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蒸汽的生产和供应、电力的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最早投产运营的区域性公用热电联产企业,子公司恒鑫电力是浙江省内以农林废弃物为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1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是国家级绿色园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具备上百个品种400多种规格的特种纸生产能力,产量约占全国特种纸总产量的20%。
在生活用纸和食品饮料方面,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也吸引了维达纸业、伊利乳业等知名企业落户。
发行人供热范围覆盖整个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热电联产设备全部采用高参数的锅炉和汽轮机组,具有综合能耗低、热效率高的技术优势。
发行人自运营以来始终坚持“安全稳定、环保经济、高效节能”的企业价值观,持续为园区内的造纸、食品饮料、纺织印染等客户集中供应蒸汽,报告期内蒸汽总供应量超过500.00万吨,上网发电量超过8.60亿千瓦时,有效降低了园区的工业能耗,实现了节能减排,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42.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76.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4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7%;基本每股收益0.25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31.58%。
2025年上半年,公司的热电联产业务处于稳中有增的态势,公司确保做好“安全、环保、高效”工作,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公司坚定发展信心,双管齐下提升核心竞争力。
对内强化节能升级,通过技术革新与管理优化不断挖掘降本增效潜力,对外紧跟市场动态,积极调整经营策略适应行业发展,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
子公司恒鑫电力固废热电联产运行顺利,目前通过锅炉技术改造,运行周期得到显著延长,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为项目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控股子公司华大热电与公司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持续释放,运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为整体业绩积极贡献力量。
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目前生产经营良好,随着对生产线的不断优化,已经实现精细化管理,公司团队坚持“降本增效”工作方针,凭借高效的运营机制与灵活的市场应对策略,有效抵御市场波动影响,保持业务稳健发展。
控股子公司桦茂科技专注于MPCVD(微波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法生长金刚石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通过持续投入,已形成覆盖CVD设备制造、金刚石生长及加工的全产业链布局,拥有《一种稳定快速沉积CVD金刚石的方法》等多项技术专利,成为行业少数具备规模化生产高品质单晶与多晶金刚石能力的企业。
项目新厂房及生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良好,为规模化量产打下较好的基础,目前正在稳步扩大产能规模。
项目已建成110KV变电站,稳定的电压可保障金刚石的生长质量,又可降低能源电力成本。
目前,公司在培育钻石产品端的良品率可达80%以上,金刚石功能性材料产品端的良品率可达90%以上,均位于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会持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重点强化金刚石产品在消费端与材料端的销售布局,不断提升市场渗透能力。
2007年5月9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凯丰纸业变更出资方式,由货币出资变更为土地使用权出资。
2006年12月31日,龙游宏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龙会评估字(2006)第039号《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28日,凯丰纸业本次出资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799.30万元。
2007年6月8日,龙游冠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龙冠宇验(2007)第062号《验资报告》,恒盛有限已收到股东凯丰纸业以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出资540.00万元。
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与出资额的差额部分通过恒盛有限和凯丰纸业的往来款予以结算。
2007年6月8日,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变更予以核准登记。
2008年4月20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百佳美服饰将所持有恒盛有限10.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转让给天耀纸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0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天耀纸业以货币认缴370.00万元、由华邦纸业以货币认缴270.00万元、由凯丰纸业以货币认缴出资270.00万元、由龙北经济公司以货币认缴90.00万元。
2008年4月20日,百佳美服饰与天耀纸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百佳美服饰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10.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转让给天耀纸业。
2014年4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具编号为(国)名称变核内字(2014)第581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恒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2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余杜康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1,228.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1.30%)转让给杜顺仙,余杜康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74.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0.70%)转让给余国旭,余恒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2,96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20%)转让给余国旭;公司名称变更为恒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同日,余杜康与杜顺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余杜康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1,228.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1.30%)作价1,228.00万元转让给杜顺仙;余恒与余国旭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余恒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2,962.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27.20%)作价2,962.00万元转让给余国旭;余杜康与余国旭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余杜康将其持有的恒盛有限74.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0.70%)作价74.00万元转让给余国旭。
2014年5月5日,恒盛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6年12月25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聘请立信中联和中联评估对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2017年3月14日,立信中联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17]D-006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恒盛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28,768,618.54元。
2017年3月14日,中联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7]第D-0001号《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恒盛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22,594.36万元。
2017年3月15日,恒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28,768,618.54元折合成股份公司的股本7,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同日,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7年3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2017年3月18日,立信中联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7]D-001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出资行为进行了验证。
2017年3月20日,公司办理完成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