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30
实施日期:2025-05-06
st变更详细原因: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已完成,内控有效运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351A006065号)及《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上期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5)第351A004075号)。
发布日期:2024-04-30
实施日期:2024-05-06
st变更详细原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科技”、“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351A017743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