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民爆器材生产和销售、爆破服务、运输服务。
经营范围:民用爆破器材,化工产品及其它相关产品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厅批文。
浙江利化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民爆器材定点生产企业。
该公司前身为浙江利民化工厂,始建于1965年,隶属于浙江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1983年开始生产乳化炸药,是我国最早从事乳化炸药开发与生产的民用爆破器材企业之一。
经1998年、2015年二次改制后,成为浙江利民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
公司现有在册员工14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0余人。
乳化炸药生产线采用我公司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合作开发的技术,利用液体硝酸铵制备水相溶液、油水相集中制备、油水相物料管道压气输送、连续乳化、钢带冷却、敞开式敏化、半成品悬挂输送、塑膜装药、自动包装、成品经皮带机输送到土堤外直接装车入库等技术,实现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落地,其中采用微机控制、连续乳化、油水相集中制备、引进德国保利卡装药机实行塑膜装药等技术均为国内首创,率先实现制药工房无人化生产。
公司位于浙江省遂昌县庄山长濂村西侧,距遂昌县城区15km,距云峰镇约5km,与S50省道相通,交通较为便利。
公司炸药生产区总面积10083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30平方米。
生产区设3条工业炸药生产线,分别是:两条10000t/a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一条4000t/a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线。
1997年12月30日,利民化工厂召开七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改制可行性报告》《职工购股办法》《核心层员工产生办法》《股东代表产生办法》《董事、监事产生办法》《公司章程》等议案。
1998年1月18日,利民化工厂向遂昌县经济委员会提交《浙江利民化工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请示》(利化办[1998]25号),申请对利民化工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事宜予以审批。
1998年4月9日,遂昌县财政局和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浙江利民化工厂不良(实)资产核销报废的批复》(遂国资[1998]08号),同意浙江利民化工厂报损核销等资产处置方案。
1998年4月11日,遂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遂会[1998]评字第062号),以199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利民化工厂经评估净资产为11.84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
1998年4月13日,遂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遂会(98)字第099号《验资报告》,对利民化工厂截至1998年4月10日止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审验,确认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92.00万元整。
其中,赖志成缴纳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陈刚强、应锡荣各缴纳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雷根松、戴建毅、翟水根、钟关良各缴纳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陈仙良等27人各缴纳出资人民币4.50万元,潘伟纲等361人各缴纳出资人民币0.50万元。
1998年4月23日,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资产评估底价确认通知书》(遂国资[1998]第1号),对遂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浙江利民化工厂经评估后的资产总额为28,970,941.56元,负债总额28,852,449.26元,净资产为118,492.30元。
1998年5月15日,浙江省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关于同意浙江利民化工厂资产处置问题的批复》(遂国资[1998]10号),同意浙江利民化工厂的资产提留、剥离事宜,并按零资产转制。
1998年5月25日,遂昌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批准浙江利民化工厂转制方案的批复》(遂体改[1998]3号),同意浙江利民化工厂改制方案和内容,包括公司章程、法人治理结构、职工持股、组成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1998年5月29日,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在遂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
2021年11月26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审[2021]10373号《审计报告》,利民有限在2021年10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212,503,494.03元;2021年12月31日,银信资产评估出具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3611号《评估报告》,利民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75,613,018.56元。
2022年2月7日,利民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组织形式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将利民有限截至2021年10月31日止的净资产212,201,434.58元(净资产212,503,494.03元扣除专项储备302,059.45元)折合成62,869,352股股份,每股面值为1.00元,公司注册资本6,286.9352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2月7日,利民控股、李峰、吴明标、丽水利信、丽水利遂、丽水利昌、凯一管理、凯二管理、震三管理、凯五管理、凯六管理、凯七管理、凯八管理、凯九管理和凯十管理15位发起人共同签订了《浙江利化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2年2月28日,利民有限召开了创立大会暨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将利民有限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并根据《审计报告》,将利民有限截至2021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元212,201,434.58元折合成62,869,352股股份,每股面值1.00元,公司注册资本为6,286.9352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股本全部由公司发起人即利民有限全体股东认购。
同时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
2022年3月31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22)14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利化民爆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利民有限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人民币6,286.9352万元。
2022年3月31日,丽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利化民爆的设立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