意股东孔慧玲将所持公司92.00%的股权共920.00万元中的50.00万元转让给李誉萍,以上转让,其他股东均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于2016年8月23日转让完毕,股东出资时间为2033年12月31日前;2.审议通过公司新章程。2016年8月23日,尚华堂有限股东孔慧玲、茹广宾分别与李誉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6年8月23日,尚华堂有限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签署了新的《河南尚华堂药业有限公司章程》。2016年8月25日,孟津县工商局向尚华堂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7年12月2日,尚华堂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股东李誉萍将所持公司10.00%的股权共1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茹体伟,以上转让,其他股东均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于2017年12月2日转让完毕;2.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2017年12月2日,尚华堂有限股东李誉萍与茹体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7年12月2日,尚华堂有限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签署了新的《河南尚华堂药业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12月25日,孟津县工商局向尚华堂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2395467923B)。2018年9月29日,尚华堂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9月30日作为公司净资产的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均作为发起人,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按比例折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份类别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未折为股本的净资产(即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2018年10月27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亚会B审字(2018)237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9月30日,尚华堂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27,440,570.35元。2018年10月30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以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鹏信资评报字[2018]第YHN003号《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9月30日,尚华堂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744.05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932.21万元。2018年11月15日,尚华堂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以现有全体股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人民币27,440,570.35元按1:0.91106的比例折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2,5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未折为股本的净资产人民币2,440,570.35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2018年11月29日,尚华堂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将尚华堂有限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29日,尚华堂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尚华堂股份(筹)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11月30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事项如下:1、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同意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3、免去孔慧玲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不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4、免去茹体伟监事职务。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的议案》、《关于河南尚华堂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授权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并聘任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2018年12月20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B验字(2018)0132号),经审验,截至2018年11月30日止,尚华堂股份(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河南尚华堂药业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25,000,000.00元,资本公积2,440,570.35元。整体变更后尚华堂股份(筹)的注册资本为25,000,000.00元,股份总数为25,000,000.00股。2018年12月24日,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322395467923B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孟津县朝阳镇伯乐村,法定代表人为孔慧玲,注册资本为2,50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为2014年6月17日至2034年6月16日。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
  • 2014年6月2日

    尚华堂有限的股东孔慧玲、茹体伟共同通过了股东会决议并签署了《河南尚华堂药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尚华堂有限,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 2014年6月17日

    孟津县工商局向尚华堂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015年8月25日

    尚华堂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公司股东茹体伟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数额200.00万元中的120.00万元转让给孔慧玲、50.00万元转让给茹广宾;2.茹广宾加入公司股东会,公司股东变更为孔慧玲、茹体伟、茹广宾;3.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本次新增加的400.00万元由股东孔慧玲以货币出资,出资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

  • 2015年8月25日

    尚华堂有限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签署了《章程修正案》,尚华堂有限股东茹体伟分别与孔慧玲、茹广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2015年8月26日

    孟津县工商局向尚华堂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016年8月23日

    尚华堂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股东茹广宾将所持公司5.00%的股权共50.00万元全部转让给李誉萍,同意股东孔慧玲将所持公司92.00%的股权共920.00万元中的50.00万元转让给李誉萍,以上转让,其他股东均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于2016年8月23日转让完毕,股东出资时间为2033年12月31日前;2.审议通过公司新章程。

  • 2016年8月23日

    尚华堂有限股东孔慧玲、茹广宾分别与李誉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2016年8月23日

    尚华堂有限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签署了新的《河南尚华堂药业有限公司章程》。

  • 2016年8月25日

    孟津县工商局向尚华堂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017年12月2日

    尚华堂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股东李誉萍将所持公司10.00%的股权共1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茹体伟,以上转让,其他股东均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于2017年12月2日转让完毕;2.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 2017年12月2日

    尚华堂有限股东李誉萍与茹体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2017年12月2日

    尚华堂有限全体股东就上述变更签署了新的《河南尚华堂药业有限公司章程》。

  • 2017年12月25日

    孟津县工商局向尚华堂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2395467923B)。

  • 2018年9月29日

    尚华堂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9月30日作为公司净资产的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均作为发起人,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按比例折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份类别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未折为股本的净资产(即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

  • 2018年10月27日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亚会B审字(2018)237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9月30日,尚华堂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27,440,570.35元。

  • 2018年10月30日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以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鹏信资评报字[2018]第YHN003号《评估报告》。

  • 2018年11月15日

    尚华堂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以现有全体股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人民币27,440,570.35元按1:0.91106的比例折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2,5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未折为股本的净资产人民币2,440,570.35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 2018年11月29日

    尚华堂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将尚华堂有限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11月29日

    尚华堂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尚华堂股份(筹)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2018年11月30日

    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事项如下:1、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同意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3、免去孔慧玲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不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4、免去茹体伟监事职务。

  • 2018年11月30日

    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的议案》、《关于河南尚华堂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授权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

  • 2018年12月20日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B验字(2018)0132号),经审验,截至2018年11月30日止,尚华堂股份(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河南尚华堂药业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25,000,000.00元,资本公积2,440,570.35元。

  • 2018年12月24日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322395467923B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孟津县朝阳镇伯乐村,法定代表人为孔慧玲,注册资本为2,50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为2014年6月17日至203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