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主营口腔科、口腔正畸、口腔修复、口腔预防保健专业等的口腔专科医院。
经营范围: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主营口腔科、口腔正畸、口腔修复、口腔预防保健专业等的口腔专科医院, 按照卫生机构核定的营业范围进行口腔科全科的诊疗业务,具体包括: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由上海博厚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春松设立,股东共认缴出资3000万元,其中博厚投资认缴2700万元,张春松认缴300万元。
2010年9月28日,湖州金陵永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湖金永会验字(2010)第146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10年9月28日,公司共收到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共900万元,股东均为货币出资。
2010年9月28日,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330522000056842的《营业执照》。
2016年4月25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以发起设立方式将长兴博厚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公司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4月25日作出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96号《审计报告》,公司截止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为1,226.43万元。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上述净资产值中的1,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余额列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股本总额为12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
同意有限公司全体投资者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按现有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
2016年5月10日,公司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就设立股份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协议,约定了股份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设立方式、公司股份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宜。
2016年5月11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通过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方案》等议案。
2016年5月17日,股份公司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22562396887F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