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磐龙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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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浙江磐龙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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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磐龙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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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RockDragon Movie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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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杨旸,杨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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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Q163231.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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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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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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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杨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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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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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祁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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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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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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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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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沈雨、谭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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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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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山一村章苏村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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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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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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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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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5579318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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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杨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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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杨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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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1-8767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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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71-8767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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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panlongmov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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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panlongy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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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影视剧的投资、策划、制作和发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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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一般经营项目:服务: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文化创意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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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公司目前主要收入来源于提供影视剧的拍摄制作服务。同时公司一直潜心创作自主版权的影视剧、电影、动画片等作品,未来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会来自影视剧、动画片的策划制作、影视剧的广告植入、版权销售运营及其衍生产品收入等。目前,公司创作自有版权的电视剧作品为当代生活轻喜剧《追爱英雄传》;当代青春励志+爱情电影《1160次呐喊》及《我的网球女神》(暂定名)以及10部系列电影《刺贪》,其中第一部《交锋24小时》已通过国家广电总局立项并已取得摄制许可证,目前已建组筹备拍摄中。公司已有四部原创自有版权动画剧通过国家广电总局立项,分别为《咔咔旅行日记》、《幻世纪》、《时空快递》和《美索与米亚》。公司购买了3部电影的发行权,分别为《只要我们在一起》、《去年夏天》、《爱在黄昏日落前》。公司购买了2部纪录片的区域发行权《中国风系列之沉默的古桥》、《中国风系列之雕刻的记忆》。公司正在创作的电视剧作品1部为当代爱情剧《能不能说我爱你》,正在创作的电影作品1部为《疯狂的baby》。经过多年在影视剧领域的精心创作,公司已经成功储备了大量的剧本资源。具备了完善的影视内容创作、摄制、投资和运营的能力。公司一直主要从事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业务,主营业务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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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2010年7月23日,有限公司经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核准成立并取得该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108000059885,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浙江磐龙影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秀春,住所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山一村章苏村43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一般经营项目: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文化信息交流”。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5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2010年7月21日,杭州正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正宇会验(2010)第530号《验资报告》,对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3年10月25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1150.00万元,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变更为1650.00万元,新增资本由股东杨秀春、杨旸、黄思佳以非专利技术“舞台灯光智能测控系统技术”出资1150.00万元,其中1150.00万元全部计入实收资本。2013年10月31日,上海创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沪创验字(2013)第327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至2013年10月28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万元整,股东以非专利技术出资1150.00万元整。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65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650.00万元。2013年11月5日,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准予有限公司本次变更,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至1650.00万元。2016年4月26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同意公司股东黄思佳将所持有公司7.00%的股份即35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旸;同日,黄思佳与杨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全部股权转让款均已支付完毕。2016年5月1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出具瑞华浙验字[2016]3308000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4月30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7,85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元,余额1,85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16年4月28日,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准予有限公司本次变更,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至1100.00万元。
2016年7月14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8000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7月1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浙江磐龙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4月30止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合的股份总数11,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总股本为人民币壹仟壹佰万(11,000,000.00),浙江磐龙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本的差异人民币1,480,811.89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6年7月6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6年7月13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913301085579318654《营业执照》。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