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3D硬金首饰的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和销售。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黄金制品、金银首饰、珠宝;批发、零售:黄金制品、金银首饰、珠宝、玉器、钟表;服务:黄金制品、工艺品设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科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萧山区萧绍东路168号,于2012年成立,依托母公司科尔集团强大的资源背景和资金实力,秉承优良的制造业传统,是浙江首家集普金和硬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全面性企业。
科尔珠宝现有员工500余人,其中技术、设计20余人,厂区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一期产能12吨/年。
公司下设总店深圳分店两个珠宝营业展厅。
杭州科尔珠宝有限公司由科尔集团有限公司、张恒、萧家怡3名股东设立。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均为货币出资。
科尔集团有限公司、张恒、萧家怡认缴注册资本分别为14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
2012年11月13日,浙江萧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萧会内设验字(2012)第156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2年11月13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
2012年11月14日取得了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181000332771。
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善庆,住所为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萧绍东路168号,经营范围为服务:经销:黄金制品、金银首饰、珠宝、玉器、钟表;黄金制品、工艺品设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2015年11月23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5]第1-0147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51,597,962.02元(审计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
2015年11月24日,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韦评报字(2015)第089号《评估报告》,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5,297.42万元(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
2015年9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5年9月30日作为审计及评估基准日。
2015年12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科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有限公司以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合为公司股份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折股溢价部分1,597,962.02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发起人以其在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按原股权比例投入股份公司。
2015年12月10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6年1月11日,大信出具大信验字[2016]第17-0000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2月18日,科尔珠宝已将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1,597,962.02元,折合为科尔珠宝的实收资本50,000,000元、资本公积1,597,962.02元。
201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2016年1月12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项并为股份公司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0567060109)。