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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 - 873690.BJ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4-01-05
上市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Jiezhong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日期
2004-11-24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汽车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捷众科技
股票代码
873690.BJ
上市日期
2024-01-05
大股东
孙秋根
持股比例
26.15 %
董秘
郭一申
董秘电话
0575-85787808
所在行业
汽车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林旺,俞俊杰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6217696083061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04-11-24
法定代表人
孙秋根
董事长
孙秋根
企业电话
0575-85787808
企业传真
0575-85783668
邮编
312080
企业邮箱
jiezhong@cnjztech.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汽车门窗系统零部件和汽车空调系统零部件等精密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五金产品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门窗系统零部件、空调与安全系统零部件等的精密零部件公司,尤其是公司研发生产的小模塑精密注塑齿轮,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公司主要为法雷奥、恩坦华、东洋机电等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提供各类零部件产品,是上汽通用的一级供应商。

公司产品最终广泛用于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众、北京现代、东风悦达起亚、长安福特、特斯拉、理想汽车、蔚来汽车、小鹏汽车等知名整车企业。

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产品客户群体范围逐步扩大,逐步拓展新能源汽车客户。

商业规划

1、经营业绩完成情况2024年,公司立足汽车零部件行业,依托业已形成的综合优势,在保持现有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市场开拓,扩大市场份额,实现了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的稳定增长,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580.59万元,较上年同期23,118.56万元增加5,462.03万元,增长幅度为23.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51.14万元,较上年同期3,985.05万元增加2,266.09万元,增长幅度为56.86%。

2、其他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公司在较好完成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同时,在科技创新、智能制造、知识产权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主要有:(1)在北交所成功上市,成为绍兴市首家北交所上市企业;(2)入选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3)荣获“浙江制造精品”;(4)荣获“浙江省智能工厂”;(5)通过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6)入选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发展进程

2004年11月15日,孙秋根、董珍佩签署《绍兴捷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章程》,同意共同设立捷众有限,注册资本为108万元,其中,孙秋根出资80万元,董珍佩出资28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

孙秋根出资中的48万元系由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绍兴县王坛汽车零件厂代为支付。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绍兴县王坛汽车零件厂已完成注销手续。

由于绍兴县王坛汽车零件厂为孙秋根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孙秋根拥有所有权益,上述代为支付行为不会影响捷众有限的设立及其股权结构的稳定性。

2004年11月16日,绍兴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4)第606号),验证截至2004年11月15日止,捷众有限已收到其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08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4年11月24日,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捷众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212106560),捷众有限成立。

2015年11月1日,捷众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以捷众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为“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坤元评估为本次股份改制的评估机构,聘请天健会计师为本次股份改制的审计机构。

2015年11月10日,捷众有限全体股东签订了《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5年11月12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审〔2015〕732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0月31日,捷众有限账面净资产为57,940,238.72元。

2015年11月13日,坤元评估出具了“坤元评报〔2015〕642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0月31日,捷众有限资产净额的评估价值为72,501,930.61元,增值率为25.13%。

2015年11月13日,捷众有限召开股东会,确认了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坤元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捷众有限账面净资产57,940,238.72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3,238万元,其余25,560,238.72元计入资本公积。

各发起人(即捷众有限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折股。

2015年11月28日,捷众科技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

2015年12月4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696083061)。

2015年12月22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5〕534号”的《验资报告》,审验捷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22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5年10月31日捷众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57,940,238.72元。

2015年10月27日,捷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由108万元增至3,238万元。

其中孙秋根出资增加2,230万元,由80万元增加到2,310万元,增加的2,230万元出资方式为实物;董珍佩出资增加602.104万元,由28万元增加到630.104万元,增加的602.104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增加新股东瑞众投资,出资297.896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上述孙秋根的实物出资系奥尔坤注销后变更至其个人名下的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坎上村的房产、土地,包括8项工业生产用房及其配套用房性质的房屋建筑物以及5宗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

2015年9月18日,坤元评估出具《孙秋根拟出资投入绍兴捷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5〕489号)对上述房产、土地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22,301,040.00元,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9月15日。

上述实物出资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期内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天健验[2017]59号),孙秋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资已分别于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6日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董珍佩的货币出资已于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6日分批缴存至捷众有限的存款账户内,瑞众投资货币出资已于2015年10月26日缴存至捷众有限的存款账户内。

2015年10月27日,捷众有限就上述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12月20日,捷众科技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3,238万元增至3,809.4118万元。

其中,富鑫投资出资500万元,74.6944万元作为注册资本,425.3056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孙忠富出资850万元,其中126.9804万元作为注册资本,723.0196万元转入资本公积;濮坚锋出资500万元,其中74.6944万元作为注册资本,425.3056万元转入资本公积;陶天华出资350万元,其中52.2861万元作为注册资本,297.7139万元转入资本公积;韩全根出资150万元,其中22.4083万元作为注册资本,127.5917万元转入资本公积;裘雄鹰出资250万元,其中37.347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212.6528万元转入资本公积;陈新出资150万元,其中22.4083万元作为注册资本,127.5917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孙绍良出资140万元,其中20.9144万元作为注册资本,119.0856万元转入资本公积;丁贵根出资100万元,其中14.9389万元作为注册资本,85.0611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孙小凤出资75万元,其中11.2041万元作为注册资本,63.7959万元转入资本公积;董卫兴出资50万元,其中7.4694万元作为注册资本,42.5306万元转入资本公积;董祖海出资10万元,其中1.4939万元作为注册资本,8.5061万元转入资本公积;沈丽华出资250万元,其中37.347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212.6528万元转入资本公积;邬晓红出资75万元,其中11.2041万元作为注册资本,63.7959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彭永梅出资150万元,其中22.4083万元作为注册资本,127.5917万元转入资本公积;鲁佳出资50万元,其中7.4694万元作为注册资本,42.5306万元转入资本公积;谭惠娟出资175万元,其中26.143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148.8570万元转入资本公积。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期内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天健验[2017]59号),上述新增股东货币资金出资均已于2015年12月缴存至捷众科技的账户内。

2016年1月8日,捷众科技就上述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6年4月23日,捷众科技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12,905,882.00元按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809.4118万元增至5,100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期内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天健验[2017]59号),公司已于2016年5月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6年5月12日,捷众科技就上述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21年11月1日,谭惠娟与王邦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谭惠娟将其持有的捷众科技2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0.4902%)转让给王邦进。

2021年11月2日,谭惠娟与韩非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谭惠娟将其持有的捷众科技1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0.1961%)转让给韩非。

本次股份转让以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基础,经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